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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IUCN保護區系統檢討和經營管理成效評估 (上) 作者:李光中 (花蓮師院生態與環境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 自1872年美國成立全世界第一座黃石國家公園以來,130年的歷史間,國家公園和保護區之「名」已廣為全世界大部分國家所接受和推行。依聯合國2003年的統計資料,全球國家公園和保護區的總數量已經達到約102,000個,總面積已佔地球表面積12.65%,比中國加上南亞和東南亞還大,這無疑是廿世紀留給21世紀人類的成就。然而在這數目和面積等「量」的成就背後,許多保護區在實「質」上,還是「紙上公園(paper parks)」。所以在此次大會中,「評估保護區的經營管理成效(management effectiveness)」,就成為非常重要的主題之一。在21世紀初的今天,在「名」和「量」的成就基礎上,如何評估和提升保護區的「質」,以求「名符其實」,乃是一重要的新趨勢和新挑戰。此一新趨勢和新課題,非常值得國內保護區主管機關如農委會、內政部和各縣市政府的認取。 此一講求保護區經營管理邁向「名符其實」新趨勢,貫穿了筆者所選擇參加的工作坊中的三大主題:「檢討IUCN保護區分類系統」、「評估保護區和世界遺產地的經營管理效能並建立認證制度」和「推行生態旅遊地的認證制度」。 檢討IUCN保護區分類系統 「保護區」是一般性的名稱,IUCN在1994年曾統計,全球共有一百多種有關保護區的不同名稱,造成彼此間瞭解和溝通上的困難,因此建立一套「共通語言(common language)」—一個全球性保護區分類系統—是很重要工作。IUCN在1994年的保護區的分類系統是目前應用最為普及的全球性保護區分類系統,如前述,該分類系統分六類,分類的依據是保護區的「經營管理目標(management objectives)」(表一),所以在應用方面很方便,各國或地區按照這六類保護區的定義和經營管理目標,將該國或地區的保護區分類,並將資料提供給聯合國環境計畫組織(UNEP)下的世界保育監測中心(WCMC),以建立世界保護區資料庫(World Database on Protected Areas)。然而,IUCN保護區的分類系統自1978年創立,經過1992年第四屆世界公園大會修訂,於1994年推出修訂版本,至今又將近十年,已有再檢討修訂之必要。這項檢討工作,主要由英國Cardiff University負責研究,該大學自2002年起,與IUCN/WCPA及UNEP/WCMC合作,進行為期三年的檢討計畫,計畫名稱為「說共通語言(Speaking a common language)」,目的在於檢討IUCN的保護區分類系統,評估目前世界上各國應用該分類系統的現況,修正定義和分類,並尋求更有效的推廣方法。IUCN鼓勵各國提供最新和正確的保護區資訊,在大會中,IUCN/WCPA和UNEP/WCMC共同出版「2003年聯合國保護區名單(2003 United Nations List of Protected Areas)」,然而檢視該名單中台灣的保護區資訊,卻有頗多數量和分類上的錯誤,各保護區的資訊也很不完全。建議內政部和農委會等保育主管機關依IUCN保護區分類架構,著手修正台灣地區保護區的分類、數量和內容資訊,提供最新完整資訊給世界保育監測中心(UNEP/WCMC)(可直接透過網路聯繫:http://sea.unep-wcmc.org/isdb/commentform.cfm)。
表一
【文章連載】 ※本文為作者參加第五屆保護區大會之心得報告,同步發表於2003.11.07日「第五屆世界保護區大會心得分享與成果座談」,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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