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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核四再評估會議系列四∼核能電廠除役拆廠 作者:廖雲章 立報記者 「瑣碎的小菜」 林信義發表觀看轉播心得,希望公視把發言委員的名字登出來以昭公信。再次要求委員們可以充分溝通,以達共識。 清大工科系教授李敏對「高階核廢料各國至今仍無解決方案」、「台灣無能力處理高輻射廢料」提出反駁。 「有沒有作結論的方法?」 林信義希望提出「作結論的看法」。 台北縣長蘇貞昌無奈的說每次都各說各話,永遠在為上一次的會議結論辯論。表示祇有反對核四蓋在台北縣而已,其他的技術都不懂,也不想談。希望是非對錯講清楚,幾百年幾萬年的專業不想理會。 台北大學經濟系主任王塗發建議大家作出事實的陳述,不同意者可以具名。不要企求全無反對的共識。 「核能電廠除役簡報」台電副總經理蔡茂村表示,核電廠接尚未達除役時限,目前處於早期階段,培訓人才與技術,報告內容包括除役方式、法規要求、先期規劃、國外案例與費用分析。 蔡茂村指出,由於原能會已有重要規範包括核電廠除役應採拆廠方式,使廠址土地資源能再度供開發使用。除役步驟五階段包括:五年的除役前期準備作業、二年的反應器解聯及除污、三年的安全貯存期、五年的除污與拆除作業、一年的廠區復原工作。 蔡茂村表示,根據原能會規範,除役拆廠的方式以「立即拆除」最為符合需求,立即拆除的優點包括一、土地可在最短的時間內復原重新使用;二、可借重現有熟悉廠內各設施的人員協助除役作業;三、免除後續長期的保安、維護與監測作業。不過,缺點是人員將接受到較高的輻射劑量,且所需的放射性廢料最終處置空間較大,以及短時間內必須投入大量資金。 清華大學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教授江祥輝在補充報告中強調,核能電廠除役拆廠已是一項實際且成熟的技術,根據美國核管會的研究,一座100萬千瓦的壓水式核能電廠完成除役工作,原有廠址復育提供民眾無限制使用,整個過程對民眾及除役人員所成的輻射劑量相當小。他並以國際已有多座大型核能電廠完成除役拆廠為例,國內也有三座研究用核反應器除役的經驗說明除役拆廠的安全性。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系副教授李秉正報告「核電廠除役面面觀」,以世界各國的核電廠發展與除役進行說明,除役情況包擴災變、老化等等。包括除役成本、加上社會成本,認為核四廠不可行。陽明大學環境衛生研究所教授張武修在補充除役問題時強調,除役比建廠更危險,提出八十三年核研所誤購輻射鋼筋所造成的社會傷害。 台電常務董事廖本達說,有些輻射鋼筋是從林口電廠出來的、而且不少輻射鋼筋的來源是來自國外進口的廢五金,不能全然歸罪核電廠。 代理考選部次長張國龍的文大生物系教授鄭先祐說,以美國1999年核管處NRC資料顯示,核電廠平均運轉年數為15.6年,平均不到20年,最長33年、最短1年。他建議或許20年已經夠老了,安全不能打折扣,為了安全,絕不容風險。他強調機組越老、風險越高,除役代價更高,將造成經濟的災難。 北縣副縣長林錫耀表示台電尚未對除役如何處理廢料提出說明,對除役成本有不同估算,除役後的土地再利用價值,除役的25年間土地無法利用,是龐大的經濟價值。 王塗發認為台電對除役成本低估,為包含核廢料最終處置費用,華爾街日報曾報導未來除役成本將在2005 年轉嫁到消費者身上,他強調每度電的成本應該重新估算。 林俊義說「前人種樹、後人遭殃」,核電廠的除役都以運轉40年估算,但實際上已除役的22個沒有一個超過20年。 賴勁麟認為原能會對於台電監督疏失,屏除環保署與衛生署的監督權責,除役的法規位階相當低,對於除役後的土地規劃將居然是興建新的核電廠。質疑台電規劃的除役成本有相當大的落差。 中研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梁啟源提出國內許多鋼筋來自進口廢鋼,台電有嫌疑但是應該弄清楚。成本的計算可能是定義不同的辯論,除役成本加上核廢料處理成本才是後端成本,應將不同的資料比較。 台綜院副所長李堅明要求針對除役成本討論,土地如果處理得好可以再利用,土地處理得好不見得是耗竭的成本,數據的估計相當重要,建議建立一套完整的計算模式,一項一項討論,以核四為例討論興建成本,直接評估核四的成本,不要參考了。 原能會主委夏德鈺報告除役的管理在83年3月由行政院提出,對於土地、資源、再度開發利用、拆廠工作都有明確規定,原能會的管制草案以呈報行政院,未來將就除役計劃做更詳盡的要求。核四未來運作的廢料是並同核一二廠進行最終處置,德、法、美、日都有經驗,技術沒問題,美國除役後的廠只有綠化、或是轉做天然氣電廠,國內已就現有除污技術建立相當能力。核能電廠執照過去核發為四十年,近年已有沿發執照的例子,證明不只四十年。 台大化工系教授施信民表示,除役的技術必須視條件不同而有所保留,除役的時間不一樣,代價亦不同,他山之石不一定等於「對」。運轉年限與輻射劑量是正相關。除役下來的材料廢料必須有貯存計劃,不確定性高,成本難以估算,如果除役無法將成本想清楚,絕對除不了役。 多次代理高成炎教授出席的台大大氣科學系教授徐光蓉發言指出,很多學科技的人不計成本,雖然技術可行,但實際卻不見得合乎經濟效益,且效果也未可知。台電與原能會的報告中沒有提到除役除到什麼程度,罰責為何? 中鋼董事長王鍾渝認為以數學等比方式計算現在與未來的除役成本未必正確,工程技術的發展會不斷發展,應讓專業的人根據KNOWLEDGE來判斷。建議應以清大核反應爐除役得紀錄進行分析,作為參考,本土經驗不參考,很可惜。計算成本與平均壽命有關,認為目前的計算方式有偏差。 經建會副主委李高朝認為計算除役成本應合乎經濟學,因為美國的能源成本與台灣不同,應以較接近的日本為例。要求提出真正的科學數據,才不會因為立場不同而刻意壓低或拉高成本,要求提出科學的評估,不要為立場說話,改變數據。 立委謝啟大分析立即拆除的缺點,工作人員將接受較高的輻射劑量,且短時間內需要投入較大量的資金。質疑台電尚未提出最終處置成本,且除役成本不包括處理廢料成本。連低劑量的蘭嶼核廢料都無覓處,拆除的廢料何處去?質疑清大核反爐拆除成本一千萬太低,簡直不可能。拆除過程的安全問題,清大的拆除費用?連放到哪裡都不知道,怎麼能計算除役成本? 淡大產經系副教授李秉正說技術有其極限,研發成本也必須計算。台電過去未給正確資料,無法正確評估。 張武修解釋,興隆鋼鐵廠表示當時的鋼鐵接由國內來,都是中船拆解而來。指出台灣管理顯著不當,全球許多輻射鋼筋都是煉鋼爐即發現,安全要好的技術以及好的管理。 清大原科院長江祥輝回應對清華大學阿岡諾反應器的除役,表示過程嚴謹,所有紀錄接在核子科學雜誌上報導過,完全照法規進行,全程由原能會監督,建立範例,阿岡諾規模很小,與一般反應器差了三萬倍,不包括人力費用。拆除廢料則放置核能研究所。 台電董事長席時濟綜合答覆,澄清輻射鋼筋是從林口火力發電廠得來的。機組的預防保養更重要,在老化前撤換更新。美國已有五個機組拿到延長的申請,不過台電每十年都會重新申請,強調保養的重要性,不強求使用。台電不只考量運種中廢料的貯存,包括拆廠以後的廢料空間,估計總共大約為30萬桶。前天到蘭嶼,強調管理仍存在,對個人劑量的限制是一個毫西弗。 賴勁麟提出境外處理的成本沒有計算在內,提出美國的一份研究報告,立即拆除由一點八億漲到二十億美金,質疑全世界的成本高得不可思議,希望可以更準確。 鄭先祐以數據指出自然的輻射經過相當長期的衰減,但是人為輻射的強度高且時間短。原則為盡量遠離人為輻射,在自然的情況下可能致癌,何況是人為輻射。 台大化工系教授施信民表示對台灣技術是否成熟不應太有信心,過去對廢料的處理已出現過許多意外,除役並不簡單,在目前核廢尚未有最終處置前,很難執行除役,所以核能電廠可能成為永遠的核子墳場。 李秉正提出地震的危機,可能會造成貯存風險。 梁啟源說台電的核能安全還在改進,相信可以更好。曾向美國埋怨,出售核能卻不准運出,美表示可運至大陸或美國。 林信義向委員確定下次討論「環境生態及古蹟」 再次就成本進入糾纏辯論。 李高朝說要談成本就要把不同時間電價的成本平均下去,發電成本不只燃料成本,開始討論核能成本的定義。燃料成本的上下會造成價格的起伏,不符經濟效益。強調是客觀公正,一定要算,不同的能源不一樣的計算模式。 李高朝對上王塗發,王塗發要求計算機會成本,李高朝說要平均不同時段電價,彼此叫陣對方的經濟學功力。王塗發說要改成不同燃料的不同成本,不是單一燃料的唯一成本。 李敏建議議事進行先建立綱要。由相關單位準備資料。 臨時動議 要不要給每個人十五萬塊錢?請專家來報告 沒共識 經建會願意提供十五萬元給十位專家委員邀請專家來支援評估會議。 李敏表示反對,會淪為比氣勢,網路上什麼資料沒有,難道一定要透過國外人的嘴嗎?不需要花這些錢? 徐光蓉提出一些優秀的國外學者有頗多助益,如果可以面對面溝通會比紙上資料更好。 謝啟大如果可以邀請到真正很不錯的專家,why not?錢要花在刀口上,公開支應沒有弊端會很好。 王鍾渝對核四案已經請了很多專家學者、花了很多錢,所有的結論都沒辦法讓大家有共識,評估委員會已經開了許多次,專家也很多,結果同樣因為不同立場價值觀而沒有結論,要不要花錢? 施信民如果陳博志願意提供,經建會決定就好了,不需要表決,需要更多的資料,做更正確的評估,人民在看提供的資料,讓民眾知道更多不正是會議的主要目的?對臨時動議不要做決議,有需要的人直接向經建會申請。 王榮德認為學者不是實際操作的人,但是資訊不均等,請求給一個機會,比起核電廠幾千億不過九牛一毛。 梁啟源說可以把辯論延伸到國外去,要求直接向經建會推薦,由經建會出面邀請。 李堅明希望請來的人不要有立場,希望可以兩邊兼顧,如果有角度,只會對評估更困擾。希望錢不要經手,由經建會出面。 王塗發反駁李堅明的說法,反對由經建會把關,尊重委員邀請。 林信義表示,國外專家不需要決策立場,只要發揮專業,建議經建會界定範圍,開研討會、經費由經建會提供,委員只要提供名單。 李敏建議雙方各提人選,由經建會主辦,各自表述。 王鍾渝要出錢要知道內容品質,花一個錢要算算品質如何?或是要表明是誰的邀請? 王塗發同意可以表示立場。 施信民表示只要陳博志提出規範,配合即可,不需要做決議。 林信義決定十位專家委員根據每人的需要十五萬 臨時動議二 謝啟大提出希望了解蘭嶼檢整重裝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定點連續監測資料、希望台電出錢,由委員會遴選公正客觀的人進行重新監測。 台電說OK 以書面結論希望委員修正 站內轉載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reporter/vivian/reporter-vi0010040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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