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高雄縣政府在茄萣溼地闢建近海漁業特定區,即現在所稱的興達港;1986年政府又在興達港東側規劃遠洋漁業特定區,計畫總面積271公頃。
20幾年來,漁業日益蕭條,興達港的漁船僅剩不到100艘,用鹽田填土劃設的近海漁業特定區,住、商等進駐率不到2成;耗資70億於1998年興建完成的遠洋漁港,從完工至今沒有半艘遠洋漁船進駐,閒置10年,廣大的鹽灘地在築港填土之後便荒廢至今,靠雨季時的積水,已變成季節性的溼地,吸引成千上萬野鳥前來棲息,鹽灘地上自然發育的海茄苳、欖李及耐鹽的濱海植物也處處顯露生機。不幸的是,高雄縣政府竟以發展專區內的生活道路系統計畫為由,先行興建遊艇產業專區的聯外道路,向中央政府提出申請興建兩條總長度約2.4公里的道路。
茄萣鄉數十年來人口不斷減少,況且該區已有空盪寬敞的台17線作為聯外道路,何需在此溼地上開闢新路?目前該路已委由營建署南工處開始施工,工程單位把部分溼地的水放乾,已破壞天鵝和黑面琵鷺的棲息地。更離譜的是,1-1號道路因補償費過低,以及影響養殖戶生計等問題遭到鄉民反對,未完成徵收作業,施工單位竟已先行動工,亦即,耗資5億元公帑可能蓋出一條「死路」。
興達港特定區計畫是一連串的錯誤政策,我們在此呼籲高雄縣政府、營建署懸崖勒馬,立即停工,審慎考慮以下訴求:
一、
西部沿海普遍存在海岸線後退,地層下陷的問題,在颱風強度、暴雨洪峰不斷締造新高之際,若能保留茄萣溼地,其功能相當於大面積的滯洪空間以及海陸交界的緩衝區,可視為因應全球氣候鉅變、海面平上升的威脅之預警措施。
二、
截至96年底止,中央政府債務餘額仍高達3兆6千144億多元,凸顯政府財政持續惡化,政府不該浪費人民納稅錢興建此一道路,破壞寶貴的溼地。
三、
茄萣溼地既已被營建署公告為國家重要溼地(TW059竹滬鹽田濕地),且該地為國有土地,最佳的土地利用及彌補措施即為依據區域計畫法第13條,在每5年通盤檢討時,將興達港特定區屬溼地部分變更為公園用地。
四、
茄萣溼地廣達200多公頃,地方政府財力有限,經營管理不易,建議由營建署比照高雄都會公園,成立一國家級之溼地公園,以此寬闊之天地、豐富之自然生態,將可為鄰近漁鄉帶來另一發展契機。(或可併同臨近之永安溼地共同劃設)
共同聲明團體:地球公民協會、茄萣鄉生態文化協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台灣生態學會、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彰化海岸保育行動聯盟、高雄市野鳥學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台南市野鳥學會、台灣濕地保護聯盟、高雄市綠色協會、彰化縣野鳥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