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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生活環境] 環保團體要求環保署加強監督台泥污染案 環保署坦承疏於監督 本報訊 針對台灣水泥公司花蓮廠爆發廢油污染案,多個環保團體上週四(15日)上午拜會環保署,提出即刻接手監督稽查台泥污染相關工作等五大要求,以避免類似污染事件再度上演,犧牲人民的環境權益。環保署表示,該案造成土壤污染已明確,將要求主管機關依土污法公告為控制場址,並令台泥公司立即進行污染範圍界定及後續土地染整復育相關措施,同時亦將協助花蓮縣環保局審查台泥公司所提整治計畫,共同監督後續整治作業。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趙永清和台灣環境保護聯盟、主婦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色陣線協會、看守台灣協會、荒野保護協會、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環保團體15日前往環保署了解台泥花蓮廠廢油污染案處理,環保署由廢管處處長 陳雄文出面說明該署處理情形並回應環保團體訴求。 環保團體指出,本案雖已進入司法程序,但依權力分立原則,環保行政機關仍應善盡職責,監督台泥善盡廢油清除之責,並於日後積極、確實監督台泥事業廢棄物處理狀況,以避免類似事件再度上演,故並提出即刻接手監督稽查台泥污染相關工作、立刻公告該污染廠區為控制場址並勒令相關設施停止運轉、立刻封鎖廠區、撤銷台泥環保企業獎、兩週內清查公布台泥其他廠區廢棄物處理狀況等五大訴求。 陳雄文指出,根據環保署網路申報資料,台泥公司過去從未進行過事業廢油污申報的動作,且台泥雖稱重油發電機產生之廢油污係作為回收再利用之燃料,卻未依該署行政命令提出清理計畫書;對此, 陳雄文坦承環保署確有疏於稽查監督之責。至於環保團體要求即刻公告現場為控制場址,由於目前污染範圍尚未確立,將請稽查大隊儘速進行進行採樣化驗工作,初步檢驗結果最快應可於本週五(23日)出爐。至於環保團體所提,勒令台泥將所有與廢油來源相關之機具與設施停止運轉, 陳雄文指出,此作法無異要求台泥花蓮廠停擺,有執法過當之虞,依比例原則考量,現階段尚不考慮。而針對撤銷頒予台泥之所有企業環保獎項,陳雄文表示,本案目前已進入司法調查階段,如經判決確定責任屬台泥公司,環保署當撤銷其獲獎資格。 環保團體也指出,本案顯示出台泥處理事業廢棄物的能力有問題,環保署應立即徹查台泥其他廠區之廢棄物處理方式及流向,並於兩週內向大眾宣布。對此,陳雄文承諾將立即進行,但以現有人力,兩週內有困難,最快一週僅能清查2~3家廠房,將考慮請台泥重新檢討後再申報一次。 看守台灣協會執行長鄭益明也建議,針對台泥申報不實部份,目前僅花蓮縣政府開出一張3萬元的罰單,根本不具懲治效果,應視其行為為連續犯而採取連續處罰, 陳雄文對此則表示可考慮辦理。(200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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