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本全(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 )
報載行政院長吳敦義在11月10日院會砲火四射,點名並痛斥農委會林務局的國有林放租林地管理制度「無能之至」、「敗家作法」。
吳揆指出國有林放租的制度性弊端包括:1.有些放租林地租期到了要收回,林務局卻放著不收。2.判決定讞應收回的土地遲未收回。3.收回後又閒置遭人占用。林務局的確應該針對此三項,清楚向社會交代實際狀況如何?為何會發生這樣的狀況?到底是什麼力量讓國有林地收不回來以及收回後再占用?才能讓吳揆與社會大眾看清問題癥結所在,並找到正本清源之方。
但吳揆的砲火中最令人覺得恐怖的在於:1.有些收回的林地又任其荒蕪。2.
林地如果繼續出租,還可增加管理費收入,但林務局堅持收回。這樣的說法,可見其認為國有林地收回不用是為「荒蕪」,且腦子裡真正想做的事是「繼續出租,增加管理費收入」。「唯用」的價值是長期以來福爾摩沙沈淪的幽靈,但在「拓墾」百年後,這籠罩的烏雲卻仍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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