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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關懷事件] 行政院應儘速宣佈停建竹南、竹北焚化廠 作者:謝和霖(看守台灣協會) 雖然目前環保署之廢棄物政策方向已由先前的「焚化為主、掩埋為輔」轉向為以源頭減量、資源回收與堆肥為主的零廢棄政策,然而由於過往興建了太多的大型焚化廠,其不僅阻礙了零廢棄政策的大力推動,更無時無刻不在製造大量的問題,而這實可歸因於之前政策檢討修正的腳步太慢所致。鑑往知來,行政院實不應再拖延己力可為之的改革了。 目前全國營運中的大型家戶垃圾焚化廠共有20座,且基隆、宜蘭等2座焚化廠也即將加入運轉行列。然而光是這20座運轉中的焚化廠,其設計處理容量(21,600噸/日),就遠遠超過了實際處理量(約15517.5噸/日),而這之中還包括了22.5%的一般事業廢棄物。焚化廠的餘裕量過高,使得縣市政府或操作廠商,不得不處心積慮地到處找垃圾,如掩埋場的舊垃圾、與一般事業廢棄物,以餵飽飢渴的焚化爐。舉其甚者,高市南區焚化廠之一般事業廢棄物進場比率達64.2%,幾乎可改稱事業廢棄物焚化廠矣;其他如仁武廠為52.6%、岡山廠為40.6%、烏日廠為39.5%、新竹市廠為33.1%、內湖廠為29.9%,均為令人印象深刻者。 這些以納稅人的稅金興建、原本設計用來處理家戶垃圾的焚化廠,卻混燒事業廢棄物,先不論公平正義的問題,其對焚化廠本身的營運就造成了很大的挑戰。首先,一般事業廢棄物的熱值多較高,因此在垃圾貯坑中若沒有與家戶垃圾攪拌均勻,常會造成爐溫的極大波動;次之,其硫、氯含量亦較高,燃燒後產生的廢氣對爐管的腐蝕較嚴重,加上有些焚化廠為了多處理一些垃圾而不願降載,常常將爐溫操作在偏高的溫度,使得國內焚化廠發生爐管破裂而緊急停爐的事件甚多。原本1年到頭應連續運轉、只停爐歲修1次的焚化廠,卻因為這些非計畫性停爐事件而開開停停,不僅提高的操作維修費用,對環境的污染危害也比連續運轉者為大。 據統計,這20座焚化廠因為沒有垃圾燒而輪流停爐或者因設備損壞而停爐的時數,於去年10月至今年7月間共達72,406小時,以這20座焚化廠所擁有的53座爐子計,則這10個月間平均每座爐子停爐時數達1,366小時,即將近2個月。換句話說,這些焚化廠每年有1/5的時間在休息,這麼沒有效率的焚化廠營運,恐怕舉世罕見,而行政院竟然還在猶豫要不要把興建中的竹南竹北焚化廠停掉。難道其只考慮這兩座焚化廠停建、續建的成本效益,而未考量若讓這2座焚化廠也加入營運,未來的灰渣問題只會更棘手,全國焚化廠的營運效率也會更低,這種種的環境負擔與經濟成本,還不夠行政院快刀斬亂麻,立即宣布竹南、竹北焚化廠停建嗎?(2005-12-08) ※本文摘錄自看守台灣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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