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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四建不建 關我的事 作者:劉惠敏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核四廠是否續建的爭議持續加溫,針對美國奇異公司及王永慶先生的發言聲明,長期關注並參與核四議題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強調,台灣真正需要的是綠色能源,以及合理的永續能源政策,在此前提下台灣政府與人民才有名符其實的安定與富足。 核能四廠的主要合約廠商美國奇異公司,核能部門發言人瑞丁表示,完全尊重台灣當局的決策,而美國國務院的聲明也強調興建核四與否由台灣當局決定,其主要關切的是雙方過去協議的合約條款,仍能履行。對美國而言,在商言商,商業契約的中止也早已明訂於契約中,絕無可能亦無權利干涉台灣能源政策的決定。 單純就商業利益考量,奇異公司與台電合約的損益賠償十分清楚,履行契約的奇異公司幾無損失,台灣不得不為過去錯誤政策、規畫付出代價,更何況就現實而言,核四繼續興建對整體能源、產業發展與經濟效益毫無助益,還得承受極其高額的社會成本,孰輕孰重,台灣人該審慎衡量之。 另外,綠色能源(Green Energy)潮流勢不可擋,美國奇異公司(GE)致力於再生能源的研發,亦獲得不小的成就,未來台灣能源政策理應朝向節約、乾淨的再生能源的使用,與奇異公司的商業合作不但不會因廢核四而中斷,甚至可以在推動綠色能源上發展友善的合作關係。 王永慶先生所提取代核四之麥寮電廠、燃煤電廠,以及在核四原址興建同為270萬千瓦火力發電廠的建議,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認為有再商榷之必要,由王永慶建議民營企業參與電力產業來看,電力市場之蓬勃可期,這點是值得肯定;然而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極不欲見「電力」已由以前的「公共事業」,成為財團逐利的「獲利產業」。 環保團體長期以來在反核議題、能源政策上的討論,絕不是侷限於集中式、壟斷型的發電方式,而是更穩定的分散式配電系統,建立中小型高效率之發電廠,不但不需建造更多輸電線,又可增加系統穩定性,甚至天災意外之後,電力恢復效率也迅速的多。 停建核四之後,台灣未來整體的能源政策反倒是撥雲見日,有更寬廣的規畫選擇,然而在高呼電力自由化、電力產業化的過程中,如何避免少數財團壟斷的情況發生,在如此龐大的商機中,如何有符合社會正義的配套措施出現,就是考驗著朝野各黨及台灣人民的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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