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大量工業區放流水的高雄後勁溪。圖片來源:環保署 |
在台灣尚未實施「灌、排分離」的情況下,工業放流水管制往往牽涉到數百公頃農地的灌溉用水乾淨與否。環保署昨天發布石油化學業、石油化學專業區汙水下水道系統、晶圓製造及半導體製造業等放流水標準,去年12月也將「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業」放流水分離出來單獨管制。這些產業的放流水某些特殊物質對環境影響大,但過去都跟「其他工業」適用同一標準,如今能分離出來單獨列管值得肯定,只不過管制方式與理想還有差距,仍待努力。
昨天公布的這個版本內容與9月5日公聽會提出的草案幾乎相同,比較關鍵的是,過去氨氮只有水源區才管,但近年來台灣河川水質中氨氮來源已經從過去以畜牧廢
水為大宗,漸漸地工業廢水比例也愈來愈高,因此將氨氮納管。環保署預估,標準施行後每年可削減4,000公噸氨氮排入河川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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