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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關懷事件] 台灣可以有更好的發展願景 (三) 作者:彭明輝 (清華大學) 貳、壓榨土地與勞工,絕不會讓中產階級獲利 經發會有關壓榨土地與勞工的諸多退步條款,基本上建立在一個迷思之上:我們可以持續台灣既往的發展模式:壓榨土地與勞工,換取資本累積,當富人更富有時,他們的消費就可以帶動整個台灣所得的提昇。但是,富人的主要消費不一定在台灣,而累積的資本更可以全球流竄。 假如我們以人均產值兩萬美元的目標來思考公元2020年的台灣,首先我們必須以美國這廿年來的發展模式為戒。以五等分所得分配所顯示的貧富差距來看,台灣目前最高所得與最低所得之差距為5.5倍,歐陸國家大多在3.5到5.5之間,而美國卻達到10倍,遠高於其他歐洲國家。此外,美國在1977到1989這十二年間,國民總生產毛額持續提高,然而稅後所得卻只有在前百分之十的人有增加,其它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減少了。這個事實告訴我們:少數人財富的快速增長不必然會因而帶動整個社會的發展,也不必然可以增加就業機會。因此,我們堅持反對經發會所有「劫貧濟富」,以及政府對企業各種無條件補貼的措施。 基本上,所得的增加來自於生產力的提昇。而生產力的提昇,除了資本投入的因素之外,主要來自於基礎建設、政府效能、企業經營能力、以及勞工與受薪階級專業能力的提昇。在前述所有因素中,資本是流動性最大,也最容易在榨乾一個地方的資源後迅速出走的。因此,面對大陸的吸金效應,我們該努力的並不是和大陸競相壓榨土地與勞工,來討好資本家;而是應該努力提昇基礎建設、政府效能、企業經營能力、以及勞工與受薪階級的專業能力。 事實上,在世界經濟論壇與瑞士洛桑管理學院的競爭力評估中,台灣最落後的是基礎建設的品質、財經與金融制度的開放程度、司法與政治制度的品質,而人力品質則是相對地佔優勢。阻擋台灣經濟發展的其實是政黨與財團的共犯結構,卻把發展的瓶頸嫁禍給土地與勞工,這不僅是不負責任,根本就是惡毒! 【文章連載】 全文詳見:http://e-info.org.tw/issue/against/2001/against-0110170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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