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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關懷事件] 以所謂之「生態工法」整治崩塌地可行嗎? (上) 作者:張豐年 (外科醫師) 一、緣由: 緣於中部山區經九二一地震後土石鬆動,近日更因桃芝颱風豪雨之洗禮,土石流加劇,因而崩塌地是否需要整治之老議題又被搬上檯面。事實上在九二一地震之後,林務局即曾受農委會之命於崩塌地植生綠化,然因客觀條件尚不足,遭致慘敗之命運。新政府上台後農委會又走回頭路,敗部復活之重建會更進一步自創所謂之「生態工法」(以源頭截水分流、填補裂縫、打樁編柵、撒播植生、處理蝕溝等為主),無視於各方之反對,硬幹到底,不數月即迫不及待宣布成功,並多次展示、誇耀成果。 桃芝颱風來襲,所謂之「生態工法」半數慘遭覆沒,連樣版區(埔里善天寺與中心路)亦無法倖免。災區各主要河川未受其利,先受其害,土石流變本加厲。但主管部門不僅未虛心檢討,反避重就輕陸續發佈「生態工法」已歷經考驗之消息;更有甚者,連行政院亦被蒙在骨裡,同意擴大計畫,加速進行。 近日重建會宣布將以「群山整治,複合工法」之策略治理土石流,筆者耽心此假生態之名、未經驗證之工法,被拱成拯救大地之靈方聖藥,由災區開始,最後擴及維生系統之中央山脈等,為台灣這片已奄奄一息之地土帶來更大之浩劫。筆者站在國土根本長治久安之觀點,反對浮濫、治標之傳統「攔砂壩或堤防工事」,但亦不苟同時下所標榜之「生態工法」。 緣此,所謂之「生態工法」有必要攤在陽光下,接受各方之檢驗。 二、桃芝颱風前後現場勘驗所見:
三、質疑: 1.整治派之立論基礎「崩塌地若未整治會持續向源侵蝕,最後台灣會步入沙漠化」,「整治可加速演替之進行,縮短復育時間」,在台灣不知有任何實證? 2.地震造成之崩塌地,對地體而言是病態抑或自然現象?難道不整治就無法復育?且崩塌地不一定造成土石流,俟土石流爆發後,再回頭整治,時效難道不已嫌晚? 3.所謂之「生態工法」,如整坡鬆土、打鋼筋樁、編塑膠柵、植外來草種、以各種塑膠沙袋截水、堵水,難道不是違反自然、違反生態嗎?難道不會反而製造二度傷害與污染,加重災變?在不知地體是否穩定下遽予打樁30公分,就宣稱可使不穩定地變成穩定,難道不是在亂槍打鳥、碰運氣嗎?每公頃造價遠高於宣傳40-50萬元之數倍,如何解釋?桃芝颱風再度崩塌之善後補強,費用由何名目支出?若屢補屢毀,欲補至何時方休? 4.桃芝颱風後農委會與重建會陸續謂成功率高達百分之九十,是以何標準檢驗?山林地體之穩定,數個月內就可判定成功,有如此抄短線之捷徑可循? 5.以工代賑之政策衍生諸多弊端,主管機關真不知情?抑或存心加以掩飾?為免浮濫,難道不可與國土保安大計脫鉤?(90.9.4) 【文章連載】 全文詳見:http://e-info.org.tw/issue/against/2001/against-0110030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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