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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生態保育] 台灣第一份放生現象調查報告出爐 保育團體呼籲修法納入管制 本報訊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自2003年3月至2004年8月,共費時一年半,訪查了全台2,544個佛教、道教、密教及各地念佛會等寺廟或宗教團體,始完成這份堪稱台灣第一份針對宗教界放生現象的完整報告。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日前中研院多位學者便嚴重提出警告,台灣外來種生物入侵的問題,其嚴重程度已必須被當作生物戰來應對。顯現放生所附帶衍生的外來種問題,必須嚴肅對待。
訪查報告指出,將近500家寺廟定期或不定期的放生地點可說遍及全台灣,包括山林、河川溪流、湖泊、海岸、沿海、港邊、水庫、高爾夫球場、公園等,而許多團體的放生地點更遠及中國。放生物種種類繁多,包括鳥類、魚類、蝦蟹類、爬蟲類、兩棲類,甚至還有昆蟲類的蟋蟀、棘皮動物海膽、環節動物蚯蚓、軟體動物章魚,以及哺乳動物牛、梅花鹿、水鹿、兔子,禽鳥類雞、鴨、鵝、孔雀、鴕鳥,乃至靈長類的猴子等等。 而放生數量,基本上是大型動物以隻計,禽鳥類以「籠」計,而水族動物則是「稱斤論兩」難以計數。放生的金額,由於絕大多數寺廟不願對外公開,總額難以精確估計。不過,根據訪查報告,以南投縣一間寺廟為例,其平均每月放生金額高達百萬以上。保守估計,全台寺廟每年放生金額至少在2億元以上,而各種動物則超過2億隻!
不過,雖然有將近1/4的寺廟從事放生,但是反對放生的寺廟也不少,這些寺廟大都直接投入推廣素食、環保或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育的工作,反而比放生更能達到減少動物殺戮的目的。 動物社會研究會指出,「集團化、商業化、大量化」的放生活動,實質上對減少「肉食者」的影響效果有限,市場上供應宰殺的動物物種和數量不會因「放生」而減少,反而因為放生行為,而增加了動物的犧牲--包括因為放生而直接從野外獵捕、對生態平衡的破壞;因為放生而增加飼養繁殖的數量;動物在運輸、搬運途中常造成緊迫與傷亡的痛苦……等等。因此,他們呼籲宗教團體「放下殘酷的慈悲」,別再從事錯誤的放生。
保育團體主張,主管機關則應主動推動修法,將現行關於棄養及非法釋放的規定「準用」到放生。例如在動保法不得棄養規定及野保法不得非法釋放規定之後,加入「前項規定於放生行為準用之,但基於野生動物急難救助而適當者或基於學術目的而復育放流者,不在此限」等條款。 然此一模式係事後補救的「取締」行動,若從事前防範與把關著手,可修法加入「程序審查」,不論概念上放生是否為棄養、非法釋放,只要實際行為或是名目上可稱為「放生」,就要事前經過特定委員會的審查。審查的委員會可以是動物保護委員會與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的結合,而審查的範圍則包括許可要件、物種來源、生態影響評估、動物福利等等與動物保護、生態保育有關之事項。 目前這份報告的完整內容,以公佈在動物社會研究會的網站上,有興趣的讀者可至以下網址下載:http://www.east.org.tw/01/3-31-1.doc。(2004-09-21)
【參考網站、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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