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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的未來] 化學污染風起雲湧--生態隱性殺手環境荷爾蒙宜儘速立法管制 (下) 資料提供:看守台灣執行長 鄭益明 台灣管制現況,已列管七十餘種
合法下的危機-掩埋場裡的戴奧辛
看守台灣執行長鄭益明表示, 環保署雖明文規定「焚化有灰渣之飛灰應分開貯存收集,不得與底灰混合」,但卻在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二日修正公佈「飛灰及底灰混合,用於具二層不透水層且加強污染防治措施之掩埋場,做為覆土材料,屬再利用行為」,此修正條文明顯有放水之嫌。環保署似乎認為,將含有極毒戴奧辛之灰飛與毒性較低的底灰混合之後,即可降低其毒性,得送進垃圾掩埋場處置;然而事實上,毒化物質仍留存在其中,而此項修正條文缺失至今仍未改善。 此外,雖然環保署規定飛灰要固化處理,達每平方公分十公斤的抗壓強度;根據鄭益明實際走訪灰渣專用掩埋場所看到的是,檢驗報告均符規定,但掩埋現場的固化物用腳輕輕一揉就成灰狀。更離譜的是把底灰和飛灰,按照比例要求各鄉鎮帶回自行處理。這些灰渣掩埋場四周均種植蔬果,或位於河川上游集水區,日積月累透過食物鏈和水源,經過二、三十年後,飆起戴奧辛公害風暴的可能性很大。 二P原則 確保永續 目前每年全球核准上市的化學品多達一千多種,計約八萬多種在市場流通,其中多數未經審慎風險評估。鄭益明建議,宜參考國際間的「二P原則」(2P, Precaution & Prevention,即「預警與預防」),在該項化學物質「未能證明為無害之前,均視為有害」,從嚴管制人造化學物質的上市,以防範未然,杜絕可能在未來造成不可回復的傷害。 【文章連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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