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新聞回顧
台灣國際

崔媽媽電子報

【設為首頁】

 

 

[鯨豚簡介]

鯨豚的社會行為(下)

  動物亦可由另一種方法來達到最大的“自我存在之適存度”,那就是經由“利他行為”(altruistic),這種互相幫助的行為可以在許多觀察到,其並不符合所謂的競爭概念:後來數學公式證明了,有時在群體中動物間會有最好的利益存在,如果這群動物都符合這種狀態,沒有騙子存在。

  利他並不一定要有任何所謂仁慈的意念存在,其為演化發展出的援助行為中的“隨員”(suite),而這種援助行為將會是由回報性的行為發展出,也就是所謂的“回報性利他”(reciprocal altruism)。

  在鯨魚中利他行為的例子是十分普遍的,而陸棲哺乳動物亦有許多利他的例子出現。而鯨在水中生活,事實上也有使它產生利他行為的刺激出現。當一隻受傷的鯨或海豚沒有能力游到水面呼吸時,牠必須信任支撐牠至水面呼吸的同伴。鯨的援助行為是否經由社會的功能之一學習而來或為一種本能,目前尚未定論。會發展出如此的社會行為需要(引用其生存在水中環境)想的是什麼是重要的及有足夠的──回報性利他行為產生來形成完整的社會行為模式。

  雄雌間利益關係之不同,使社會行為更加複雜化,雄鯨需去對抗那些想接近可生育雌性的對手,需要使雌性“確信”(convince)牠們為雌性最好的選擇對象。而雌性則需盡其所能的取的最大能量,而這些能量主要是花在生殖上(尤其是授乳期)。簡單來說,雄性將能量投資於最多的交配機會,而雌性則投資在擔保牠們的小孩能生存下去,並能擁有好的成長開始。親戚間之結合裙帶關係(Nepotism)亦為鯨中常見的(此外,這種關係沒有可吸引人類社會的政治內涵)。

  而鯨的社會中最基本之單位建立於母親與幼子之間(比雄雌關係更基本)。在適合的狀態下會轉化成雌性間或母系群體。以領航鯨為例,可見其為如此的社會體系,具有好證據證明。在雌群體中,已進入中年期的雌性在此群體中有如稀世珍寶。而且尚有證據證明在群體中之“祖母們”(grand 
mother)為學習資訊的寶庫。例如:在不同季節中哪裡可以找到最好之食物,甚至如人類社會中的部落長老,會成為群體中之領袖一樣。這些更年期雌性的存在,也被提出當年輕的雌性努力從事生產時,牠們將其之能量投資在小孩上。

  可惜鯨的社會行為尚有許多無法了解,然而在過去50年中,在鯨之自然生長地從事的研究數量大量增加,使其研究鯨的社會行為有好的開始,且有些在開放空間下有十分傑出的研究,已指出鯨在行為上如何去調適那些一般哺乳動物所擁有之社會行為。開放空間之動物已提供了大部分有關鯨之社會結構的資訊,對鯨之觀察仍要繼續下去,以增進我們對其之社會組織之社會結構的資訊,對鯨之觀察仍要繼續下去,以增進我們對其之社會組織的了解。很明顯的大型鯨類牠們實在太大,無法安置在水族館之中。任何企圖去描述各種鯨類之社會行為,其實其由許多片段得到的資訊也不多,所以必須得到更多對各種不同鯨之社會體系更具象徵性的樣本,並且要仔細的去驗證。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topic/whale/whale-001122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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