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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家] 水庫vs.防災抗旱? 作者:李永展 (中國文化大學建築系教授、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長) 台灣是一個海島國家,雨量雖然豐沛,但因人口稠密、河流逕流較短,每人可利用的水量僅為全球平均值的15%,加上降雨的時間及空間分布不均,所以基本上台灣的水資源並不算豐富。而台灣地形陡峭,自然的山崩與土壤沖蝕較為嚴重,再加上游集水區的濫墾、濫建及濫葬等人為破壞,造成了嚴重的水土保持問題,這些自然及人為因素,使台灣總會面臨「一雨成澇、不雨成旱」的窘境。 傳統上我們對於水資源問題的解決往往付諸工程手段,認為多興建幾座水庫便可以解決水的問題,於是水庫愈蓋愈多,壩址愈蓋愈高。迄今為止,台灣大大小小的水庫合計有67座,而水庫集水區面積高達5000平方公里,幾占全台面積的七分之一,但在此同時,這些水庫平均每年減少1460萬立方公尺蓄水容積,相當於一座明德水庫的容量。因為「水」問題的產生與解決脫離不了「土」向度的思考與配合,如果河川上游的水土保持沒有做好,則蓋再多的水庫,也馬上成為「土」庫或「優養」庫,那麼即使水庫蓋到玉山山頂也解決不了「水土不服」的環境病態。 事實上,除了供給面的思考之外,水資源的利用必須以社會經濟、生態環境為考量,水資源計畫之具體可行,包含經濟合宜、技術可性及財政可行,亦須具備促成其有效順利營運之社會因素。經濟上對於新建水庫的開發往往需要很高的成本,而規劃的時間往往需長達10年或更久的時間,除此之外,對於水庫上游之淹沒區域,土地之徵收與賠償也需有極高的成本。社會上,現在水資源的開發中及計畫中水利設施,多因應大型工業區工業用水或都市密集之民生用水,不可否認對社會上就業人口、生活品質、國民生產力等具有一定的功效,但一旦水庫建立,原地區之產業、人民所受到最大的衝擊,對於水力建設之推動將產生不利的影響。 就生態環境之衝擊而言,水庫的建立將大範圍阻斷原有生態群之分佈,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並且每建立一座水庫,往後既減少一個建立水庫的壩址。因此一般多將壩體興建為水利計畫的最後手段,但不幸的以台灣降水分佈及不均勻且因地勢陡峭降雨多形成逕流入海的情況,以及崇尚工程工法的處理態度,造成此一手段的濫用,進而也使水資源的枯竭情況日益嚴重。 水災旱災的接踵而至,讓我們必須對水資源的問題有更長遠與整體性的反省。顯然地,要使水資源能夠永續利用,僅仰賴興建水庫已不足因應,甚且過度開發水庫更會造成殺雞取卵的毀滅性結果。因此根本的做法必須從水土保持工作著手。 首先,「森林是水的故鄉」,做好森林保育工作可涵養水源並可防止土壤沖蝕,在作法上建議配合居民愛鄉情結獎勵造林護林。其次,對於各種集水區治理工程設施應普設滯留池,以減少暴雨所造成的非點源汙染;同時為避免水庫淤積,除設置攔砂壩外,亦應加強植生護坡、邊坡穩定及棄土改善等水土保持工程。 而在開源節流的政策措施上,尋覓新的水資源亦為長期性且不可間斷的工作,地下水資源方面釐定地下水補注區,並訂定保育措施以確保補注水量及水質。地下水使用量之調查,以作為供需調配之依據,並且建立地表水及地下水之聯合營運措施。而除地表水、地下水外,對於海水淡化的研究應及早投入。至於節流方面,必須採取水價調節、提高用水效率以及減少高耗水產品之利用。 水與土是人類不可或缺的天然資源,共同維護使之永續利用,也是人類應盡的責任。欲解決水資源的問題,進而達成水資源之永續利用,除加強集水區的治理外,如何建立資源永續利用的共識,也是相當重要的關鍵。資源永續利用的觀念一旦建立並且落實,則水庫集水區開發利用的壓力也會相對減輕,台灣的自然資源及生態環境,才會獲得更好的保護。而這些工作必須及早開始,如果放任情況繼續惡化下去,總有一天,無論天上來的水或地下流的水,我們將再也留不住。 本文轉載自【中央日報 2002/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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