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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的發展] 邁向永續發展的一種可能:環境空間觀念的引介(下) 作者:李永展 三、他山之石 (一) 歐洲經驗 以環境空間為主軸所發展出的永續歐洲運動,已經在行動及研究範圍上涵蓋歐洲30個國家生產與消費上的議題。其推動過程大致上可劃分為三階段:第一階段(1994)對歐洲大陸在邁向2010年目標年時,永續的生產和消費進行全面性的瞭解。目前已經在永續荷蘭行動計畫(Action Plan Sustainable Netherlands)提出一套發展模式,並完成行動手冊,提供各國研究指引,分析各國環境空間現有的永續發展資源。第二階段(1995)以國家層次為主,並以第一階段所完成的手冊為評估的標的,以確保各國所估算之環境空間都符合方法論上的一致性。並針對某些關鍵領域與各政黨、團體進行公開討論(如政黨、貿易聯盟、宗教團體、商業組織等)。各個不同部門的關鍵人物針對現行的消費模式與永續性作法之間的差異,提出縮減永續鴻溝所面對的問題與實踐的可能性。第三階段(1996)整合歐洲各國研究的成果,進一步地將議題擴展為所有的國家和歐盟,促進國際間對於永續發展的共識。 為了達到永續發展的策略必須包括(鄭益明、李永展譯,1999;FOEI, 1995):
然而,目前的環境政策只能算是永續發展的第一步,許多案例顯示,持續成長的資源消費量,導致環境的改善的正向回饋往往被污染的增加抵銷。也許在該國境內,環境是變得比較乾淨,但就整體而言,可能僅是將汙染出口轉移至其他國家,尤其是出口到貧窮國家。 (二) 台灣作法 第二屆全國民間生態保育會議由全國18個加盟團體組成的生態保育聯盟,在1995年12月第23次例會中,決議呼應歐洲地球之友的行動,基於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環境與生活品質、正義分配、全民參與及平等消費等原則,積極推展「永續台灣」運動,並以「環境空間」的觀念來界定永續性(Sustainability),在1997年6月出版《走向永續歐洲》一書,作為環境空間初步觀念的引介。 去年(1998)底,由關懷生命協會前祕書長釋悟泓(現為動物社會研究室負責人)、中央研究院動物所研究員陳章波、看守台灣協會鄭益明、陳瑞賓...等人,開始進行環境空間的討論。並於本年度定期召開會議討論達十餘次,並邀集各方學者與民間團體參與。嘗試以「永續荷蘭行動計畫」為藍圖,以西元2010年做為近期目標,以西元2050年做為目標達成年。並由各領域的專家學者,投入台灣環境空間的估算過程與討論,本階段的目標在於進行台灣環境空間的估算,且預計今年底出版《邁向永續歐洲---歐洲地球之友運動手冊》及《分享世界》兩本翻譯的書,並藉由研討會的舉辦促進各界交流,傳遞環境空間的概念。底下為會議所草擬永續台灣行動草案中的各階段任務及目標: 第一階段:確立目標
第二階段:先期試驗
第三階段:短期目標
第四階段:中期目標
一、 邁向永續發展的可能性 以環境空間作為檢視台灣邁向永續發展的可能,可從環境、社會與經濟三個向度進行探討。 (一) 環境向度---海島國家的特質 台灣在地理上屬於島嶼海洋區,亞熱帶的氣候,高溫多雨,伴隨著台灣上百條的河川與上百座的山岳,孕育出豐富的生態資源。台灣的面積雖僅36,000平方公里,卻擁有四千多種維管束植物,在野生動物方面,約有70餘種哺乳類、500多種鳥類、100多種爬蟲類、30多種兩生類、100多種淡水魚類、以及已命名17,600種昆蟲,由於地理隔離的關係,使台灣的物種中有極高的比例為台灣特有種。以單位面積的種數而言,物種密度是全世界最高的地區之一。此外,由於地質年代地理與氣候的變遷,使台灣遺留有諸如櫻花鉤吻鮭、台灣山椒魚等極具學術與自然景觀的冰河孑遺物種(行政院農委會,1999)。而在人文環境上,高密度的人口集居,亦成為亞洲地區共同的特色。 因此,在環境空間的估算上,例如陸域資源部份,許多評估項目係為環境空間目標值的最低標準。在考量台灣環境的特殊性,其中某些評估項目均有需要進行檢討與調整,如歐洲在保護區環境空間的估算上,至少須保留該地區總面積的10%作為2010年保護區環境空間目標值,但此對於台灣地區而言,台灣保護區面積早已超過此一標準,但是歐洲部份亦未提出最適量之標準,因此,在本項目上尚有討論的空間。而在其他項目的評估上,不論從全球(如能源、再生資源等)或是區域(如水資源)的觀點,環境空間提供「限制」與「公平」的角度,可使得台灣在逐年增加環境負荷的向度上進行評估與比較,進而修正策略與行動之進行。 (二) 社會向度----行動網絡的連結 因為永續發展涵蓋面向甚為廣泛,再加上政治和社會生態也錯綜複雜,因此,我們只能利用前瞻性的政策指標來推動國家未來的發展,只有在2010目標年前達成真正消費減量的目標,永續發展才有進一步實踐的可能。雖然永續發展必須串聯國家、區域、都市與社區各個向度的橫向聯繫與未來長期的縱向觀察。然就國家層次而言,目前尚無一個機構能像政府一樣,以政策架構支援地方的行動,並且連結不同的政策體系,如經濟、公共設施、交通、土地利用等部門。就另一方面而言,如果國家沒有誠意推動永續發展,地方的行動往往就會被削弱,或是只作口頭上的承諾,實質措施付之闕如。在許多案例中,如果處在非永續的國家體系,則地方的行動很少能具延續效果,如果逆勢而行,則地方層次的成功機率也很小。因此,如何進行各方永續發展策略的整合、議題的討論、發展進程的制度化、讓環境目標的訂定成為一種常態性工作,這些都是不可忽略的主要原因。 從歐洲過去推動環境空間的實施經驗看來,與各政黨與利益團體間不斷的公開討論是必要且必須的過程。而台灣現今的政治組織運作,仍是以國家政策為發展主軸,因此,以國家為環境空間的策略主軸,確是目前發展的第一步。目前台灣進行的各項永續性議題的討論或進行,基本上是架構於世界趨勢脈動(如因應東京議定書二氧化碳的減量宣言、聯合國21世紀議程的研擬等)與地方要求所需,政府部門真正從事永續策略之規劃與執行者,往往受限於各重大工程建設開發,或是行政體系的變遷,實際上,並無一套完整的因應對策,因此,經濟上顯而易見的短期效益往往取代生態上的長期投資。再加上台灣過去的政策經驗(如進口替代、以農養工等)與經濟型態(如重化工業、石化工業等),非政府組織永續性建言如何在既有的權力結構中取得發聲的出處,甚至形成與政府部門對話與討論的空間,實際上仍必須經過無數次的討論與辯證。 (三) 經濟向度---貿易導向的經濟體質 台灣經濟在以出口導向為主要策的發展模式之下,創造了1960年代以來對外貿易的擴張和外匯存底的快速累積,台灣的產業結構也因此迅速產生變化。從台灣過去的經驗來看,戰後所謂的「台灣經濟奇蹟」,事實上就是在全球經濟分工中,策略性的以出口導向的工業化完成經濟發展。這種國際分工模式,也是台灣、南韓、新加坡和香港竄起變成亞洲四小龍的原因。在經濟上台灣存在著島嶼性個格對於大陸地區長期的貿易依賴,貿易自由化所建立的市場機制,是透過衡量商品交換價值的高低來運作,然而商品的總體成本卻未必能反映到交換價值上。過去我們認為土地是固定財不可移動,但是透過自由貿易的交換過程,土地成為商品,進出口之間的差異造成土地資源挪用的情況發生,然而這樣的自然成本卻往往未受到重視,因此,本研究希望透過環境空間對於進出口土地的估算,能提供台灣在追求貿易成長的過程中,另一個思考的空間與發展的向度。 二、 結論 自1990年代以來,永續發展效應逐漸在台灣發酵,然而實際落實於執行行動層面上,仍然趕不上日漸擴張的消費模式與經濟發展。經濟的操作應受限於環境的限制之下,基本上是無庸置疑的,在經濟面向上,政府與企業扮演相同重要的角色,政府有責任必須提供經濟發展的基礎架構,以確保經濟發展能在環境限制下進行。環境空間的估算提供在經濟指標之外的另一種生態指標之估算模式,而這種模式在戰後台灣五十年來的政策思考中,是完全付之闕如的,但是從環境空間中我們或許可以得到一些啟示和找到一些出路。 參考文獻 1. 行政院農委會,1999,「台灣地區之野生動物保護區」,(http://wagner.zo.ntu.edu.tw/protect/Preface/preface.htm)。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issue/sustain/sustain-0012070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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