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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填海造島(陸) 公民共識:不宜貿然實施

公民代表宣讀共識結論。(鄭鈺琳攝)

環保署針對「推動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計畫案舉辦公民共識會議,經過本月初的預備會議後,公民與學者18、19日再次齊聚,參加為期兩天的正式會議。在關心土地和環境友善的信念下,經歷4天密集互動討論,公民結論認為,不宜貿然推動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

公民們認為,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的政策評量涉及海洋線與海岸生態等環境敏感重要面向,應回歸國家廢棄物處理政策的全盤考量,以零廢棄的終極目標優先考慮產業源頭減廢和陸上掩埋等相關配套措施。如迫不得已非要推動,必須在法規、監督、料源等方面審慎訂定配套措施。

精彩內文

【相關連結】
廢棄物填海造島(陸)爭議大 公民會議展現民主精神
預備會議:廢棄物填海造島行不行?
又有底碴回填農地 誰為作物安全把關?
垃圾沖刷入海 花蓮市環保公園「洩底」 

我們的島|共耕守原鄉

採訪、撰稿:陳佳利;攝影:陳忠峰、陳志昌;剪輯:陳忠峰

眼看著故鄉的好山好水,近年來不斷被開發吞噬,原本在城市工作的泰雅族人吳志德,回鄉放手一博,走上有機之路,他聚集族人共同耕作,互助合作的溫暖圍繞著整座農場,轉眼間,度過了6個年頭,如今,守土護鄉的種子已經茁壯。

泰雅族歌手雲力思,悠悠唱出對家鄉的愁緒,近幾年山區的原住民保留地嚴重流失,許多土地被外地人以掛人頭的方式買下開發,她的家鄉:新竹縣尖石鄉的水田部落,就是其中之一。

精采內文

環境大記事∣播報員:林子晴

加拿大哈德孫灣附近發生雷擊引發野火,保育官員表示七月份異常炎熱,雷擊已造成多起火災,大火使海冰融化,威脅到北極熊的棲息地。這樣的環境改變已造成北極棲地破壞,但美國政府卻開放阿拉斯加保護區鑽油,這將威脅到北極圈內的生態,包含候鳥、馴鹿等,也影響到阿拉斯加原住民的生計。

氣候變遷劇烈,澳洲科學家指出大批熱帶魚南遷,還有一些魚種正在銳減,全球暖化海洋以帶來重大的衝擊。海洋資源需要人類的保護,全世界正推廣拒吃魚翅,中國水產協會卻提出拒吃魚翅是種資源浪費!保護環境,志工揪團到陽明山移除外來種水生植物,幸運的看到瀕絕的柴棺龜,正大口的吃著福壽螺卵。

【更多今日新聞】台灣新聞 | 國際新聞 | 中國新聞

法律人談環保∣溫室氣體盤查登錄的主體及其組織邊界

作者:陳伯翰(執業律師、環保署認證溫室氣體查驗人員)

溫室氣體排放的盤查為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機制推行的前提,也因此如何認定盤查主體將影響盤查結果之正確性。從盤查結果正確性的利益歸屬(或危害迴避)來說,由溫室氣體排放源的所有權人來承擔,固然有其道理。

但是在經營與所有分離為企業經營主流的今日,由實際上的營運控制權人來承擔盤查之責任,提早建立其對於溫室氣體管制的心理建設,對於日後溫室氣體減量機制的推行,或能著力更深。本文將延續本次專欄的法例比較方式,藉由澳國法制作為借鏡,提供我國思考相關建制時的不同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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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從「廣州垃圾隨袋徵收試辦」談起(上)

作者:賴偉傑(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今年7月,「效法台北,廣州垃圾費隨袋徵收」的新聞,在台灣媒體上出現。這是一個小新聞,大概滿足了台北市的一些優越感,但兩岸的環境題交流,垃圾問題恐怕是最多且最深入的,也因此這新聞背後的來龍去脈,是一個值得探索更重影響層面的切入點。

中國在經濟快速增長,以及政府希望以內需來填補外銷趨緩的情況下,鼓勵消費成了主要基調,因此垃圾量也明顯大幅度增加,但解決能力卻嚴重度不足,「垃圾圍城」的威脅節節逼近。

精采內文

 

廢棄物填海造島(陸) 公民共識:不宜貿然實施

本報2012年8月20日台北訊,鄭鈺琳報導

有關推動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政策公民共識會議,與會公民大多認為不宜貿然推動,需在既有港區與濱海工業區範圍內,並進行社會溝通、取得跨部會及社會共識、有良好的操作範本這2大前題下,才能進入下一階段的政策推動。

環保署長沈世宏也指出,填海造島是不是真的是再利用,顯然有不同的看法;與會的公民們普遍也認為,在找到其他方式前最好還是不要填海造島,如果一定要作,也是要完成某些條件下才開始作。

公民代表們作最後共識的確認。(鄭鈺琳 攝)公民們認為,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的政策評量涉及海洋線與海岸生態等環境敏感重要面向,應回歸國家廢棄物處理政策的全盤考量,以零廢棄的終極目標優先考慮產業源頭減廢和陸上掩埋等相關配套措施。如迫不得已非要推動,必須在法規、監督、料源等方面審慎訂定配套措施。

與會公民普遍認同環保署處理廢棄物的用心和努力,對於本次會議能夠在政策訂定之初直接參與溝通討論,以及環保署認真回應預備會議中大家提出的關切議題,也持肯定態度。

環保署長沈世宏認為此次會議象徵台灣在環保民主審議的新方向。(鄭鈺琳 攝)沈世宏表示,從會議結論可以看出公民的答案很清楚,如果還有其他替代方案的選項,不宜貿然填海造島(陸)。他指出,源頭減量是廢棄物處理最好的方式,但現有廢棄物問題要解決,選擇既有開發港區進行填海造島(陸)是現在看到對環境影響最小的可行途徑。

沈世宏也說,「開放參與、專家帶領」是公共政策必要之程序,應當由專家澄清事實,由各方決策者回到利益和價值面來取捨政策是否應當實行。對於會議本身,他認為從過程中可看到我國公民面對問題的態度和方法具有相當水準,公共政策即需要這樣多元開放的態度來得到有共識的答案。

「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是行政院環保署推動廢棄物處理政策的一環,目前進入政策環評階段,於8月份辦理4天公民會議廣徵民意。依行政院環保署提出的會議資訊,用於填海造島(陸)的廢棄資源物將以現有安定無害化的事業廢棄物為主,填海範圍限於北、中、南既定港區和濱海工業區。與會公民經過4天會議的密集討論,得到以下共識:

※ 推動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計畫公民共識會議結論報告

前言:

我們基於對於台灣土地的熱愛跟環境友善的信念來參加「推動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計畫公民共識會議」,我們體認到事業廢棄物最終處置掩埋場所不足的不可承受之重,但也深深關懷海洋生態的不可逆性,同時我們也接受了社會大眾對於陸地既有非法掩埋事件的高度疑慮,所以我們參考各方的建議,竭盡所能、同心協力,在以下兩個前提下,提出了對於本政策三個層面的關切與建言,提供社會大眾參考:
第一個前提:本計畫的討論範圍以既有港區與濱海工業區範圍為限。前者應做明確之列舉。

第二個前提:本計畫應有助於零廢棄的政策目標,在此目標下,做完善之相關法規及政策考量,進行社會溝通,取得行政跨部會機關及社會的共識,並有一個良好的操作範本後,才進入下一個階段的政策推動。

壹、法源與法規

一、說明:
推動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計畫(簡稱本計畫)的政策評量,應回歸廢棄物管理政策的全盤考量,且本計畫涉及海岸線、海洋生態等環境敏感重要面向,因此本計畫的政策環評應有完備的法源(法律)配套,在比照國際法規標準的同時,要前瞻性關照到台灣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全球氣候變遷問題,並統整性的納入跨部會跨局處的觀點及意見。

二、我們的主張
1.本計畫應優先考量產業源頭減廢,因此我們主張本政策的前提條件應落實廢棄物清理法與資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合一的修法(資源循環利用法草案),對源頭減廢、陸上掩埋有更具體的規劃。在相關配套措施都無法滿足最終處置的情況下,主管單位應提出具體且明確的急迫性需求,再來推動本計畫。

2. 公民建議填海造陸所牽扯法規與層次相當複雜,故建議可參考日本的公有水面埋立法、環境影響評估法的內容,增訂或修改本國海洋汙染法、海岸濕地法、海洋生態保護法等法規,或訂定獨立之綜合性法規,例如:參考日本廣域海環境整備中心法。法規之內容應包含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立法精神、設計、建造與施工、料源、填料進場、管理、監督、維護、土地利用、罰則、回饋金、緊急應變措施、責任歸屬與權責、第三監督單位、實施細則,財源與利益分配等層面。

3.加強事業廢棄物相關法規及管理措施。因陸上廢棄物非法傾倒的事件層出不窮,例如:「地勇案」、「台中清水、龍井地區焚化底渣再利用案」等事件,造成社會付出的成本極為龐大,而未來事業廢棄物填海造島(陸)為新興之領域,且海洋生態環境更為脆弱,推動之後恐後患無窮。故我們主張對於事業廢棄物既有的管理與稽核應同時強化,以昭公信,具體建議於下一節做詳細說明。

貳、事業廢棄物的管理、稽核與監督機制

一、說明
公民認同也支持環保署在處理廢棄物上的用心與努力,但基於陸上廢棄物非法傾倒汙染事件仍然層出不窮,於管理上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以及未來如果推動事業廢棄物填海造陸對於海洋生態上的脆弱與不可逆性之影響。而事業廢棄物牽涉到的單位非常複雜,有不同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中央與地方層級的職責歸屬,所以不同單位的統合及公民參與監督非常重要(如學者、NGO組織、社會公民、團體等),所以公民提出建議如下:

二、我們的主張
1.管理機制要做到程序開放、資訊透明,環保團體、社會公民、學術機構的參與機制或程序要明確規範,以達全民共同監督的效果。

2.填海造陸方面,基於海岸生態的敏感性跟脆弱性,所以對於料源進場的管制要妥善運用最新科技進行嚴謹跟迅速的檢驗稽核,同時針對海岸敏感帶作長期監控,並建置遠端監控系統及方便查閱的公開化平台。同時一旦發現異常現象,可以即時發動對填海造陸政策的檢討或終止機制。

3.對於既有的非法汙染事件,能進行確實的行政救濟與檢討,針對制度上的缺失與漏洞予以補強,防止汙染擴大。這些汙染事件所呈現的行政漏洞,環保署及工業局以及相關職權機構應建立有效的管理監督機制。

參、料源管理相關議題

一、說明
如有急迫性需求須進行本計畫,公民建議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陸)的料源,應比照國際相關規定,並考慮本土特定的地理環境、海洋氣候等生態特性做最嚴謹的規範。

二、我們的主張
1.公民建議應明確定義廢棄資源物的種類,不應有模糊地帶,避免各種可能有疑慮的填料進場造成環境污染,並參考日本的經驗,對於安定型及管理型廢棄資源物應就其物性及化性詳細規範區分。

2. 目前既定的毒性特性溶出程序係模擬陸上條件訂定之檢測方法,可能不足以模擬滿足物質存於海洋時的各種條件,故公民建議應就海洋特性訂定更嚴格的毒性溶出檢驗標準。

3.為控管填料性質,公民建議廢棄物須先經過安定固化處理,減少毒性物質溶出量,提高填埋區域物質的安定性。

4.目前本計畫料源之草案仍存有高度疑慮,公民建議須經專家會議進行更專業多元的評估研議,再決議要採用環境影響評估或環境差異影響評估進行審查。

5.公民建議本計畫應分階段推動:第一階段以天然、無害、低爭議性的料源為主,進行小型的實驗累積長期監測的數據,再做第二階段的推動。至於未來具爭議的料源,進行填海造島(陸)的工程時,應召開專家會議進行更專業多元的評估研議,再決議要採用環境影響評估或環境差異影響評估進行審查。

全部會議過程之文字、影音紀錄請見「推動廢棄資源物填海造島計畫-公民共識會議主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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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島|共耕守原鄉

採訪、撰稿:陳佳利;攝影:陳忠峰、陳志昌;剪輯:陳忠峰

眼看著故鄉的好山好水,近年來不斷被開發吞噬,原本在城市工作的泰雅族人吳志德,回鄉放手一博,走上有機之路,他聚集族人共同耕作,互助合作的溫暖圍繞著整座農場,轉眼間,度過了6個年頭,如今,守土護鄉的種子已經茁壯。

「小孩,我的小孩,睜開眼睛你看到什麼,你在想什麼,回來吧,回到你最初的地方,這裡有清澈的水,有嫩綠的山,這就是你家。」泰雅族歌手雲力思,悠悠唱出對家鄉的愁緒,近幾年山區的原住民保留地嚴重流失,許多土地被外地人以掛人頭的方式買下開發,她的家鄉:新竹縣尖石鄉的水田部落,就是其中之一。

水田部落裡的良田大量休耕,原始森林反而被開發成薑田,流經部落的水田溪,溪畔的土地被外地人買下開發,隨之而來的整治,導致長達兩公里的自然河岸消失。原本自然的環境,整治之後反而出現更多問題,溪畔的疊石就禁不起蘇拉颱風的考驗。水田部落畫家林世偉表示,河邊推砌的石頭都已經崩塌了,大水溢出河道,部落一個晚上都不敢睡覺。

水田部落的情況是眾多山區部落的縮影,商業思維進駐,犧牲自然、追求金錢,不但讓部落面臨環境危機,山居的智慧與尊嚴也隨著流失。

然而想要守住土地,必須要有穩定的產業,就在離水田部落不遠的梅花部落,有一群人,嘗試建立產業來保住土地。主要的推動者吳志德,原本在桃園傳道,看見原鄉的問題,決定回鄉,給自己、也給部落一個機會。

每天早上,吳志德與工作夥伴會討論細節,分配工作,凝聚他們的,是信仰,以及有機共耕。吳志德表示,「用共同經營的方式,參與的人都是老闆,成果多少就大家分多少,希望把過去互助的精神找回來,年輕人可以補足老人家不足的部分,老人家可以在共同經營的過程中傳承智慧。」

梅花部落原名梅嘎浪,在泰雅族語中是豐富、豐收的意思,日據時期這裡種的是水稻,後來部落經濟主要倚靠李子與甜柿,民國93年,艾利颱風重創梅花部落,摧毀產業,人力大量外移,孩童無法順利就學,因而世界展望會進駐協助,與部落教會協力,促成了這個有機農場的成立。

土地由教會長老免費提供,總面積5公頃,原本有40多戶,60多人參與共耕,主要生產蔬菜,是大家以往不曾接觸的作物,初期技術不成熟,收穫有限,第一年每人每月分不到2000元,許多夥伴因而離開,現在只剩下14位農友。然而困頓永遠是最好的老師,這6年磨練下來,已經找出可以全年生產的模式。

吳志德說,「目前農場有4個區塊,夏天會在海拔1100公尺的那塊田耕種,秋天就在海拔800公尺的田,冬天就在更低海拔的田耕作」。依照季節變化,輪流在不同的區塊耕種,擬定多元生產的計畫,也讓每一塊土地都有休息的機會。

這裡的蔬菜,喝著純淨的山泉水,吐納著沒有污染的空氣,用天然的方式來照顧,作物自然清脆甘美。

在山區做有機,有著海拔優勢,夏季生產的蔬菜價格好,然而夏季也是風險最高的時候,蘇拉颱風過境,就打亂了這場夏日希望。正要結球的5000顆高麗菜全毀。

趕著採收還能賣的菜,人工包裝、迅速出貨,清晨採收的菜,中午之前就能送到訂戶手上。在教會系統支持下,農場有穩定的通路,為了提供消費者更多的選擇,吳志德還與鎮西堡、新光等部落的農民合作,成為尖石鄉推動有機耕作的火車頭。

當新竹山區許多原住民因為經濟壓力而賣地,梅嘎浪的有機共耕,成為守護原鄉土地值得參考的經驗,雖然無法賺取大量金錢,但保住了與山共存的深層價值,在環境變化快速的時勢中,守住一畝清淨田,也為原鄉守住一個永續的機會。

※本節目將在週一晚間10點於公視首播,週六上午11:00重播

※節目內容及訂閱電子報詳見:我們的島節目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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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擊釀惡火 加國北極熊棲地不保

摘錄自2012年8月17日路透社報導

北極熊保育專家今天表示,加拿大哈德遜灣(HudsonBay)附近發生雷擊引發野火,威脅到北極熊棲息地,破壞了母熊用來作巢穴的老樹根和冰土。

北極熊大多是因海冰融化而受到威脅,牠們主要是在海冰上捕獵海豹為食。不過棲息於哈德遜灣附近的北極熊因海冰融化,整個夏天只能待在岸上,窩在矮小雲杉樹根間冰土的洞穴中。

現任非營利保育組織國際北極熊中心(PolarBears International)的首席科學家安斯特拉普(Steven Amstrup)指出,這個區域鮮少發生火災。安斯特拉普曾是美國地質調查所(U.S. Geological Survey)的北極熊專家。

安斯特拉普在華盛頓州接受電話訪問時說:「那邊環境濕冷,不常發生火災。」又說:「這個森林的環境不太能適應火災。」

加拿大曼尼托巴(Manitoba)自然保護區官員赫德曼(Daryll Hedman)說,加拿大曼尼托巴7月份異常炎熱,瓦普斯克國家公園(Wapusk National Park)今年7月因雷擊造成多起火災。這個公園內有許多已知的北極熊巢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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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斯加保護區 美政府擬開放海陸鑽油

摘譯自2012年8月13日ENS美國,阿拉斯加,安克拉治報導;沈瑞筠編譯;蔡麗伶審校

穿過阿拉斯加西部的馴鹿遷移(Arctic Man拍攝)美國內政部長沙拉薩(Ken Salazar)13日向國會提案給予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NPR-A)新的石油及天然氣開採許可。經過與阿拉斯加北坡領導人的兩日會議後,沙拉薩表示此項計畫會將馴鹿群、候鳥棲地、丘陵地、脆弱的海洋資源及阿拉斯加原住民的永續生活形態及文化層面納入保護。「為了利用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潛在的石油和天然氣,我們需要一個有助於從這個偏遠的位置帶給市場安全的能源計劃,同時也保護野生動物和阿拉斯加原住民的生存權。」沙拉薩在電視記者會中表示。

在優先方案「替代方案B-2(Alternative B-2)」中,提及可供出租的1180萬畝土地含括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可出租區域中主要石油資源。即將開放的這個區域並不影響北極國家野生生物保護區,該保護區位於預定出租的區域的東邊。

如果這個方案受批准,可出租範圍內預計擁有以發現即未發現的約5億4900萬桶具經濟價值可採石油、及870萬兆立方呎的天然氣資源。

沙拉薩提到,「這項方案將允許我們繼續擴大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租賃範圍,如同歐巴馬政府過去三年持續聚焦於擴充暨安全又負責任的石油及天然氣資源開發,以提供企業為滿足即時需求所發展的基礎建設。」

在阿拉斯加巴羅地區,阿拉斯加原住民正將獵鯨小艇拖入楚科奇海。(MagicTouchMadonna攝影)13日確認的方案包含一條連結現存油管將原油運送到市場的油管。沙拉薩表示,「將有一條油管穿過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這項方案內並沒有排除油管,在開發楚科奇海的石油資源過程油管是必要的。」

「這項計畫提醒我們在規劃時須兼顧保護極區「美國寶藏」的需求。這些寶藏包括了柯維爾河的猛禽;波弗特海岸、特雪布克湖及佩爾德灣(Peard Bay)的北極熊;及可能是地球上最壯觀的馴鹿群。」

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是北極圈內最大的候鳥繁殖地之一,也是成千上萬的水禽及岸鳥的夏棲地,包括黑雁總族群量30%的棲地。

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提供了北極馴鹿的生育地,北極馴鹿是阿拉斯加最大的動物族群,約有32萬5千隻、另有5萬5千 個特雪布克馴鹿群。這些族群量提供超過40個阿拉斯加原住民村的生計來源。

石油開發計劃將作為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整合行動計畫及環境影響說明書」(IAP/EIS),於今年稍晚詳細分析後將開放公眾評論。

這份IAP/EIS草案於3月30日提出,呈現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4份管理方案徵求公眾意見,總共收到超過40萬份公眾回應。

IAP/EIS定稿將以由「替代方案B」修改後的「替代方案B-2」做為優先方案。IAP/EIS定稿公布後,在部長做最後決定前將有30天供公眾審查。

土地管理局局長Mike Pool向記者表示:「當我們考量能源供給、阿拉斯加原住民的重要性及野生動物資源,致力於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最佳經營平衡,我們持續聆聽利益相關者及公眾的聲音。」「作為整個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第一個整合型行動計畫,這將成為未來的藍圖來協助從(初時的)租賃及謹慎勘探轉型至(未來)量產和開採。」

剛從北極回來的荒野協會總裁Jamie Williams表示:「薩拉查部長發表的內容令人振奮,而且讓我們往保護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西極區內重要的棲境更進一步。薩拉查部長的決定反映出這些景觀屬於全美國人。它藉由允許在保護區內較不敏感的1180萬畝土地鑽油而保護了保護區內重要的生態及生存區域。」

「雖然土地管理局的優先管理策略允許設立油管運輸離岸石油到市場,我們很高興這個方案無法通過特雪布克湖的馴鹿棲地。管理者在保護區內的土地上調整策略來達到正確的平衡。在沒有永久性保護區北極區的海上,仍缺乏上述正確的平衡。」

殼牌是第一個得到楚科奇海鑽油許可的公司,計畫今年夏天開始鑽油;由於仍未達到內政部新的漏油應變計劃要求,在預定鑽油區冰層結冰前開始的機會稍縱即逝。

多數殼牌公司的北極鑽井船隊目前停泊在阿留申群島的荷蘭港。該公司正在等待北極挑戰者牽引船改造完成及美國海岸防衛隊對改裝船隻的認證。

殼牌的承包商超級能源(Superior Energy)在白令海及華盛頓為駁船重新設計新的圍堵漏油系統,這個系統可以在油井爆炸的情況下(類似2010年BP在墨西哥灣的深水地平線鑽油平台事件)蒐集漏油。

在深水地平線鑽油平台事件後,內政部根據一些專家調查委員會的建議,更新鑽油安全及漏油圍堵標準。

即將開放鑽油區的地圖,圖中標出了特別保護區(照片由美國內政部提供)沙拉薩表示,「殼牌必須證明他們可以符合我們在這個地方制訂的環保要求。深水地平線鑽油平台事件是嚴正的提醒,我們為美國海洋能源制訂的標準,是我們相信且我們將執行的標準。」他強調:「我將會並盡最大的努力給他們壓力,確保我們可以堅守我們設定的標準和規則。」

沙拉薩剛飛行經過這個區域,他表示:「相較於近年,波福海和楚科奇海今年都有較多的海冰於其上;不過導致進度落後的原因並不是因為海冰,而是殼牌必須達到所有政府要求。」

數個殼牌公司的船隊,包括裝載新的鑽井設備的破冰船,本月初離開荷蘭港向北移動至殼牌在楚科奇海的鑽油點,開始進行鑽井的準備工作。

依照2011年五月歐巴馬總統對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每年石油及天然氣租賃的指示,土地管理局在同年12月提供300萬畝土地租賃,成交17筆投標含括14萬畝土地。

今年11月該機構將對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土地進行其他的租賃標售。

雖然去年在總統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協助協調阿拉斯加能源開發許可下,發給美國康菲石油在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開採石油及天然氣資源的許可;截至目前為止,在阿拉斯加國家石油保護區只有一項試探性鑽油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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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加劇 澳海洋生物南遷

摘錄自2012年8月17日法新社報導

澳洲科學家今天在一份重要海洋報告表示,目前有「顯著證據」指出氣候變遷導致大批熱帶魚類南遷以及一些魚種銳減。

這份報告由澳洲國家級科研機構聯邦科學與工業研究組織(CSIRO)逾80名頂尖海洋專家編纂,報告警告,全球暖化對澳洲周遭海洋的影響帶來「重大衝擊」。

報告指出:「氣候變遷正在發生,物理變化隨處可見,包括東南地區快速暖化及澳洲東部洋流流速加快。」

「現今也有明確證據顯示,澳洲東南部為數眾多的熱帶魚群和浮游生物集體南遷,溫帶生物銳減,且首度有跡象顯示海洋酸化影響海洋甲殼類生物。」

這份報告指出,澳洲東南部是「全球暖化熱點」,原因是南風減弱,加上南半球風力增強造成東部洋流流速增加且趨暖。

「眾多生物現在都在較南端發現,包括浮游生物、魚類與無脊椎動物。原因在於洋流增強和區域暖化程度升高,帶動牠們的幼體遷徙。」

報告也提及,海蛇數量正在減少,且隨著海灘變熱,海龜改變繁殖習性,海鳥和海洋哺乳類進食和交配方式也在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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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魚翅不浪費」陸水產業言論遭批

摘錄自2012年8月17日TVBS報導

為了符合世界潮流,近年來拒吃魚翅,已經形成一種價值觀,但在大陸相當有規模的水產會,卻在有大陸官員出席的會議討論上,倡導吃魚翅是完整利用鯊魚,是種節儉美德,同時也批評其他國家也食用鯊魚製成的保健品;而這樣的論述,現在已經在大陸,引發正反兩面評價。

拒吃魚翅廣告:「有將近1/3的鯊魚物種,都被瀕臨滅絕,但是我們可以拯救牠們,請記住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NBA移動長城姚明拍攝的拒吃魚翅廣告,讓很多人印象深刻,正當反魚翅似乎成為世界潮流,大陸由相關產業組成的水產協會,成員遍布大陸各地,7月下旬一場有大陸政府官員參與的會議,卻出現不一樣的聲音。

大陸記者:「中國水產協會就提出了,拒食魚翅是一種資源的極大浪費。」

水產協會認為,捕魚通常沒有專門捕撈鯊魚,鯊魚是隨其他魚種撈進網裡,屬於兼捕,而紀錄片裡發生的砍鰭棄鯊的殘忍畫面,協會更聲稱不可能有這樣的行為,此 外協會代表也砲轟其他國家,食用鯊魚做成的保健品,卻批評吃魚翅,是2套標準,甚至還宣稱吃魚翅,是種不浪費的節儉美德。

學者解釋,水產協會論述並非全然沒道理,但吃魚翅加速鯊魚獵捕是不爭事實,何況所獲得的營養價值並不如想像,頂著爭議吃魚翅,恐怕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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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血揪團 烈日下對抗外來種 柴棺龜幫吃福壽螺卵

本報2012年8月20日台北訊,林子晴報導

志工魏彥寬及陳秋甫同清除水生植物。林子晴攝

三組家庭共同報名參加了「陽明山生態工作假期」,也親睹台灣瀕臨絕種的原生龜─柴棺龜,在池中吃著福壽螺的卵;家長們希望藉由這樣的活動,讓孩子們認識環境,到學校分享給同學,將愛護環境的理念散佈開來,未來的環境才會更加美好。

陽明山工作假期大合照。林子晴攝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主辦、陽明山國家公園合辦的「陽明山生態工作假期」,在18日下午展開。雖說天氣炎熱,志工依舊熱血的來到二子坪,想為環境盡份心力。這樣的志工行動也吸引了媒體來採訪報導。工作假期共有14名志工,當中有就有五組的親朋好友揪團參加,大家共同清除了29籃的「水蘊草」及「苦草」,也清除部分的「銅錢草」。

來到二子坪,志工穿上水靠(青蛙裝),難得的體驗大家顯得特別的興奮。在池畔講師楊育昌跟志工介紹要清除的外來種時說,「斬草不除根,春風吹又生」,雖然它吹不到風,但仍提醒志工要從根部移除,否則外來種會持續在池中蔓延。來到水中感覺卻大不相同,志工陳秋甫說:「走到水中,鬆鬆的青蛙裝瞬間變成緊身褲!」腳底下踩著淤泥行動非常不便,但眾人熱情未減,大把的將外來種拔起來,並拿到樹叢間堆肥。

柴棺龜食福壽螺卵。林子晴休息片刻之際,志工黃柏翔發現池中有烏龜,大夥來到池畔搜尋,經楊育昌介紹,柏翔發現的是台灣瀕臨絕種的原生龜─柴棺龜,頭伸出水面在找尋食物,雜食性的牠在池中吃著福壽螺的卵,志工們期盼牠能活下去並大口的吃掉福壽螺。

夜間探訪夜行性動物。林子晴攝夜間活動志工搜尋著身旁的小動物,在池畔首先發現到的是「面天樹蛙」的雌蛙,大家興奮的湊在樹蛙旁邊,楊育昌提醒大家音量要放低,手電筒不要直接照射牠們,避免讓這些小動物受到太大的驚嚇。之後陸續發現到「澤蛙」、「面天樹蛙」雄蛙等。除了眼前所見,耳朵也搜尋到許多聲音,大家仔細聆聽「艾氏樹蛙」、「拉都希氏赤蛙」有著不一樣的叫聲。

志工在這發覺大自然有許多的寶物,因此有更深的體悟,也認為環境要靠人來維護。志工曾家雯表示,常聽到愛護台灣環境的口號,第一次參與生態工作假期,才知道當志工是種快樂、滿足。志工中有三組是家庭共同報名,家長們也希望藉由這樣的活動讓孩子們認識環境,到學校分享給同學,將愛護環境的理念散佈開來,未來的環境才會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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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談環保∣溫室氣體盤查登錄的主體及其組織邊界

作者:陳伯翰(執業律師、環保署認證溫室氣體查驗人員)

人類有權享有良好的環境,也有責任為子孫後代保護和改善環境。(AFP)

溫室氣體排放的盤查為溫室氣體排放減量機制推行的前提,也因此如何認定盤查主體將影響盤查結果之正確性。從盤查結果正確性的利益歸屬(或危害迴避)來說,由溫室氣體排放源的所有權人來承擔,固然有其道理。但是在經營與所有分離為企業經營主流的今日,由實際上的營運控制權人來承擔盤查之責任,提早建立其對於溫室氣體管制的心理建設,對於日後溫室氣體減量機制的推行,或能著力更深。本文將延續本次專欄的法例比較方式,藉由澳國法制作為借鏡,提供我國思考相關建制時的不同面向:

(一)我國

1.盤查登錄主體

就盤查登錄主體的定義上,本法草案第11條僅以「事業」作為規範對象,其定義依本法草案第2條係指「具有排放源」之法人、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設有廢棄物處理場(廠)之機關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對象。其規範語句甚為抽象,於現今大規模的企業集團情形,如此規範語句之涵義是否能指涉至負責總體決策的上游公司,而使其負有盤查登錄之義務,亦或是僅能及於生產線的下游公司,仍有待商傕。

2.盤查之組織邊界

就盤查主體進行盤查時之組織邊界而言,我國從「溫室氣體查驗指引」以觀,其乃係依據國際標準規定進行盤查者的組織邊界,然而不論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通過後,係採股權持分或是控制權的組織邊界,皆仍係以對於公司之所有權作為判斷準據。 換言之,盤查主體係以其所持有(基於「財務面所有權」之意涵)事業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為盤查登錄,而不論其是否實際握有營運權限。

(二)澳國

1.盤查登錄主體

國家溫室氣體及能源申報法Section 7則以「控制公司」(controlling corporation)作為申報義務主體,所謂「控制公司」係指該公司不具其他在澳國設立之母公司。 換言之,控制公司須是企業集團中最高擁有者。且控制公司並不限於依澳國公司法設立的公司法人,而同樣及於外國於澳國設立的分公司 。

就盤查主體進行盤查登錄作業時之組織邊界而言,國家溫室氣體及能源申報法Section 11 並非單純以事業體的「所有權」作為「控制」的定義,而仍須該控制企業對於排放溫室氣體之設備具有「營運控制權」(operational control)之情形,始為該當。而營運控制權的判斷則取決於事業體得否對該設備實施營運政策、健康及安全政策與環境政策等三項政策,並得由溫室氣體及能源資訊辦公室依法定程序宣告特定公司為具有營運控制權之控制公司。換言之,縱使企業有分割、合併的情形,但凡營運控制權不變的前提下,系爭設備的控制公司仍然不變。

2.盤查之組織邊界

另澳國法例係以「企業集團」作為其組織邊界。在企業集團的範圍定義上,也細緻地將從屬公司(Subsidiaries)、合資行為(joint ventures) 及合夥事業(Partnerships)等事業型態一併納入控制公司所擁有企業集團之排放量及使用量盤查範圍。

當有多數企業對於系爭設備皆具有營運控制權時,該部法律將營運及環安政策的位階設於健康與安全政策之上,取決於究竟何者對於前兩項政策的掌控程度較深,據以斷定由何者負有申報義務。也因此,當有委外經營或設備出租的情形時,若擔任經營者的公司較所有者對於設備的掌控度較深時,則應由經營者,而非所有者,擔任控制公司的角色,就其以各種形式投資掌握之子公司設備所排放之溫室氣體及能源使用量以自己的名義,負起盤查及登錄義務。

(三)簡評:我國草案宜以具有經營權之「控制公司」作為登錄主體

就盤查及登錄主體之定義,我國以「事業」概括認定,由於語句太過於抽象,而易於解釋時僅及於位居生產線的下游公司。雖然可經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來補充其範圍,但是相較之下,澳國立法係以「控制公司」作為規範對象,較能杜絕企業為規避強制申報標準而重新調整企業結構試圖「化整為零」的心態,以發揮管制效果。

登錄主體之組織界限,我國仍係以「財務面所有權」為其規範架構的主軸。如此定義方式,雖然旨在督促並期許事業的所有權人對於事業的溫室氣體排放現況進行控管,但將因為當前所有權及經營權分離之公司治理趨勢,而使得所有權人力不從心,進而失卻其管制效果。相對地,澳國的立法係以「政策面經營權」的規範架構,並依衛安、環安及營運決策者的判斷,得以準確地處理目前大規模企業集團經營權交疊與委外經營的議題。藉由貼切地配合企業集團的經營方式,讓確切的經營權人進行登錄。

相關連結:溫室氣體盤查登錄法制比較:溫減法制與能源政策的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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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從「廣州垃圾隨袋徵收試辦」談起(上)

作者:賴偉傑(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賴偉傑提供今年7月,「效法台北,廣州垃圾費隨袋徵收」的新聞,在台灣媒體上出現。這是一個小新聞,大概滿足了台北市的一些優越感,但兩岸的環境題交流,垃圾問題恐怕是最多且最深入的,也因此這新聞背後的來龍去脈,是一個值得探索更重影響層面的切入點。

垃圾問題的中國崛起

中國在經濟快速增長,以及政府希望以內需來填補外銷趨緩的情況下,鼓勵消費成了主要基調,因此垃圾量也明顯大幅度增加,但解決能力卻嚴重度不足,「垃圾圍城」的威脅節節逼近。

中國高房價問題嚴重,城郊地區是中產、受薪階級都得辛苦打拚才勉強買得起。隨著城市擴張,原本早期規劃興建垃圾處理設施的用地,就是在中產階級的住宅區。因此反對焚燒、掩埋的捍衛家園、中產階級階級特色維權行動,在各地蔓延開來,成為當今中國最切身、最迫切且最具能量的環境議題。

中國環保團體自然之友每年編寫的《中國環境綠皮書》,已連續5年把垃圾議題放入,而2008年的北京高安屯的反掩埋場、2009年的廣州番禺區波瀾壯闊的反焚爐抗爭,更是提昇了垃圾議題的爭議高度。

而這些抗爭出現了很多新的發展與轉型。如北京的高安屯附近社區,以訴訟及公民記者報導方式持續維權;北京的阿蘇衛附近居民,則是在抗爭之餘,開始有公共倡議以及推動建構前端處理模式實驗的「綠房子」計畫並行;而在廣州的番禺區,除成功以網路公民論壇凝聚論述與社區行動力外,後來還推動「綠色家庭」計畫,以身體力行證明垃圾減量與分類是可行的,現在更進一步成立「宜居廣州」協會投入長期的城市環境改造。

當這些運動都取得巨大的公共性與正當性,也讓中國各大城市的政府產生極大壓力,必須開始加速及加強推動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的進程。像上海、北京、廣州、杭州,有的是展開大規模的社區試點,有的加速制定具罰責的「垃圾強制分類」規範,有的甚至以「垃圾袋編碼實名制」檢查家戶分類效果。

這些過程,是中國前所未遇的。因此像是摸著石頭過河。而將近十多年前,整個發展頗為相似的台灣垃圾經驗,就成為眾多石頭中的一顆,也因此,兩岸各種利益相關方在垃圾議題的交流與互動,超乎想像的熱絡且深入。

兩岸垃圾議題的「交流」與「連動」

很多中國的地方政府官員,來台灣參觀焚化爐,希望得到他們想要的答案(例如:「燒,可行」)。雖然台灣的官方解說會同時提醒:資訊公開、民眾參與的必要性之類的話語,但「回饋機制」才是他們認為最有收穫的巧門;另外台灣焚化爐開放式的參觀教學導覽的服務,以及越來越細緻的環保公關,更是讓他們大開眼界,躍躍欲試。

然而,「台灣經驗」,還有另一批。近幾年若干人自稱是台灣「環保署焚化爐政策顧問」、「焚化爐BOT政策設計顧問」等,以專家身分,在中國大陸高談闊論,或傳遞片面的資訊,有的是焚化爐操作廠商的業者,有的是以專業公司方式,以協助政府的「焚化爐政策管理」諮詢顧問身分而賣力穿梭。

當然,知名度最高的,就是台北市的「垃圾隨袋徵收政策」了。在2010年的上海世界博覽會,城市館中的台北市以此為主題;而企業館中,中國房地產業龍頭萬科集團的展館,三大主題之一也是台北的減廢經驗,因此這個政策被大力宣傳。在強力的行銷下,很多人、很多城市覺得其中的「使用者付費」、「製造垃圾多就多交錢,製造垃圾少就少交錢」很有道理,甚至打算參考跟進。

然而,在台灣此政策並非斷裂或突發奇想天外飛來一筆的,而是有相當的社會與歷史脈絡才發展出來的。因此,在中國出現第一個所謂「效法台北垃圾費隨袋徵收」的城市政策規劃時,我們必須更細緻地來還原與面對完整的樣貌。

台北市隨袋徵收制度的前置與發展脈絡

台灣在1992年開始建立垃圾收費制度,1997年建構社區參與、政府協力、回收循環體系建立、生產者預繳回收處理基金的「四合一資源回收」制度框架,由政府成立資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回收循環經濟得以運轉並成為產業;民間以社區總體營造以及社區運動模式,深化環境清潔、資源回收社區化,也才慢慢奠定了厚實的社會基礎。另外,當時陸續進行的「垃圾不落地」的垃圾分類分離清運模式,以及增修垃圾費可以以「隨量徵收」的法源,終於讓後來的隨袋徵收制度得以水到渠成。

除此之外,台灣各地風起雲湧的反焚化爐、反掩埋場群眾抗爭,以及對政府垃圾政策偏重花大錢蓋硬體的強烈質疑,才是那個時候最重要的社會氛圍。也因此,類似垃圾隨袋徵收這種措施,雖然一開始民眾感到麻煩、抱怨擾民,但比起填埋場、焚燒場附近居民的處境,這點不方便實在微不足道。換言之,「鄰避設施的抗爭,反倒成為政府推動垃圾減量的助力」,才是催生台灣「零廢棄政策」的台灣經驗中的最重要核心。

這些制度建立與群眾抗爭,兩種推力與拉力的社會積累部分,至為關鍵,但都在台灣官方的垃圾政策史中被簡化或淡化。這使得垃圾處理的「台北經驗」,反以當時市長「政治明星的施政魄力」為重點。

這樣的淡化,將使得其他城市在參考台北經驗時,因而忽略很多變因和細節,這可能導致重大失真,甚至成為難以操作推動的致命傷。

也因此,兩岸垃圾議題的「交流」與「連動」中,另有一塊更重要的,那就是NGO與社區經驗的部分。

※本文轉載自立報環境前線,(下)將於明日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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