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新聞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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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媽媽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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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聞]

民間團體要求實行基因改造食物標籤制度

  香港,2001-02-26(中國綠色和平)-綠色和平成員今日於金鐘政府大樓外懸掛一面寫上"標籤制度,刻不容緩”的巨型橫額,趁環境食物局局長向立法會公佈政府的基因改造食物標籤建議之際,要求盡快制訂和實施標籤制度。

  過去一年多,綠色和平、消費者委員會、綠色力量先後進行的測試,清楚顯示基因改造食品已登陸香港。但是,現時無論是政府、超級市場、還是食品生產商,都沒有告訴消費者,他們所購買的食品是否含有基因改造成份。目前,歐盟十五國、以及挪威、瑞士經已立法規定基因改造食物必須加上標簽,澳洲、紐西蘭、日本、南韓等亞太地區亦將於未來一年實行標籤制度,巴西、墨西哥、俄羅斯、波蘭、台灣等地政府,亦正落實標籤制度的細節。

  事實上,本港立法會亦曾於2000年1月5日進行動議辯論,促請政府「參考歐盟大多數國家的經驗,盡快立法推行基因改造食品標籤制度」。結果,立法會以大比數通過(39票贊成,6票棄權,0票反對)。這樣清楚的政治意向,基本上與民意吻合。過去多次的民意調查,亦反覆証明市民要求強制性標籤制度的意願,最近一次由綠色和平及樂施會委托香港中文大學進行的調查(2000年10月)亦發現,接近九成半市民要求政府施行標籤制度。政府絕對沒有理由再推倘拖延。

  故此,我們二十個環保、農業、婦女、勞工和社區團體聯合起來,強烈要求香港政府實行基因改造食物標籤制度,讓市民可以在充份資料下作出知情的選擇。

我們認為標籤制度應該是:

全面的:涵蓋所有含有經由基因改造技術所生產、加工、培植或種植之食品
強制的:所有上述產品必須依法附上標籤
清楚的:標籤應在產品或其包裝上以清晰而顯眼的方式表達
盡快的:法例生效前的寬限期不應多於十八個月

  我們再次重申反對基因改造食物的立場。經過基因改造的生物,對人類健康、自然生態、可持續發展農業等,構成嚴重的威脅,一旦出錯,後果不能逆轉,無法挽回,禍延後世。而標籤制度,是對巿民最起碼的保障。市民絕對有權基於人類健康、環境保護、農業發展、宗教倫理、社會公平等各種理由,拒絕購買基因改造食物,但沒有標籤制度,市民則無從選擇。

聯署團體:

  • 新婦女協進會
  • 香港婦女中心協會
  • 中國綠色和平
  • 香港職工會聯盟
  • 世界自然(香港)基金會
  • 地球之友(香港)
  • 綠色力量
  • 中國綠化基金
  • 香港樂施會
  • 深水步社區協會
  • 綠田園
  • 大澳環境及發展關注協會
  • 香港有機農業協會
  • 豐之谷有機農莊
  • 天主教綠識傳人
  • 香港基督徒學會
  • 香港素食學會
  • 全球化監察編委會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news/china/2001/news-etf010227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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