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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和平的和平港系列報導5]和平港的衝突根源三-價值判斷衝突 作者:謝沐璇 當利益團體的立場,建構在具排外性的價值觀時,就會造成本質上的衝突。價值判斷衝突是所有衝突類型中,最難達成共識的部份。因為,價值觀是意識型態的具體表現,而意識型態的形成,累積於特定歷史時刻下社會結構的影響,這些影響則源於團體在社會中擁有的能力與特權程度。因為是過去的累積,推翻舊有的意識型態或價值觀,等於是對過去的否定,因此改變團體或個人的價值觀是件極不容易的事。而進行政策決議、規劃設計時,根深蒂固、難以更改的價值觀經常地出現,就形成衝突。 在和平港開發案中,開發與否、或開發單位的施工方法選擇,最大的考慮因子即「經濟」因子,也就是「最省錢的方案就是最佳方案」。雖然在環境影響評估法,已明文規定開發行為的評估項目,應就物理及化學類(物化環境)、生態類(生化環境)、景觀類及遊憩類、社會經濟類、文化類,共五類分別進行。但對於開發行為引起的生態影響或社經文化影響,並不能用貨幣單位量計,亦即開發單位的成本效益分析中,很難將二者納入分析,沒有發言權的「環境」也就成了首席犧牲者。傳統的經濟效益分析只以自我為思考重心,這樣的價值觀,和主張關愛及尊重所有生命的價值值觀,當然會發生衝突。 雖然現在已有許多生態學家、社會學家、經濟學家,正進行以貨幣單位來表示生態、社經、文化價值的工作,但距離合理、且可被大眾接受的轉換方式,仍需要很多時間的試驗才能建立起來。 衝突實例: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reporter/smeg/reporter-smeg0007050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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