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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家]

對動物的禮貌

作者:黃怡

  中華民族對於人以外的動物,有一種近乎本能的輕蔑,是我很吃不消的。

  最近我在台北車站的捷運等車,經常面對一個很大的看板,大概是那哪家不得了的廣告公司標榜他們創意,畫了一隻章魚,八條輻射對稱的纖毛櫛板伸出來,很快樂的樣子。不過,煞章魚志氣的話立刻寫在下頭,說:「沒有大腦的話,腳再多也沒有用。」

  我看到那廣告的次數越多,心裡就越犯嘀咕:「你自己有創意,也不必笑別人沒大腦呀!」更何況,章魚雖然是軟體動物,牠確實有一個大頭,在所有和牠體型相當的無脊椎動物中,算是很突出的。而且章魚會想,當然,「想」可能不是一個太恰當的字,不過牠為了生存,會埋伏在海底的縫縫裡,抓捕路過倒楣的貝殼類當食物。這當然不是什麼不得了的「智慧」,但足夠混生活了。而且,牠碰到敵人還會放黑霧遁身,你會嗎?

  或許因為我這幾年來與動保界走得比較近,像對動物的言語暴力,也相形地敏感很多。我會覺得,這是人類對其他動物的不禮貌。我們都知道,禮貌是人與人之間起碼的相處之道,譬如說,你在等公共電話,假使擠到講電話的人旁邊,聆聽他每句話,就很不禮貌了;有人會說,給人聽聽,對他又沒影響,但這牽涉到尊重別人隱私權的問題,你懂得退後幾步,就表示你做人的修養夠。對動物也同樣,你罵牠笨,反正牠聽不懂,但是能夠節制不罵,便表示你尊重牠。

  試問,假使我們連口頭上對動物的禮貌都做不到,要如何談愛護動物、保護動物?

  而且,禮貌不光局限於言語,行動上的禮貌也很重要。多年前我在編一本教育的刊物,未察細微,刊載了一篇叫做<<自己親手摸一下>>的文章,作者沒什麼惡意,是位母親帶著小孩到高雄壽山公園的開放鳥園去玩,碰見一隻漆黑的大犀鳥,要小孩去摸一下犀鳥的怪嘴,體驗體驗...。未料文章刊出後,中研院的鳥類專家劉小如寫了封讀者投書來,深入淺出地說明,愛動物就不要摸牠,遠遠觀察就好,即使有些動物不兇猛,也不是人可以去摸牠的理由。直到現在我還常想起這封信,碰觸動物(包括人在內)都會侵犯到牠身體的自主性,我們在跟動物不熟的情況下,牠事實上是不會喜歡人家這樣做的。不摸,應該就是最起碼的禮貌。

  據說,小孩兒都不喜歡人家摸他頭,而事實上大人對待小孩兒,多半有對待小動物的味道在,所以亂摸;因此無怪乎一般小孩兒也以為喜歡動物,就要趨近牠,去摸摸牠,這全是大人做的壞榜樣。即使你到朋友家,那些長年馴養的動物,在被陌生人首次觸摸時,都一律保持著非常警戒的狀態,為什麼?問問你自己吧,你會讓第一次見面的人隨便觸摸你嗎?你不會罵他沒禮貌嗎?或者懷疑他不懷好意?

  禮貌當然是尊重,但同時也是動物與動物相處時必須的,它使你和對方保持一定的距離,以便你可以先看看、再想想,決定下一步要怎麼做。我們看到,兩隻不認識的貓或狗,就算有善意想親近,起初也都是彼此先嗅嗅,再離遠一點,然後又走近一些,再嗅嗅,搖兩下尾巴...。禮貌也為了自我保護。有很多研究狗咬人的報告都說,是人先對狗沒禮貌,已嚴重招惹了牠還不自知,最後被咬了,還說狗沒道理。

  最近新聞說,台北民眾蜂湧般地去看澳洲來的無尾熊。無尾熊的確是很可愛,但多少人真正想過,任何動物都不會喜歡這樣密集的被注視,哪怕是最愛現的影視明星,也無法這樣一天八小時,從小到晚,被品頭論足個不停吧?影視明星至少還可以去上個廁所,動物園裡的明星動物,可能連便溺時的隱私都沒有。有人問,動物便溺難道要廁所嗎?是的,每個觀察過野生動物的人都會告訴你,動物吃的時候、拉的時候,像我們人一樣,非常怕人干擾。

  中華民族與萬物爭生存的歷史太久、太慘,現在叫他與自然和解,尊重每個生命,實在不是容易的。據說,太平洋裡最大的章魚,重達五十公斤,身長有六呎,或許那位廣告公司裡搞創意的聰明傢伙要注意了,下次去潛水時,不要遇見這樣的章魚,否則嘛,到底誰的大腦管用,他很快會曉得的。

站內轉載:http://news.ngo.org.tw/reviewer/huangyi/2001/re-huangyi010307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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