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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家] 由愛滋病說起 作家:賈福相 愛滋病是AIDS音譯,這四個字母是來自三個英文字,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意思是後天免疫不全症候群。一九八一年愛滋病開始引起社會注意,目前已成了人類最可怕的流行病,一九九九年全世界有五百三十萬人被傳染,三百多萬人死亡。 辛巴威〈Zimbabwe〉是非洲南部一個小國,國內每十個小孩就有一個是愛滋病孤兒〈父母因愛滋而死〉,目前所有十五歲的孩子,有一半不會活到十八歲,有個真實的故事:路絲琳今年二十九歲,十八歲出嫁,出嫁時是處女,一生從來沒有其他性伴,丈夫是愛滋病毒帶原者,結婚三年後丈夫出走,再把病傳給其他女人,現在丈夫已死,路絲琳十歲的女兒患先天性愛滋病,還有三個月好活,她自己也不會活過一年,她九歲的兒子,一年後就變成愛滋孤兒了。 愛滋病病毒像所有病毒〈virus〉一樣,是一種微小顆粒,每粒含有兩條單鏈RNA基因,包在一層蛋白質薄膜內,膜內還有三種酵素〈蛋白質〉,一種可以幫助把RNA轉變成DNA,另一種幫助把自己的DNA輸入寄主細胞DNA,第三種可以幫助新生毒粒從寄主細胞釋放出來。愛滋病毒還有另一層外膜,這層膜是從寄主細胞而來,膜上有一簇簇蛋白分子,P120,這才是真正的罪魁,因為P120的功能是幫助病毒攻入人體免疫T細胞,平均八到十年,很多T細胞就死亡,導致免疫失效,於是其他病菌就毫無阻力的頻頻攻來,如流行性感冒,肺炎,痢疾,癌症,結果體重大減,雙目失明,全身是紫斑,乾瘦而死。 我認識一位藝術系患愛滋病的年輕教授,健康時,風度翩翩,才華出眾,死前一個月再看到他時,全身黑瘦,像一具睜著眼的木乃伊,死後才知道他是同性戀者。 一九八五年電影明星哈德遜〈Rock Hudson〉同性戀史公佈於世,不久死於愛滋,那時舊金山五分之四同性戀的人是愛滋病帶原者,當時社會上談虎色變,有人怕被傳染甚至不敢去公共游泳池。事實上,病毒只存在精液和血中,傳染過程是性交、輸血、或用感染的注射針,醫生們動手術也可能感染或被感染,最無辜的是那些在母體內就被傳染的嬰兒。 我有一位內分泌科醫生朋友,他治療過一位病人,原來是飛行員,六O年代在非洲墜機,被當地醫生救活,輸了大量的血,回加拿大後,改行做土地商,一九七五年生了怪病不治而死,因為病情奇特,我的朋友做了詳細紀錄,並保留了病人的血清樣品,後來,愛滋病普遍後,與原來紀錄對照,再檢查血清,證明這位飛行員患得原來是愛滋病。我的朋友立刻通知死者妻子,並請她來醫院檢查,這位婦人爽了約,也搬了家,不知所終。 愛滋病不僅是一個醫藥問題,也是一個社會和教育問題,加拿大目前有上萬人感染了病毒,九歲的強尼因輸血而成了帶原者,現在讀小學二年級,他的父母是否應該告訴校長?校長知道了是否要告訴師長和其他學生?學生們知道了,是否不再和強尼一起玩?這些都是道德問題。 人類史上沒有任何疾病比愛滋病花了更多的錢,美國一個愛滋病患者,每年要花醫藥費一萬兩千元,花在研究上的費用,按患病人口計算,要比研究中風病多出五十倍,這麼大的人力和財力,到今天還是找不到一種可靠的藥,原因是愛滋病毒的基因拷貝錯誤要比普通細胞大一百萬倍,如此造成了太頻繁的突變,大多數突變的個體會死亡,但有些卻更能適應新環境〈譬如抗藥力〉,這是生物的演化基礎,今天的一種藥對A有效,明天A變成B,藥就失效了,科學家對這種多變的病源有點束手無策,對抗愛滋最有效的辦法還是預防,如免費供應保險套、注射針、驗血,提高性教育等等。 愛滋病造成的最大的悲劇是百分之八十的患者居住在非洲和其他貧窮國家,對這些窮人,每天生活費只有兩塊美金,還談什麼醫藥保健,有「死」病而不自知,像一陣血腥風暴,流行擴散,到何時為止? 辛巴威那位二十九歲的路絲琳,死前的哭聲,驚天動地,有誰來聽? 全文詳見:http://news.ngo.org.tw/reviewer/chia/2001/re-chia010218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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