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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資源]

核四存廢的損益

作者:張國龍 (台大物理系教授)

  過去我們迷信科技萬能,但是在短短幾年間,我們也親眼目睹了太空梭的爆炸、協和飛機的墜毀、庫斯克潛艇的沈沒,和高屏大橋的斷落。科技本來應該服務人類、但是科技也會背叛人類,而其中最無法控制與善後的,就是核子災變,車諾堡的核子災難,甚至毀滅一個帝國。

  24年前,反對興建核電的理由,這些年來,每一項的主張,都逐一被事實所驗證。相反的,跟著世界各國一座座取消及關閉的核電廠,主張興建的理由,卻像泡影般一項一項的消失。

  節約能源、提昇能源效率、開發再生能源(如太陽能、風力、地熱、生質能等)並調整高耗能的產業結構,是全世界近10年來能源政策發展的主流。

  台電與擁核人士也承認國際上核電的發展已漸漸式微。擁有80%核能發電的世界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的29個國家,從車諾堡災變後,除韓國、日本以外的27個國家,未曾有任何新的核電計畫。甚至日本也開始收斂他的核電政策,並宣佈放棄預定的38處核電廠址。韓國也在1996年取消Yong-gwang的兩座核電機組。

  美國從1978年到今天,不但沒有增加任何新的核電計畫,反而取消了119座機組;蘇聯從1986年車諾堡災變之後,也取消了60座核電機組。瑞典於1980年公投決定在2010年廢除核電。德國則在2000年宣布2032年成為非核國家。過去核電發展最力的法國,他的國土規劃與環境部,預定在2010年將現行80%的核電調降為50%。

  主管台灣能源的政府部門及台灣電力公司,其中的核電集團,因努力運作了40多年,才取得今天能源規劃和執行的主導權,當然害怕台灣的核電逐漸式微,而失去他們數十年所得到的權力與利益。

  擁核的學者也害怕核能發電式微,因為核能是他們的職業,也是他們的信仰,擁核更是創造他們事業高峰的唯一希望。

  20多年來,台電與這些學者就合作編出一套台灣不能沒有核電的神話,這部神話不但蠱惑了部份的台灣人民,也蠱惑了舊政府台灣能源的決策高層。

  誠實的社會相信數字會說話,不幸的是台電及擁核學者用數字說謊話。他們無視於全球因為核電建廠的工期漫長、造價昂貴(約US$4000/KW)、風險過高,世界銀行等金融機構拒絕貸款,而紛紛停建或關廠的事實,反而公然杜撰核電成本最低的數據。

謊言的證據之一:

  當台塑在雲林麥寮,以核四原預算1,697億的1/4,蓋出核四功率1.5倍的火力發電(4,200MW),台電卻仍然在這個再評估委員會報告中,製造出燃煤電廠造價高達核能的62%之資料(74,286:45,773=1:0.62),來欺瞞全國人民。

謊言的證據之二:

  核四計畫提出時,台電自行評估的結果,若提高17%的建造成本,則核電成本將高於其他發電方式。如今台電核四的預算已追加了22%,(由1,687億追加為2,082億)在委員會的報告中,仍然製造出核電成本為最低的數據(核能:天然氣為1:1.32),繼續欺瞞社會大眾。

  台電以不建核四,台灣就會缺電;停建核四,台灣就浪費掉已經投資的480億及已定契約的437億,來恫嚇人民。那麼,讓我們先來看看台電如何扭曲事實的真相:

(一)沒有核四,台灣也不會缺電(零替代方案)

  依台電自已的資料,不建核四,在2005,2006與2007台灣仍然有20.3%,18.8%與13.6%的備用容量率。比我國過去10年及日本過去17年來的備用率還高。增建核四只是增加國家資源的浪費。

(二)提昇天然氣發電效率,可以生產更多的電 

  把現有天然氣機組的35%效率提昇至55~60%高效率複循環機組,燃料不變,污染減少,又可增加相當於核四93%的2,500MW發電量,其工期比核四更短。

(三)提昇燃煤、燃油發電效率,還可增加發電

  只要將現有燃煤、燃油的33~35%效率逐一提昇至45%以上的複循環機組,則最後可多出半部多核四的發電量。

  然後我們再分析核四不建,就真的造成損失嗎?結果是:不建核四反而省錢,建了核四反而更虧。

第一個省錢的方法:

  台電目前已付480億,已簽約未付部分為437億。依紐約大學杜茂新教授以Cincinati的Zimmer核電廠改為火力發電的實例計算,台電只要從剩餘的1165億中,投資703億改為火力發電,不但可增加原核四的62.5%發電量而達到4380MW,並且可獲得下列好處:

a.結餘1165億-703億=462億 
b.增加1680MW發電容量(4380MW-2700MW,為核四的62%)
c.反應爐可轉賣,其他40~60%簽約訂購的設備可改用於火力發電
d.已簽約但未完工部份的經費還可省下

第二個省錢的方法:

  停建核四,依美國著名的電力權威陳謨星教授建議,以Topping turbineset來提升發電效率,將現有13184MW燃煤與燃油的火力發電,使用(US$500/KW)507億的改裝經費,就可增25%的發電量,並可獲得下列好處:

a.結餘1165-507=658億
b.增加13184*25%=3296MW的發電量
c.反應爐可轉賣,其他40~60%簽約訂購的設備可改用於火力發電
d.已簽約但未完工部份的經費還可省下

第三個省錢的方法:

  台電以核四來抒解尖峰負載,是極端荒謬的事情。為了供應每年夏季170小時的尖峰用電力而投資2082億的核四,企業界已公開批評這是最愚蠢的決策。以續建核四的資金,每年滋生的122億利息來計算,在尖峰時段每度分攤的價格竟然高達26.58元。台電如果可以用它1/5的價格收購一般家庭的太陽能發電,以鼓勵民間再生能源的發展。那麼又可獲得下列好處:

a.每年可結餘122*4/5=98億
b.增加炎熱夏季的備用容量
c.反應爐可轉賣,其他40~60%簽約訂購的設備可改用於火力發電
d.已簽約但未完工部份的經費還可省下
e.刺激台灣再生能源工業的起飛而進軍國際市場

  最近台電忽然強調核電抑制CO2排放的好處,其實核電從鈾的開採、濃縮、運輸、建廠、除役與核廢的處理,都無法避免CO2的排放。用核電減緩溫室效應,必然需要增加10倍於目前的反應爐,它們將產生5千萬公斤至1億公斤的鈽,足以造出1千萬~2千萬顆的核子彈而帶給世界人類文明滅絕的威脅。CO2只是感冒傷風,核電卻是癌症愛滋病。企圖以核電抑制CO2排放,不啻是飲鴆止渴。最近由黃宗煌、李秉正等教授所做的台灣動態一般的均衡模型研究,明確的顯示,能源效率的提升,不但可以促進台灣的經濟成長,又可以大幅降低CO2的排放。如果再調整高碳高污染的產業結構,開發再生能源的使用。光是回收垃圾掩埋場及畜牧業的甲烷沼氣,不但可以獲得免費的能源,又可抑制相當於26MT的CO2當量,它是台電想建核四的7倍功效。

  台灣地狹人稠,地震、颱風頻繁,而且海峽對岸中國的軍事威脅,再加上核能災變的不可預測性以及災變發生後的不可復原性。台灣社會沒有承擔毀滅性的核子災害的本錢。即使地大物博的美國,1979年三哩島核子災變後,當時的卡特總統,也正式宣佈核電是美國能源最壞的選擇。 

  當科技沒有能力處置高放射性核廢料,並且還要持續10 萬年到100萬年的監控。當台電也沒有能力處置必須監控300年以上的低放射性核廢料時。我們別無選擇,只有廢除核四。

  當台灣風景最美麗的福隆黃金海岸,海洋生態最豐富的北部海域以及凱達格蘭寶貴的歷史文物,都將因核四而永遠消失於地球表面時,我們別無選擇,只有廢除核四。

  廢除核四,才不會造成後代子孫替我們償還環境債務的不義。

  廢除核四,才不會繼續製造核子吉普賽人,才不會繼續迫害蘭嶼達悟和輻射屋住戶等弱勢族群,成為環境難民。

  廢除核四,才能扼止今後台灣電力的浪費。

  廢除核四,才能邁向分散能源的第四波能源革命新世代。

  廢除核四,才有開發新能源的壓力。在國內創造更好的就業機會,在國際上,搶攻微電力系統及再生能源組件市場的先機。

  台灣正站在歷史發展的交叉路口上,我們必須在維護物種、愛護自然、永續經營的保育主義向上提升,或,人定勝天、宰制自然、弱肉強食的擴張主義向下沈淪之間做一個選擇。

  廢核已是全球不可抗拒的潮流,讓台灣全民一起來建設一個非核的家園。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issue/energy/sub-energy001128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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