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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地下水] 地下水污染問題 作者:陳文福 (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博士) 人類發展難免造成環境的污染,隨著工業化後,污染的嚴重程度更形加劇。全世界有許多超過百年的污染地,例如位於捷克首都布拉格北方的司布那拉(Spolana)化學工廠,1898年建廠後歷經兩次世界大戰,並曾生產除草劑供應美國用於越戰,數十年來副產出許多廢棄物與伴隨的污染,廠區及鄰近的環境如流往德國的易北河(Elbe),目前仍持續在整治中。又如2000年奧運的主場──雪梨宏布許灣(Homebush Bay),前身為一百年的垃圾場,主建築群所在的土壤雖已整治完畢,改頭換面轟轟烈烈地舉辦過2000年奧運,但周圍的水體仍在整治中,被污染的水域仍禁止捕魚。 1993年起,環保單位為了監測地下水的水質,台灣省環境保護處建立「台灣省地下水水質監測站網」,在主要地下水區設置431口監測井。2001年3月立法院通過「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由政府向石化及農藥等相關產業課稅籌措經費,以為未來無主的污染場址整治基金,預計籌措約新台幣200億元。2004年3月環保署首批公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場址」共有三地,分別是台南縣的「中石化安順廠」、高雄的「中油高雄煉油廠P37油槽區」及桃園縣的「RCA廠」。 【相關網站】 【相關文章】 ※本文圖文資料摘錄自遠足文化《台灣的地下水》一書,欲購本書及相關延伸閱讀書籍,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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