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專題-無車日] 走路的藝術 作者:舒國治 享受走路。一天走10哩路,不論是森林中的小徑或是紐約摩天樓環繞下的商業大道。不讓自己輕易就走累;這指的是:姿勢端直,輕步鬆肩,一邊看令人激動的景,卻一邊呼吸平勻,不讓自己高興得加倍使身體累乏。並且,正確的走姿,腳不會沒事起泡。 要能簡約自己每一樣行動。不多吃,有的甚至只吃水果及乾糧。吃飯,往往是走路生活中的一個大休息。其餘的小休息,或者是站在街角不動,三、五分鐘。或者是坐在地上。能適應這種方式的走路,那麼紮實的旅行或流浪,才得真的實現。會走路的旅行者,不輕易流汗("Never let them see you sweat!"),不常吵著要喝水,即使常坐地上、台階、板凳,褲子也不髒。常能在較累時、較需要一個大的break時,剛好也正是他該吃飯的時候。 走路是所有旅行形式中最本質的一項。沙漠駝隊,也必須不時下得坐騎,牽著而行。你即使開車,一進入一個小鎮,在主街及旁街上稍繞了三、四條後,你仍要把車停好,下車來走。以步行的韻律來觀看市景。若只走20分鐘,而又想把這小鎮的鎮中心弄清楚,你至少要能走橫的直的加起來約十條街,也就是說,每條街只有2分鐘讓你瀏覽。 走路。走一陣,停下來,站定不動,抬頭看。再退後幾步,再抬頭;這時或許看得較清楚些。有時你必須走近幾步,踏上某個高台,墊起腳,瞇起眼,如此才瞧個清楚。有時必須蹲下來,用手將某片樹葉移近來看。有時甚至必須伏倒,使你能取到你要的攝影畫面。 流浪要用盡你能用盡的所有姿勢。 走路的停止,是為站立。什麼也不做,只是站著。往往最驚異獨絕、最壯闊奔騰、最幽清無倫的景況,教人只是兀立以對。這種站立是立於天地之間。太多人終其一世不曾有此立於天地間之感受,其實何曾難了?侷促市廛多致蒙蔽而已。惟在旅途迢遙、筋骨勞頓、萬念俱簡之後於空曠荒遼中恰能得之。 走路,是人在宇宙最不受任何情境僵鎖、最得自求多福、最是踽踽尊貴的表現情狀。因能走,你就是天王老子。古時行者訪道;我人能走路流浪,亦不遠矣。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