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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家] 種族之間 作家:賈福相 曾經認識一位來自台灣的朋友,是工程師,在政府研究機關做事,他有個十六歲的女兒,亭亭玉立,能言善道,曾經是她們學校的滑冰冠軍,在一次宴會上,我的朋友鄭重其事的對我低語:「我女兒最近與她男友來往很勤,有時午夜才回家,而且行動神秘兮兮…」 「你要趕快教她避孕!」沒有等朋友說完,我就插了一句。他有些意外,像頭受傷的鳥,半天才又說:「不是,不是,還沒有那麼嚴重,我的意思是她的男友是個白人,我不願意她與白人太接近。」這一次輪到我意外了,也像頭受傷的鳥,有些生氣,不是善意的回話,像在攻擊一個敵人:「如果你女兒的男朋友是黑人,你會不會自殺?」我們不歡而散,以後就失去了聯絡,今天,那個十六歲的女孩應該二十多歲了。 去年冬天在台北參加海洋環境大會,散會時,有位花頭髮的男人與我握手致意:「你當然不記得我,我原來也認不出你,但我們是大甲中學同學,你比我高一年。」大甲中學,那已經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原來他大甲中學畢業後,考取了陸軍官校,一輩子在國防部情報局做事,一帆風順的升了上校,之後就看著他的同事一個個升了少將,他不能升級,因為他是台灣人。」 同一週內,參加某大學的座談會,與會者都是教授,只有九個人,話到中途,他們不約而同的講台灣話,我聽不懂,只有傻傻的呆著。 教科書上白人、黑人、亞洲人是種族,台灣人、大陸人、南方人、北方人是族群,種族分別因為膚色,因為外貌一些特徵;族群分別因為文化,譬如語言、地域、生活方式或宗教。因為種族和族群關係,成立了同鄉會或俱樂部,守望相助有不少好處,不同之間也造成了歧視,歧視造成了恨意,恨意往往是戰爭的根源。 梵蒂岡是一個文化小國,天主教的大本營,他們反對歧視,主張平等,最近卻宣佈只有天主教信徒才可被赦免人間罪惡,才可升天,其他宗教,如猶太教、回教、印度教,還有基督教都是第二流。 時間長河鼓動著滾滾沙塵,忽漲忽沉,忽急忽緩,每天都有新面貌,三十七年前我結婚〈妻子是白人〉的時候,異族通婚不常見,今天美國已有一百三十萬異族聯婚的人,二O二O年亞洲人在美國將有兩千萬,到二O五O年美國白人只佔百分之五十三,美國矽谷工作的亞洲人〈印度人最多〉兩年前已超過一半。 一九六二年美國南方數省,轟炸黑人教堂,警犬咬傷黑人兒童,治安人員〈白人〉在街頭橫衝直闖開槍殺人,全國喧嘩,那時我正在西雅圖華盛頓大學讀研究所,也參加過不少次遊行抗議。一九六四年,美國終於通過了民權法,保障各種族一律平等。 從科學的觀點來看,人體有五到八萬個基因,只有千分之一與身體外貌有關,大部分的基因主控著身體內部器官,特別是中樞神經,聰明才智才是基因的主要工作,用膚色和面形來分別種族,科學上不成立,全人類只是一個種族。 智人〈Home sapiens〉十萬年前只是非洲的一個小部落,不足一萬人,從非洲向北遷移,到中東,到歐洲,到亞洲,再從亞洲經百零海峽到北美而南美,一路行來,很可能在途中把非「智人」種族消滅精光,或者嚴重天災把其他種族消滅,結果只有「智人」活了下來,到現在不到七千代。 十萬年來,因為地域不同,氣候和食物不同,演化成現在的白人、黑人和亞洲人。再過一百年,全球經濟和交通會不會再把各種人拉在一起,互相聯姻,語言、種類減少,文化隔閡減少,又回到十萬年前那個大家庭? 三年前我寫過一篇文章「不同就是大同」,主要觀念來自「生物多樣性」的思考,「不同」鎖在基因中,永遠如此,有不同才有演化,才有進步,但不同之間一定要尊敬,一定要禮貌,一定要善良,不要傷害,這樣才算文化人,只有不同才可能大同。 聯合國明年在南非召開「反對種族歧視」大會,這種教育一步也不能放鬆,有不同就有歧視,歧視是野蠻的,醜惡的,有賴教育來改變。 「智人」應該有智慧。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reviewer/chia/2001/re-chia0101140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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