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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條例買斷國土 環團籲刪部分條文


陳錦桐攝影

立法院新會期開始,關乎國土的《離島建設條例》(離)、「東部(區域)發展條例」(東)、「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原)等3條例也假特別法之名,進入黨團協商,而「雲嘉農業特區條例」(雲)也蠢蠢欲動。此4法都將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的條件放寬,審議權力下放地方政府,不需中央審查。

擔心4條例將使土地快速變賣淪為財團私有,買斷台灣後代子孫發展,以地球公民基金會(地民)、澎湖縣反賭場聯盟、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等75個團體連署要求否決、刪除部分法條,昨(3)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公開呼籲立委撤案,全民共同監督守護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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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金人獎|漁業大亨 變身北大西洋鮭魚的免死金牌手

作者:Michelle Nijhuis;編譯:謝雯凱;審校:莫聞

「我對鮭魚有份熱情,」歐里維格弗森說:「牠是魚中之王。牠實在是讓人嘆為觀止的生物。」維格弗森是位資深的商業操盤手—冰島品牌Icy Vodka就是他的其中一家企業—而他現在正用他的談判能力來保護具象徵意義的北大西洋鮭魚。自1980年代末期,他的北大西洋鮭魚基金(North Atlantic Salmon Fund, NASF)便招募資金向商業漁夫購買漁權,並且創造鮭魚產業經濟性的替代選擇。這個團體也已從中促成數個北大西洋國家的協定,使得公海商業鮭魚撈捕估計減少了75%。

維格弗森希望他與他的陣營將在不久後終止北大西洋的鮭魚捕撈,他並持續募集來自大西洋兩岸釣客與漁業團體的支持。他說:「我每年必須以嶄新有創意的點子來想出如何募款,透過宴會與餐會或諸如此類的,但這變得很有趣。」

精采內文

環境大事記∣ 播報員:賴品瑀

四個發展條例在政府跟財團的聯手下,似乎讓人有點失去了對抗的信心,然而印度喀拉拉邦州議會通過了法令,任何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當地可口可樂工廠傷害的民眾,可據此法向索取償,彌補生態破壞、水污染與水源匱乏之損失。這樣巨大的跨國公司都可以反擊,活在台灣的我們也要拿出勇氣!

美國環保署發表評估報告,指出空氣清淨法發揮作用,預防了16萬人免於因污染而過早死亡。前人應該沒想過新鮮的空氣對這個時代已經是如此奢侈吧?且根據最新一期「自然」期刊的一份研究報告指出,人類可能已引發了地球第6次物種大滅絕,最快300年內就會降臨了,真不知道後人會怎麼想我們?

以塞車出名的北京想了個新方法,將結合手機業者與監控系統,即時把路況從手機傳給市民,但這能否發揮效果,或是其實只是控制人民的手段,讓我們拭目以待。想不在北京塞車,也許還有一個辦法,德國工技打造的自動懸浮單軌鐵路系統有機會在北京等中國大都市上空建造,這項提案的成本比地鐵更低,也能更快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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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世代正義只值500萬?

作者:崔愫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

日前《中國時報》報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即將有大幅度的修改,想為至今沒有著落的核廢料場解套。但筆者認為修法內容大開民主倒車,勢必引起社會上強烈的反感與反彈。

目前的修法中高度爭議點有二:一是政府為了擔心核廢公投不易通過,竟擬將現行強制公民投票規定,改為反對式公民投票。而所謂回歸公民投票法規定,就是將原本選址條例中的較為進步的民主機制取消,改為被動的鳥籠式公投,反對的民眾必須提案並通過連署門檻才能舉辦公投,否則視同居民接受。反對式公投意圖增加民眾反對的困難度,鼓勵政府以粗暴手段解決這個燙手山芋,喪失原本的立法精神與民主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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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條例買斷國土 環團籲刪部分條文

本報2011年3月4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陳錦桐攝影

立法院新會期開始,關乎國土的《離島建設條例》(離)、「東部(區域)發展條例」(東)、「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原)等3條例也假特別法之名,進入黨團協商,而「雲嘉農業特區條例」(雲)也蠢蠢欲動。此4法都將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的條件放寬,審議權力下放地方政府,不需中央審查。

擔心4條例將使土地快速變賣淪為財團私有,買斷台灣後代子孫發展,以地球公民基金會(地民)、澎湖縣反賭場聯盟、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等75個團體連署要求否決、刪除部分法條,昨(3)日於立法院召開記者,公開呼籲立委撤案,全民共同監督守護國土。

連署團體以「上山下海搞東搞西」諷刺立委透過特別條例將開發魔手伸入山林(原)、海岸(離)、東部(東)、西部(雲),並以製作地圖,呈現出台灣國土3分之2以上都成了財團魚肉。他們認為4條例土地使用導致7大亂象,如土地使用變更審議以不超過1年為限,而土地使用變更由縣(市)政府核定之,不受相關土地使用法令規定之限制。

另外,如所需用地屬公有土地者,得辦理撥用,不受土地法第25條、國有財產法第28條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所需用地屬私有土地時,得辦理徵收,不受土地法第25條、國有財產法第28條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而申請開發範圍面積在50公頃以下者,其興辦事業計畫及環境影響評估之審查,由地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此外,可以促進海岸觀光遊憩建設、發展農業特區之觀光產業及照顧居民之生活者,可以在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作開發建築使用,不受土地法第14條第1項及第25條、國有財產法第28條及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放租辦法之限制;為林班地內建築物之建築管理,不受森林法、建築法限制。

連署團體痛批是搞飆車式審查、中央名存實亡、國土全面崩解,而大埔事件也將持續上演。環團指出這將排除都市與非都市土地法令限制,破壞國家長期的國土規劃,國土使用的治理機制瓦解;其次,將土地使用變更審議的權力下放地方政府與原民會,是對國家行政體制及中央土地管理機關權責的扭曲及架空,使國土使用與保育全面失控;最後,公有土地釋出不受土地法及國有財產法的限制,讓財團以促進經濟發展之名大開公有土地之門,將擴大社會與世代不公義。

連署團體表示,自2000年離島建設條例通過後,立委們發現這種編列特別預算、開發特許的模版非常好用,紛紛依樣畫葫蘆,而至二年來陸續以「建設、發展」為名,提出相似度極高的原、東、雲等發展條例。地民執行長李根政說,這些特別條例並未針對當地的特殊性制定法條,根本是亂抄一通,稱不上特別,更不能解決當地居民的特殊需求。而透過黨團協商的黑箱、密室作業,意圖快速通過,更無法反映民眾參與的機制。

李根政強調,國家資源分配長期以來過度集中於直轄市,致使偏遠地區立委意圖透過建設、發展條例為資源匱乏地區民眾謀福利,這樣的作為可以理解。然而,倘若高舉「發展、建設」,甚至「永續」的旗幟,實質內容卻是對國家永續發展和財政造成永久傷害,審議過程更是荒腔走板,將令人難以接受。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歐蜜‧偉浪表示,原住民不反對發展,但應尊重在地居民的主張,在原住民對待土地的傳統以及永續的基礎下來談,以目前制定的方向,他擔心將使原住民連「鍋巴」都不剩。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教社委員會幹事黃哲彥也說,政府以法令告訴原住民沒有土地所有權,卻是為了將土地財團化,使得原住民生存受影響,他呼籲政府不要剝奪原住民多元文化,而只剩下財團向錢看文化。

綠黨召集人潘翰聲即說,4條例不但搶國土、搶私人土地,還搶奪孩子的未來。透過BOT、ROT等方式,將國土釋放給財團,甚至居家附近的美景,都可能引發土地徵收的合理條件;而離島容積率解編,將使大量體的建築擋住自然景觀的視線。

連署團體要求:刪除所有土地開發鬆綁、公有土地特許釋出的相關條文,回歸現有土地審議機制,擴大參與、公開協商過程,讓四條例審議陽光化,而國土主管機關內政部應站出來捍衛國土。

離島修法在即 居民將展開島嶼保衛戰

林炳坤立委提出《離島建設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案「開發面積50公頃以下,由地方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環評」,如此一來,澎湖許多珍貴島嶼,只需澎湖縣政府同意,皆可以開發建設之名取得。

妙雲文教基金會志工傅靜凡舉吉貝島為例,由海積地形組成的美麗沙灘及長達700餘公尺的沙嘴,深具觀光價值,如此美麗的島嶼,面積不到50公頃,更不用提其他更小、一樣具有自然美景及生態價值的島嶼。

離島也是國土的一部份,應受中央環評規範,澎湖縣反賭場聯盟吳雙澤表示,離島在地方政府自行決定,沒有中央介入的情況下,可能連核廢料都會進來。他舉印地安古語「任何決定應考慮7代子孫之權益」,要立委慎思。

此修正案在上會期接近尾聲時協商破裂,將逕付本會期院會表決,預料為4條例中最快有結論的條例。傅靜凡將爭取時間與居民溝通,以民意駁倒修正案,他表示,大多居民在明白法條內容後,皆表示反對。

附件:4條例關鍵爭議及審查歷程(地球公民基金會整理)

一、離島建設條例,土地開發鬆綁三級跳

已經通過的離島建設條例明訂用地變更審查以不超過一年為限,且土地變更由縣市政府核定,不受都市計畫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暨相關法令之限制(第7條);重大建設所需公有土地提供民間機構使用不受土地法第25條、國有財產法第28條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區段徵收則不受平均地權條例第53條及第55條之2之限制(第8條)。

以上優渥的土地釋出條件顯然無法滿足現任立委,各種五花八門的修正案相繼出爐,尤其土地相關條文的修正極盡破壞現有體制之能事。林炳坤立委提出開發面積50公頃以下,由地方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環評(第八條條文修正案),然而在人力、財力不足的偏遠地區,地方環保機關難以做到嚴謹審查。況且離島地區能有多少50公頃以上,必須交付中央主管機關的開發案?同條文另規定屬促進海岸觀光遊憩建設者,申請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開發,不受土地法第14條第1項及第25條、國有財產法第28條及國有非公用海岸土地放租之限制,準備讓天然海岸線全數落入觀光飯店之手。此修正案在上會期接近尾聲時協商破裂,將在本會期院會表決中定生死。

二、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高金立委帶頭掠奪原住民傳統領域

欲嘉惠原住民地區的條例原有3個版本,分別由無黨籍高金素梅立委、國民黨籍廖國棟立委、民進黨籍陳瑩立委提案。其中無黨黨團版本規範用地變更審查以不超過一年為限,且土地變更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之,不受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暨相關法令之限制(第7條)不僅無法保障原住民族生存權益,反將大開國土利用之門,深化原住民族地區長期環境、經濟與社會資源分配不均、利用不公的現象,並進而剝奪原民族生存、生命與土地權。

2010年12月20日內政委員會審查當日,高金素梅立委專斷採用自己的版本進行審查,陳瑩立委認為所謂的「重大投資計畫」涉及土地不合理釋出,其實對原住民不利,並不贊成無黨版本相關條文,國民黨籍立委孔文吉也表達支持陳瑩委員版本而非無黨版本。即便如此,急於在上會期交出成績單的原住民立委們還是任由召集委員高金立委在只審頭4條條文的情況下宣稱原住民族地區建設條例在內政委員會審查完竣。高金委員原安排上會期2011年1月6日完成黨團協商,立即送院會二、三讀,在前一日原民、環保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的壓力下臨時取消,但本會期勢必再度展開協商。

三、東部(區域)發展條例,6版本盡在黑箱中

民進黨、國民黨黨團、王廷升立委分別於去(2010)年2月和5月提出東部發展條例草案,其中國民黨版和王廷升版分別以同樣手法霸凌花東土地:用地變更審查以不超過一年為限,且土地變更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之,不受相關土地使用法令規定之限制(國民黨版第8條、王廷升版第7條);重大建設所需公有土地提供民間機構使用不受土地法第25條、國有財產法第28條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國民黨版第9條、王廷升版第8條)。

以上3版本經院會一讀判定略過委員會審查,直接交付黨團協商,然而十個多月來始終陷於膠著狀態,普遍認為上會期無法進入院會二、三讀。未料在花蓮縣長傅崐萁和台東縣長黃健庭北上關切的狀況下,竟於最後一日(2011/1/12)企圖透過密室協商,以過程中突然空降更名為「花東地區發展條例」的經建會版、賴坤成立委版、破局版強行闖關,所幸暫因黨團間缺乏充分討論與共識而破局。此條例修正過程一直都是幾位黨團代表關起門來自己討價還價,被隔絕於門外的媒體和民眾,一概無從得知會議出席名單與討論內容,遑論人文、環境等各方民間聲音,不曾被聽見、納入。可以想見本會期同樣的黑箱作業戲碼將再度上演。

四、雲嘉農業特區發展條例,可能造成下一個大埔事件

本條例草案由民進黨籍陳明文、劉建國等立委提出,尚未排入經濟委員會審查。其最大爭議在於重大建設所需公有土地提供民間機構使用,不受土地法第25條、國有財產法第28條或地方政府公產管理法令之限制;屬私有土地協議不成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辦理徵收,一樣不受以上法令限制。區段徵收則不受平均地權條例第53條及第55條之2之限制(第7條),此條文不僅有賤賣國土、圖利財團之嫌,又有剝奪小百姓私人財產權再圖利特定財團之虞。

另一爭議條文是林班地內建築物之建築管理,不受森林法、建築法之限制(第8條),將導致林班地內之建築物與生命財產因位於環境敏感區而且未受建築法規範,必須承受土石流嚴重侵蝕的威脅,同時下游居民也會因此而承擔更多生命財產損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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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金人獎|漁業大亨 變身北大西洋鮭魚的免死金牌手

作者:Michelle Nijhuis;編譯:謝雯凱;審校:莫聞

「我對鮭魚有份熱情,」歐里維格弗森說:「牠是魚中之王。牠實在是讓人嘆為觀止的生物。」維格弗森是位資深的商業操盤手—冰島品牌Icy Vodka就是他的其中一家企業—而他現在正用他的談判能力來保護具象徵意義的北大西洋鮭魚。自1980年代末期,他的北大西洋鮭魚基金(North Atlantic Salmon Fund, NASF)便招募資金向商業漁夫購買漁權,並且創造鮭魚產業經濟性的替代選擇。這個團體也已從中促成數個北大西洋國家的協定,使得公海商業鮭魚撈捕估計減少了75%。

維格弗森希望他與他的陣營將在不久後終止北大西洋的鮭魚捕撈,他並持續募集來自大西洋兩岸釣客與漁業團體的支持。他說:「我每年必須以嶄新有創意的點子來想出如何募款,透過宴會與餐會或諸如此類的,但這變得很有趣。」

64歲的維格弗是獲得2007年環保金人獎的六人之一,頒獎典禮於4月23日在舊金山舉行。他在舊金山接受Grist訪問。

問:您何時首次發現到北大西洋鮭魚有麻煩了?

答:在1981年有次數量暴跌。1979年的氣溫非常非常寒冷,我們一直等到兩年後才有鮭魚回流,瞭解到寒冷會導致魚群數量的崩跌。於是我決定去察看,看看到底是發生什麼事,到了1988年我決定我們真的需要停止所有的商業鮭魚捕撈-以漁網撈捕、以延繩釣,與其他諸如此類的。

我來自漁民家庭,所以我知道相當多捕魚這行背後的故事-我們總是在想著市場價格與最新的技術。而且在過度捕撈鯡魚的1960年代,我的家庭亦參與其中,而我們已經停止捕撈鯡魚非常多年了。整個世界漁業的問題在於,我們花了太長的時間屠殺了太多的魚-這是問題的本質。

於是我設置北大西洋鮭魚基金。體認到商業漁民開發鮭魚資源有其歷史性權利,因而我們決定應需給予他們公正的補償—不僅是公正,而且要不吝嗇。我們不相信政府會有決心。我們決定必需要有穩固的商業保育協定,因為只要您有這類的協議,這個產業會真的遵守。假如他們不遵守,假如有犯規,那麼就不會拿到錢。所以這些商業的保育協定非常、非常重要—我希望可以看到它應用到全世界的漁業管理上。

問:當您第一次提出漁權購買時,商業漁民給了您什麼反應?

答:我的第一個條約是在法羅群島(譯註 :丹麥在北海周邊的海外自治領地,以漁業、魚類加工為主要經濟活動。在1990年代初曾因漁產銳減衝擊經濟,爾後逐漸復元)。他們說:「好的,我們會試試看,只要給我們一些時間考慮。」兩個月之後,他們已準備要協商。因此我的朋友與我十幾個人在奧斯陸碰面,擬出了一個基本的策略讓我用以協商,於是我從1989年12月起開始與法羅群島協商。一年半之後我們簽署了這項條約。您知道,這通常需要一些時間,因為這買賣我們不是只有付錢。我們試著去幫助漁民發展出替代的職業,讓每個人都能成為贏家。

問:在發展替代選擇方面,您是如何做的?

答:我的工作投入相當多功夫在協助發展鄉間的新興製造產業,而我亦從事銀行業與相關職業。所以我有很多點子與資源。我只要去與漁民溝通,並且說:「看看你在做什麼!我們需要替你找一個新的工作。」

和他們一起工作並協助他們發展自己的想法,是重要的。有時候要讓他們同意放棄自己的漁權會很困難,所以我會說:「好,假如您不要永遠放棄漁權,我們先做個兩年或三年看看會發生什麼。」想當然爾,他們不想要當作沒事發生,他們會考慮,然後假如看到機會,他們會說:「好,做吧!」我總是強調,這些人必須要被給予不加吝嗇的補償。現在我與漁民有2500到3000個之間的協議,而且我要他們從此永遠幸福快樂。

問:您認為您至目前為止,最大的成就為何?

答:我們最成功的計畫是賦予格陵蘭一個圓鰭魚產業—格陵蘭目前是世界最大的圓鰭魚紅魚子醬生產國。1991年法羅群島有位先生找到我,跟我說:「歐里,現在你已經奪走我的飯碗。你到底打算要如何協助我?」我們坐下來,最後他想出方法,利用他的船去石油開採業服務。我想,他現在有26艘船分布在世界各國,在阿拉斯加與新加坡,他經營的相當好。有一位女士為了冰島西岸的漁權來找我,她說:「歐里,我想要設立一家店。」她還有牛,所以她設立了一家特別的起司店,而這就是她現在在經營的。我們有很多像這樣有趣的計畫在進行著。

問:您認為您的行動何時將會結束?

答:可能在2到3年之間。我們最近與愛爾蘭政府有個非常大的協定—他們決定要禁止流網,但我認為他們打算要做的還不夠,於是我們計畫非常密切地注意著他們。在挪威我們做了一個試驗計劃,這計畫運作非常良好,而我們想將它慢慢推展到挪威其他區域。

我一直希望(一旦我們終止了北大西洋的鮭魚捕撈),我的組織將會轉而去更加關注內河相關事務,協助增進魚類數量。我們鼓勵所有的釣遊者落實捉與放原則,幫助河川魚類數量增加。所以不僅是要買下漁網,還有捉與放,以及改善內河棲地。我可能將會做這些事來度過我的餘生。

問:我聽說你有個最愛的釣點。

答:我常常去釣魚的地方有蘇格蘭、俄羅斯、挪威,當然還有我住的地方,冰島。我試著7、8月份時留在冰島上,大拉克桑河是我畢生喜愛的河流,它是鳥類以及鮭魚的天堂,是個絕美之地。池水極其的—就是非常、非常的美好。沒有其他的河流像它一樣。而當然,我放掉所有捉到的魚。

 

※ 原文刊於2007年4月25日,Grist Magazine

※ Grist Magazine是一線上環境雜誌,總部設在美國西雅圖。Grist Magazine嘗試以詼諧、幽默的角度來切入環境議題與行動,希望能在傳遞環境資訊之餘,也能夠娛樂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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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剋大!印度民眾可依法向可口可樂求償

摘譯自2011年2月28日ENS印度喀拉拉邦,特里凡得瑯報導;謝雯凱編譯;蔡麗伶審校

2006年4月5日,民眾聚集在喀拉拉邦普拉奇馬達的可口可利裝瓶工廠大門口抗議。圖片來自:Kasuga Sho相本。印度喀拉拉邦(Kerala)州議會於2月24日史無前例地通過一項法令,若個人權益因普拉奇馬達(Plachimada)村中的可口可樂裝瓶工廠而受害,可據此向該公司索取金錢補償,彌補生態破壞、水污染與水源匱乏之損失。

此項立法設置一個三人仲裁庭,主席為區域級法官,有權在對普拉奇馬達可口可樂工廠的求償個案中做出裁決。仲裁庭已獲合法授權可傳喚個人、索取文件,尋找及詰問證人,此法案並擁有法律約束效力,可要求可口可樂公司遵循仲裁庭指示。

根據這項法案,仲裁庭應採用永續發展原則、預警原則與「污染者付費」原則。一旦判定賠償,該公司應負擔仲裁庭全數費用。若不服仲裁庭判決,可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這次立法乃緣自政府高階委員會(High Power Committee)於2010年3月22日作成的報告與建議,報告認為,可口可樂是在印度南部喀拉拉邦普拉奇馬達造成汙染與水源枯竭的禍首。

高階委員會援引污染者付費原則,建議印度可口可樂飲料有限公司,亦即美國亞特蘭大可口可樂公司的分支,應承擔21億6千萬印度盧比(約合 4800萬美元),賠償所造成的傷害。

高階委員會於報告中指出:「委員會握有令人信服的證據,斷定印度可口可樂公司造成普拉奇馬達嚴重的水源枯竭,也嚴重污染水源與土地。」

「委員會已做出結論,該公司為造成這些損失的禍首,有義務須支付受害民眾農損、疾病、薪資減少、就學機會損失,與水源污染的賠償費用。」

數年前社區主導一場行動,指控可口可樂公司加劇該區域的水源短缺問題並造成污染,致使普拉奇馬達的可口可樂裝瓶工廠自2005年便已關閉。

「對喀拉拉邦與印度人民而言,這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時刻。」普拉奇馬達團結工聯的成員阿業言(R. Ajayan)如此表示,阿業言自反抗行動開始以來,便一直積極參予其中。他說:「法案的通過意味著,喀拉拉邦人民的意志現在已然成為這片土地的法律。」

印度可口可樂公司則批評該法案「缺乏事實、科學數據,或任何來自該公司的資料」,並稱此過程「有所瑕疵」。

印度可口可樂公司在其網站上說明:「對於可口可樂公司在印度開採地下水的指控,並沒有任何科學依據,政府規範水源使用的政府主管機關與工廠所在地的地方政府,都不支持這樣的說法。」

「舉例來說,在喀拉拉邦工廠周圍約5公里的範圍內,約有200口開放式淺井,可口可樂只使用2口位於廠區內的開放式淺井。」印度可口可樂公司說明:「同樣的區域內,有將近150口深井,只有6口深井位於我們的廠區,可口可樂工廠從未使用過3口以上的深井。」

「喀拉拉邦地下水水位確實有所降低,降雨量遠低於過去幾年的水準,」該公司表示:「喀拉拉邦地下水署已說過,地下水源枯竭肇因於降雨稀少,並不能歸咎於工廠。」

然而社區領袖認為,普拉奇馬達位於喀拉拉邦水源的富水區,曾經擁有大量的地下水,因可口可樂公司耗用而枯竭。社區領袖矢言要繼續反抗行動,要求州政府也應追究可口可樂的刑事過失。

反對普拉奇馬達可口可樂廠的行動也獲得廣泛的國際支持,美國、英國、加拿大與挪威的大專院校都曾針對可口可樂採取行動。

有兩個其他的社區也正發起行動,力促當地的可口可樂裝瓶工廠關門大吉,兩個地方分別是拉賈斯坦邦(Rajasthan)的卡拉德拉(Kala Dera)和北方邦(Uttar Pradesh)的梅地加尼(Mehdiganj)。

國際行動組織印度資源中心(India Resource Center)的成員斯里瓦斯塔瓦(Amit Srivastava)表示:「這是普拉奇馬達社區與其支持者的重大勝利,他們一路從社區打到州政府的立法程序,不但抗爭成功,也成功抵禦了一間全球跨國大公司。」

斯里瓦斯塔瓦說:「這應足以作為有力的提醒,告訴全印度各家公司,若營運胡作非為,將會有嚴重後果。」

全文及圖片詳見:ENS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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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環保署報告:減少空污 年救16萬人

摘譯自2011年3月2日ENS美國,華盛頓特區報導;謝雯凱編譯;蔡麗伶審校

德拉瓦州的 Edge Moor電廠,原本以燃煤發電。Calpine於2010年收購後,改以天然氣發電。圖片來自:Conectiv能源公司。美國環保署1日發表評估報告指出,空氣清淨法(Clean Air Act)1990年版修正案在2010年所削減的細懸浮微粒與臭氧污染,預防16萬人免於因污染而過早死亡。(譯註:「細懸浮微粒」即為PM2.5及更小的顆粒。)

該報告檢視空氣清淨法修正案在1990年至2020年之間對經濟、公共健康與環境的影響。

報告並推斷,到了2020年,修正案遏止細懸浮微粒與地面臭氧污染所獲得的效益,將到達約2兆美元,單在2020年便可挽救23萬民眾死亡。削減大氣懸浮微粒後,相關的過早死亡案例因而減少,此所獲得的效益約佔2兆美元中的85%。

環保署的這份報告經過廣泛的審查,也納入空氣清淨分析委員會(Council on Clean Air Compliance Analysis)之成果,此委員會是由經濟學家、科學家與公衛專家組成的獨立小組,由國會於1991年成立。

「空氣清淨法施行數十年以來的成功經驗,協助數百萬美國人活的更加健康、安全,也更具有生產力。」環保署長傑克森說:「這份報告能約略說明,這項我國最富改革性的環境法律之一讓國民健康與經濟效益上有著良好表現,展現出兩黨合作能保護美國人民的健康,免於受到環境汙染的影響。」

南方環境法律中心則評論:「環保署新報告的研究成果恰恰和工業界遊說人士與其政界陣營數十年來的陳腔老調大相逕庭,他們總是稱保護公共健康與環境的規定將所費不眥,效益很小,還會把商業都逼到海外,把工人逼去排隊領麵包。」

在美國最高法院2007年一份裁決的要求下,環保署將二氧化碳與其他溫室氣體視為構成美國公共健康的明顯威脅,另在2011年1月2日開始對發電廠與其他大型設施所排放的溫室氣體進行管制。

然而密西根州的共和黨眾議員厄普頓(Fred Upton)與繁榮美國人協會(Americans for Prosperity)的理事長菲利浦斯(Tim Phillips)於2010年12月28日刊登在華爾街日報上的投書,聲稱環保署對溫室氣體管制為一種「奪權」:「削減碳排放意味電價會大幅提高。我們認為美國消費者不會喜歡被歐巴馬的環保署剝皮。」

厄普頓另於1月24日的一份聲明中說:「環保署有過紀錄,當規範太多、太快,會忽略潛在破壞性的經濟後果。」這份聲明是因應環保署在2月提出的規定,其要求工業鍋爐與部分焚化設備應適用最大可達成控制技術(maximum-achievable control technology,簡稱MACT),而環保署的動作也是出自法院要求。

厄普頓說道:「鍋爐的技術規定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可以看到當環保署將資源與注意力從核心權責移開,轉而執意推動缺乏國會支持且具有爭議的管制計畫(例如其溫室氣體計畫)時,會有何後果。」

南方環境法律中心說明,部分反對環保署新排放法規的人士正發起對整個空氣清淨法的攻擊行動,將環保法規塑造成健康與就業兩方面的選項。

共和黨籍肯塔基州參議員懷特菲爾德(Ed Whitfield)便在1月18日對每日國家新聞報表示:「這個議題遠比美國人民的健康、肺部與肺氣腫還要更大;我們怎麼能夠把這個規範擺進全球就業市場中,還能取得平衡。」

但環保署的新報告「1990至2020年空氣清淨法之損益」中顯示,因為防止過早死亡、預防心臟病發與哮喘發作、減少員工病假天數,所帶來的效益遠超過實施空氣保護規範的花費。

環保署結論指出,這些益處可塑造更高生產力的勞動力,使消費者與商人減少醫療花費─這些都有助於強化經濟。

點擊此處,可閱讀報告摘要版與更多詳細的資訊。

全文及圖片詳見:ENS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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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次物種大滅絕 最快300年內降臨

摘錄自2011年3月3日自由時報報導

地球在過去5億4千萬年間發生過5次物種大滅絕,這些滅絕一次次將地球生物推向絕境。據2日發表在最新一期「自然」期刊的一份研究報告,人類可能已引發了地球第6次物種大滅絕。

不同於以往五次大滅絕主要肇因於天然事件,這份報告指出,這場新威脅是由棲息地減少、過度獵捕、過度捕魚、細菌與病毒及外來物種的散播,以及化石溫室氣體等人為因素造成。

化石證據顯示,在過去5次大滅絕中,至少70%的動物物種消失殆盡。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的古生物學家以全球的哺乳類動物為衡量指標,檢視當前的生物多樣性狀態。

在距今約5百年的人類大擴張之前,哺乳類物種滅絕的情況很少發生,平均1百萬年只有兩個物種絕種,但過去5世紀以來,5570種哺乳類中,已有80種從地球消失,為生物多樣性受到危害提供明顯警訊。

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瀕危物種紅皮書對於「極度瀕危」及「正受威脅」的哺乳類未來展望,也支持了前述看法。

巴諾斯基指出,假設在這些物種完全滅絕、以及生物多樣性持續減少的情況未受節制下,第6次物種大滅絕可能在短短22世紀內就降臨。相較於先前幾乎每一次大滅絕,這種速度非常快。

前述研究報告的執筆人承認,該研究仍有待補強的部份。他們坦言,相關化石紀錄仍相當不完整、以哺乳動物作為地球生物多樣性的指標也稱不上完美,仍有待進一步研究才能證實他們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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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市區塞車 北京將路況傳至手機

摘錄自2011年3月4日聯合新聞網報導

以塞車出名的北京,現在中國政府想出了新的方法,未來將結合手機業者與監控系統,提供市民即時的交通資訊,但不會外洩行蹤隱私。

當這項技術成熟並實施後,1700萬戶北京手機用戶的行蹤,都可以直接透過電腦掌握,而監控單位則可以透過手機簡訊服務,提供交通即時資訊給手機用戶,避免大量車潮同時出現附近區域,造成塞車。

北京市政府希望藉此詳細規劃大眾運輸路線,同時對於人口管理更有效率,首次實施地區,包括人口較多的回龍觀與天通苑開始實施。

不過,此舉雖美其名提供即時市區交通資訊,是否會變成政府另類掌控人民行蹤的工具,恐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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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登飛車! 北京上空可能出現磁懸浮列車

本文摘譯自2011年3月1日ENS中國北京報導;張桂芳編譯,蔡麗伶審校

位於德國杜塞道夫機場的空軌列車。圖片來自:Andreas Wiese, Düsseldorf International。一項由德國研發的全自動懸浮單軌鐵路系統發表會於2月28日在北京舉行。活動目的為癱瘓中國各主要城市交通,堵塞街道和空氣污染尋求替代的方案。

將該技術引進中國的國際空列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業務部林董事長表示,此「空軌」將利用H -Bahn(空軌之意)的懸浮式系統,由德國西門子公司開發的無人駕駛單軌鐵路客運工程技術。

林董事長指出,國際空列集團計劃在五年之內於中國各地興建 20至30部空中列車。該H -空軌系統時速約為 50公里(30英里),其四節車廂中每一車廂既可承載 75名乘客。

中國工程院院士王夢恕表示,這項新的運輸方式提案成本更低,比建地鐵所需時間來得更少。

他還進一步表示:「國内許多中小城市由於其人口、國內生產總值和其他因素,以至於不適合蓋地鐵。即便蓋了,必將耗費大量的營運成本。」

北京市中心到西邊山區門頭溝的磁懸浮列車線也在當天開工。使用的是中國自家研發的技術,利用磁力讓車體飄浮運行於軌道上。

該列車工程策劃總監常文森聲稱,此中低速的S1線在國內算是絕無僅有,也讓中國成為全球第二個擁有此類列車的國家。

人民日報報導指出,此項磁懸浮線的興建乃是有鑒於該沿線居民憂心,終日暴露於電磁輻射而衍生出的解決方案。

常還表示,磁浮線對沿線居民或環境無害,因為早期實驗證明,低速磁懸浮列車所發出的輻射近乎零。

但住在磁懸浮線附近,任職於中國鐵路通信信號集團公司研究設計院(工商註冊名:北京全路通信信號研究設計院)的齊姓資深工程師擔心,儘管有無害的測試證明,然而所用測試標準卻有別於歐洲的標準。

齊向人民日報表示:「不管他們說輻射有多麼微量,輻射存在的事實不容置疑,甚且其負面效應可能會在一至二十年後才浮現出來。」

全文及圖片詳見:ENS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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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世代正義只值500萬?

作者:崔愫欣(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

日前《中國時報》報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即將有大幅度的修改,想為至今沒有著落的核廢料場解套。但筆者認為修法內容大開民主倒車,勢必引起社會上強烈的反感與反彈。

目前的修法中高度爭議點有二:一是政府為了擔心核廢公投不易通過,竟擬將現行強制公民投票規定,改為反對式公民投票。而所謂回歸公民投票法規定,就是將原本選址條例中的較為進步的民主機制取消,改為被動的鳥籠式公投,反對的民眾必須提案並通過連署門檻才能舉辦公投,否則視同居民接受。反對式公投意圖增加民眾反對的困難度,鼓勵政府以粗暴手段解決這個燙手山芋,喪失原本的立法精神與民主意義。

核廢公投目的原先是要讓高度爭議性的核廢選址,經資訊公開、資源對等、民眾參與等原則下施行,借由公投的討論與共決機制,消弭程序中的不正義。如今卻要缺乏資源的弱勢民眾自行提案連署來要求公投,甚至目前台灣還有諸多縣市尚未頒布地方公投法源,想要提地方公案都無法,根本是想逼迫弱勢地區民眾接受核廢,嚴重違反社會公平與環境正義。

二是回饋金的分配,原本是地方政府與民代的盤中肥肉,則開放將部分回饋金發放給民眾個人,造成人人可分錢的假象。據報載目前的建議候選場址之一金門縣烏坵鄉可獲27.5億回饋金,每位鄉民最高可分配到511萬元,形同公然買票賄賂。政府不思如何讓民眾安心,卻寧願要花大錢利誘居民賣土求生,怎不引起民眾反彈?

目前核廢料儲存政策最大的問題就是區域不公,儘管主要用電需求都在城市,但核電的後遺症──核廢料儲存場,不論怎麼選都在最弱勢偏遠的離島或原鄉,是明顯的環境不正義。即便是核能大國日本,也都找不到願意接受永久儲存的核廢場址,目前都只能暫時儲存。原因就是核廢料是人類文明現存最毒的工業廢棄物,必須儲存數萬年以上,輻射性才會衰減,對於未來的發展潮流,不管是有機農漁產業或是觀光業都是致命傷,任何一個地方若是接受了都難以翻身。

在芬蘭,當科學家與政府認真地想要面對核廢問題時,都不得不承認超過人類3代以上連文字都可能改變,如何讓建築物能維持數萬年,不因戰爭或天災遭到毀壞而傷透腦筋,花費20年以上核廢場都還蓋不好。我們希望原能會與經濟部能認真面對,這是世代問題,而非非玩玩手段或是各種花樣,以為可以用灑大錢、買收等等方式就可以擺平反對意見。畢竟這整個世代的正義絕對不只值500萬而已。

※本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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