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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島] 還我生存權 作者:陳佳珣 (公共電視記者)
凌雲村與上林村位在龍潭鄉的水源頭,空氣清新、水源甘醇,居民說這裡水質好,所以有許多老人家活到百歲。但由於山上被違法堆置的廢棄物,污染的疑雲籠罩全村。6月初,村民發現地主大規模開挖山坡地,地主說要做高爾夫球場,後來又改說要挖池塘養魚,居民卻看到埋下一袋又一袋的東西,現在已經堆的比原本的山坡地還要高,從這下方湧出來的泉水還帶點黑色,72水災後,污染物質被大量沖出來,泉水就都是烏黑的顏色,他們才驚覺事態嚴重,開始反映出違法堆置廠址的問題。 居民發現,用山上流下來的泉水灌溉,植物會枯死、根部會腐爛,原本乾淨的地下水變得渾濁、有異味。地下水是這裡的重要水源,這一帶有100多戶居民,有50多戶完全使用地下水,其他的則是地下水與自來水聯合使用。自從桃園大缺水,石門水庫的水就很少供應這裡,地下水居民是用的膽顫心驚,卻又不得不用,桃園縣環保局來做兩次水質採樣,都說水的重金屬含量符合飲用水的標準,但是居民根本不相信,烏黑的水符合飲用的標準,許多人喝了兩個多月的地下水,喝出一身的毛病,而且空氣中更瀰漫著山上違法堆置場所散發出來的異味,這陣子,居民更常常因呼吸系統的毛病而跑醫院。
副署長視察後,當天下午,鄉公所就緊急調來水塔,用水車載水供給居民使用,環保署北區大隊更在週六、週日連夜趕工,在違法廠址上覆蓋帆布,大幅降低臭味,星期一北區大隊更調派大批人力,來做大規模的水質採樣。居民這一跪,諷刺的跪出了政府的行政效率,更突顯出桃園縣環保局對於公害事件的處理與緊急應變能力還有待加強。
公害事件如果像桃園縣環保局這種做法,加上環保署北區大隊又疏於督導的情況下,類似凌雲村民的案例可能會一再上演,如何建立一套有效的應變機制也許是環保單位必須重新省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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