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海洋公民基金會籌備處、澎湖共生藻協會、澎湖鳥會、澎湖環境保護協會、澎湖自然學友學會、台灣溼地聯盟澎湖分會
澎湖有諸多依不同法源基礎所設定的保護區,包括玄武岩保護區、漁業資源保護區、禁漁區等,並有不同的保育法規的設計。但一直以來保護區的功能不彰,缺乏一個有效管理,並發揮作用的保護區;海域保育工作的推動對於海域生態的維持,也沒有產生明顯的效果。究其原因,包括了:一、法令規章的設計太多妥協,未依生物或生態研究結果訂定。二、面對廣袤的海域,執法能量不足。三、地方首長過多選舉考量,缺乏推動保育政策的決心。四、保護區的劃設未充分與關係人進行充分的溝通、未導入社區參與。
欣聞澎湖縣政府打算在南方四島劃設禁漁區,並嚴格規範漁業行為,此乃符合國際海洋保育的做法,我們樂觀其成。南方四島由於距離馬公與台灣均有一段距離,住民較少,漁業壓力也相對較低,也因其擁有澎湖最豐富的珊瑚礁生態資源,適合劃設為禁漁區。為了讓禁漁區得以真正落實,我們有以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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