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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公園-台灣自然保護區面面觀] 國家公園的保育成果與困境 作者:狗咬拖鞋 (環境資訊協會) 國家公園的保育成效有目共睹,因為它有專責機關,以及專屬的國家公園警察,統整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再加上國家公園有《國家公園法》為法源依據,整體制度較為完善。 國家公園為實行棲地保育概念,保護整個生態系而非單一物種,使得瀕臨絕種的生物復育,成效顯著。如墾丁國家公園復育的梅花鹿,野生繁衍已過幾代。雪霸國家公園的櫻花鉤吻鮭復育也有可喜的成績,且持續進行中。目前更進一步著手進行棲地的環境整理,植栽的選擇皆以原生種為首要考量,並與武陵農場溝通,希望農場栽種經濟作物時,能盡量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因為櫻花鉤吻鮭的生態環境不只是七家灣溪而已,整個附近的環境皆有影響。 事權不夠統一為影響國家公園管理及保育成效的因素,解決的辦法就是進行中央組織合併。行政院預計2006年通過《中央組織法》,將各部會合併,由「環境資源部」來統籌台灣環境資源的問題,而現有的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科、交通部觀光局、國家公園系統等都將納入環境資源部中,如此一來,有助於突破現有的保育困境。 生態保育需要全民的共識,國家的政策及推動機制必須順暢、健全,還需要充分的經費、人力等資源。保育是一種概念,甚至是一種無形的力量,無論誰來推動,都無法立即見效。如果領導階層的觀念正確及政策健全,加上各族群之間能包容地將自然環境問題視為共同目標,將恩怨情仇放一邊,保育才有遠景可言。 ※本專欄與營建署國家公園組合作刊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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