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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生活環境] 期待林內焚化爐案懸崖勒馬 稿源:蘇治芬國會辦公室 林內焚化爐案目前進入「非都市土地開發暨變更」專責審議小組的審查階段,亦為全案審查程序的最後一道關卡。由於該小組係由雲林縣政府籌組,反焚化爐陣營不敢掉以輕心,近日發動各界展開對審議小組各委員的遊說。 該審議小組成員共15人,其中9人為雲林縣政府代表,其餘6人為學者專家,包括縣長張榮味(為小組當然的主任委員)、副縣長蘇南、主任秘書陳武雄、工務局長張聰明、建設局長廖錦城、財政局長藍文信、農業局長張明聰、地政局長歐啟訓、環保局長顏嘉賢、逢甲大學土地管理系副教授張梅英、逢甲大學都市計畫系講師莊瑞洪、逢甲大學交通管理系講師顏秀吉、彰化師範大學地理系教授莊翰華、雲林科技大學空間設計系主任邱上嘉、台南師範學院鄉土文化研究所副教授陳坤宏。 反焚化爐陣營將審議小組名單公布給環保團體及雲林鄉親,希望各界反對將焚化爐蓋在淨水場旁的聲音,可以個別傳進每個審議委員的耳朵裡,以一一進行遊說。 立委蘇治芬即根據經濟部水利處提供的資料,強調林內鄉為雲林縣水源區的核心,絕不適合興建焚化爐,而以公函的方式寄給15位審議委員。 蘇治芬指出,在水利處的規劃中,林內鄉及鄰近鄉鎮除了湖山水庫、集集攔河堰、工業用水沈澱池及淨水場外,目前還有濁水溪河槽水庫及伏流水工程等水源開發計畫,若設置焚化爐,實有污染水源之虞;且淨水場初期每日供應19.8萬噸民生用水,未來擴大為每日40萬噸規模,12公頃淨水場完全露天,戴奧辛的污染將無可避免。 蘇治芬說,水源區無可替代、不能搬家,未動工的垃圾焚化廠卻不難易地興建,就「比較利益」原則,焚化廠廠址實有再議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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