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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新聞回顧系列-台灣篇]雨水過家門而不入 桃園人缺水苦啊 --﹥ 缺水問題在這個寶島台灣已經司空見慣,從前多半出現在南部地區少雨的夏季,現在連颱風豪雨過後也會有缺水現象。7月的敏督利帶來充沛的水量,這大水衝壞鯉魚潭水庫的閘門纜繩,使得閘門堵住水口,無法正常供水,大台中地區缺水10多天;颱風8月艾莉颱風造成石門水庫供水區中有大量泥沙,而高濁度的原水致使淨水場功能停滯,大桃園地區近200萬人無水可用達12天。 水資源問題在台灣一直以來以蓋水庫來消極解決,而水庫真正的效益有多少,且開發過程會有多少自然生物被消滅被破壞,有證據可以說話,並且在提倡自然生態的國際趨勢下,(美國憲法中已經明文規定,禁止興建水庫,歐美各國已經開始進行拆壩運動),我們似乎還在用舊方法解決迎面而來的新問題,沒有研究發展出屬於自己的用水法則,政府只是很鄉愿地與人民一起「解決問題」。 其實國際專家現在倡導「多元分散」的資源管理對策,運用分散管理的原則來降低風險,例如社區中裝置小型儲水槽,推廣水回收系統,讓企業、社區、家庭大家一起來分攤水資源風險,也對環境資源有一定程度的回饋或是充分運用。水資源地下化也是方法之一,地下水庫可以減少水蒸發,調節、補助地下水。另外也有「機體水路」概念,即利用河段下的儲存空間來增加地下水量,就像大量的分散系統,來取代集中式的水庫;甚至傳統埤塘都有其簡單且不破壞環境的功能。 水資源管理不等於水資源問題,管理應該是為發生問題作準備,希望這些水問題能得到越來越妥善的管理。期待水資源管理相關單位能跟上國際進步的腳步,突破水庫萬能的水資源管理迷思,此外,也期待全民更珍惜有限的水資源,希望即將調漲的水價能收以價制量的效果。 【相關新聞、文章】 [環境新聞回顧系列-國際篇]向美國屈服? 歐盟核准基因改造玉米上市 --﹥
歐盟在面臨大眾對基因改造食品之安全疑慮不斷增加的情況下,自1999年起開始停止批准新的基因改造產品在歐盟市場販賣。但2004年10月,就在歐盟新任執委即將走馬上任之際,舊任執委會終於批准同意,開放孟山都公司編號NK603的基改玉米食品與食品材料的進口及銷售。此批准案隨後也立刻受到環保人士的關切,擔心一旦基因改造食品開放進口,將會使過敏體質的消費者感到不適,並對有機農產品或環境造成污染。 事實上,歐盟向來是以「預警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為其論點,即對於歐洲各國環境或公眾健康有潛在的危害之食品,實施預警與抑制,不應等科學證據對環境或人體證實有傷害後,才進行管制措施。而誠如歐洲聯盟衛生專員所指稱,歐盟執委會決定撤銷已執行5年的基因改造食品禁令,是立於可信的科學基礎之上。從歐盟歷來對基因改造食品的嚴格把關來看,不太可能單單因為美國的施壓就開放對大眾健康可能產生影響的食品進口。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歐盟逐漸放寬對基因改造食品規定的同時,德國下議院也在12月通過立法,保護消費者和農民對抗基因改造食品和作物的風險。 歐盟決定開放基改食品的進口與銷售,主要原因可能是受到自由貿易全球化之影響。基因改造食品的生產效益,使得許多國家都開始走向科技化的農業生產,歐洲國家在面臨競爭的現實壓力下,走向開放基因改造食品之路似乎為必然之結果。至於德國的立法動作,在歐盟內部能獲得哪些盟友或壓力,仍值得後續觀察。
【相關新聞】 ◆[台灣新聞-生活環境]施工不做空氣污染防治 違規案件以政府發包道路工程居多 --﹥ 本報訊 您住家附近道路施工,工程單位卻沒有作好空氣污染防治措施,煙塵瀰漫,路人遭殃,要如何投訴?此類情事是有法可管的。環保署表示,即日起將加強稽查違規的工程單位,全面開罰,心存觀望的工程業主要小心了! 為了改善營建單位於工程施工期間產生之空氣污染,環保署早在2003年5月28日即頒布《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並從去(2004)年7月起實施,勸導期兩個月後開罰。但自去年9月開罰以來,前3個月違規被開罰單的案件,有2/3是政府機關辦理的公共工程,其中又以道路工程被處分的件數最多,顯見施工單位之輕忽,連政府單位發包、監督的工程也不例外。 環保署統計,雖然去年景氣回升,營建工程件數較去年成長約一倍,但是由營建工程所釋出的粒狀污染物排放量,還比前年少2,250噸;粒狀污染物平均防制效率也由前年的40%提高為去年的46%。環保署信心滿滿的表示,此管制措施以發揮效果,今後將持續嚴格執行。 依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營建工程進行時,堆放在工地的具粉塵逸散性之工程材料,砂石、土方、廢棄物,或裸露地表等,應覆蓋防塵布、網,或舖設鋼板、混凝土、種植栽、灑水等措施等方式,若未遵守而造成空氣污染的話,可按照《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則可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還可勒令停業。 受工程空氣污染所苦的民眾,可運用此規定保障自身權益。(2005-01-10)
【相關網站】 ◆[生活環境]世界領袖聚會 承諾協助南亞海嘯倖存者 --﹥
印尼,雅加達,2005-01-06 (ENS)- 為了資助在2004年12月26日遭受到地震及海嘯危害的南亞國家,聯合國今日緊急呼籲各方捐助約10億美元的基金,以因應這些國家急切的需求,其中包括了印度、印尼、斯里蘭卡、泰國及馬爾地夫等國。而來自20餘國的官方高層則出席了一場為期一天的會議,為這項緊急基金的來源協商。 紅十字會與紅新月會國際聯合會目前估計死亡人數達到15萬人,另有52萬5千人受傷、100萬人無家可歸;而在12個受影響的國家當中,總計至少有500萬人遷離家園。 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在雅加達提出9億7,700百萬美元的急難救助金額,用以援助這次史無前例的天災──這次災害的規模幾乎是前一次最嚴重紀錄的三倍。在會議召開前的最後一天,約莫50個捐款國已經允諾提供價值30至40億美金的援助──包括金錢、救援物資、以及直昇機和飛機的派遣。 安南也要求各界共同努力,避免因飲用水污染導致疾病發生,釀成不必要的第二波死亡潮;同時也要避免人們因生計、家園和社區復原無望而遭受第三波的打擊──絕望。 世界衛生組織(WHO)也提出6千萬美元的急難救助金額,WHO表示,如果在本週結束前,災區所有居民的基本需求,特別是取得安全飲用水的取得,若無法恢復的話,世界衛生組織的官員憂心「傳染病爆發所導致的死亡人數,恐怕會和海嘯的直接襲擊一樣可觀。」。 除了協調緊急援助和重建南亞的進程之外,世界領袖們也將考慮解除或暫緩災區國家債務的可能性,另外也考慮建立海嘯預警系統,未來如果另一波巨浪從印度洋形成,預警系統將讓人們有足夠時間緊急撤離。因為過去從未有海嘯侵襲這個區域,因此並沒有任何預警系統在12月26日當天運作。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newswire.com/ens/jan2005/2005-01-06-02.asp ◆[全球變遷]小型發展中島國易受災害威脅 --﹥
肯亞,奈洛比,2005-01-06 (ENS)- 去(2004)年12月奪去了約15萬人性命、並迫使其餘的五百萬人流離失所的印度洋海嘯,亦造成許多在同一區域位於較低漥處的島國一片泛濫。原本就定在事件兩週後召開的大型國際會議,即是在討論小型發展中島國的命運,而這場毀滅性的災害亦指出了這些島嶼人民及生態系統的脆弱性。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newswire.com/ens/jan2005/2005-01-06-03.asp ◆[土地及水文]水資源大戰危及中亞兩國友誼 --﹥
記者 Leila Saralaeva 報導 吉爾吉斯共和國,比什凱克,2005-01-06 (ENS)- 表面上看似無弊處的吉爾吉斯與哈薩克友好條約,卻因兩國長期以來的用水爭議而生變,並造成了鄰界雙方的反感。在幾日來的熱烈討論下,吉爾吉斯國會在去(2004)年12月7日決議無限期擱置於前年12月由雙方總統在哈薩克首都阿斯塔納(Astana)所簽署的協議書。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newswire.com/ens/jan2005/2005-01-06-01.asp ◆[其他]墨西哥森林保育人士關入大牢 支持者稱遭誣陷 --﹥
記者 Kent Paterson 報導 墨西哥,芝華達內赫,2005-01-06 (ENS)- 英俊挺拔的穌托(Gabriel Soto)在當前墨西哥最熱門的肥皂劇「馬德拉女郎」(Mujer de Madera)中飾演的是環保英雄的角色。然在真實世界的墨西哥,大部分像桑切斯這類對抗盜伐者的積極市民卻沒有好的下場。現在桑切斯以謀殺罪名遭到起訴,被監禁在芝華達內赫的一處監獄中,而他的支持者則堅信他是遭人誣陷。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newswire.com/ens/jan2005/2005-01-06-inspat.asp ◆[國際新聞-土地及水文]聯合國報告 科學可減緩海嘯的災情 --﹥ 周姮宏編譯/莫聞審校 聯合國工作小組針對亞洲於2004年12月26日發生的海嘯做出一份報告,內容提及忽略科學和科技所可能帶來的危險。這份報告的主要作者、哈佛大學的教授朱瑪(Calestous Juma)表示,這次發生的海嘯顯示了一個問題:現有的科技是否有適當的應用在降低天災損害方面? 這份報告指出,發展中國家或國際組織缺乏科學性的諮詢意見,對於應付這類天災來說是種阻礙。朱瑪並補充說,發展中國家應從這次災害中覺醒,投資金錢在科學和技術中來減緩天災的衝擊,更勝過災害發生後重建的龐大資金。 目前受到海嘯波及的國家要花上億美元來協助受難者,而世界各國組織也極力協助約150萬以上無家可歸的人民。
【參考資料】
環境資訊協會 景硯 摘錄
標題:http://news2.ngo.org.tw/php/etfnewsdb.php?c=1&d=2005-01-11
全文及圖片詳見:http://ens-newswire.com/ens/jan2005/2005-01-06-09.asp ■[狩獵與保育]「反對」與「開放」狩獵之間的第三條路 --﹥ 作者:顏愛靜 (政治大學地政學系教授,漢族) 農委會林務局於2004年12月15日起在丹大地區試辦了一場為期10天的開放原住民狩獵活動,並藉以對外界說明未來四年的相關研究計畫,此舉經媒體報導後引起了動物保護團體的撻伐,並有立法委員表示要刪除林務局該項預算,其間亦有媒體評論者撰文對開放狩獵一事加以批判;日前,動物保護團體更發起連署,反對劃設狩獵專區,並要求停止丹大地區野生動物狩獵試辦計畫。既然林務局的「開放狩獵」屬試辦性質,理當廣納各方批評,以作為檢討之依據,然而斷然停止該項計畫,很可能使一個原本可讓原住民部落與動物保護運動合作的機會就此夭折。筆者經再三拜讀動保團體反對丹大劃設「野生動物狩獵專區」的連署書以及相關論述後,認為原住民團體與動物保護團體之間仍有許多可以理性對話的空間,特提出以下淺見,期盼雙方在狩獵議題上攜手面對「盜獵」這個不僅為動物保護團體所不願見到的,也是侵犯原住民部落自主權的更大的、共同的敵人。 動物保護團體在連署書中提出「向全民推銷狩獵旅遊是殘忍的野蠻遊戲」、「開放全民狩獵難防非法槍枝,增加執法風險」、「林務局有違法行政之虞」、「盜獵集團、山產行銷與野味饕客的共犯結構」、「開放狩獵將造成合法掩飾非法,而使盜獵更加嚴重」、「狩獵專區無關原住民文化」、「狩獵違反尊重生命的普世價值」、「人類無權扮演職司動物生死的上帝角色」等八項理由,反對林務局繼續其計畫。前兩項理由主要是針對開放全民狩獵之疑慮所提出,已經林務局公開否認與解釋;第三項理由則關乎法律條文援引以及行政權之考量,亦非本爭議之真正核心。本爭議之真正核心,在於動物保護團體的終極關懷:人和動物應該被平等對待,沒有高低之分,人類為了任何自身的目的殺死動物,都是錯誤。在這樣的道德觀支持之下,動物保護團體引用西方禁獵的例子,佐證狩獵是違反「世界潮流」與「普世價值」,並認為即使狩獵在原住民「傳統」文化有存在的價值,也應該在世界潮流中被淘汰,同時指出傳統原住民文化中人以弓箭與動物公平競爭的關係早已被獵槍、火藥等現代工具取代。動物保護團體不僅舉出原、漢盜獵者與山產行銷的商業行為相結合的現象,以說明原住民狩獵文化早已不「傳統」,並推論一旦開放狩獵,將使得這樣的現象更加嚴重。 筆者認為,任何類似「漢人可以畜養屠宰,原住民為什麼不能狩獵」的質問,或為這個問題解套的說法,都是對動物保護團體初衷的誤解。這類質問,對於質疑本身是食肉者卻要求禁止原住民狩獵的道德一貫性是有意義的;對於批判認為「狩獵比較殘忍、野蠻」的文化偏見是有效的,但對於多數的動物保護團體來說則不然。至於提出諸如國際生態保育聯盟對於原住民參與保育工作的肯定,或是類似聯合國原住民權利宣言草案中,將集體資源視為原住民人權一部份的觀念,固然可以指出動物保護團體對世界潮流和普世價值的界定可能偏頗之處,但世界潮流與否恐怕亦非動物保護團體真正關心之所在。 動物保護運動的先進釋昭慧法師在「開放原住民狩獵的深層文化爭議」一文中嘗言:「動物保護運動……它真正的敵人不是原住民族群,而是人類沙文主義的普遍心態。於是,在權力運作的順序上,縱使是出發於純粹的人道考量,它也只能先假裝看不到血祭與肉食的殘酷,而將矛頭對準原住民的狩獵」,此語道出動物「保護」運動與「保育」的根本差異,也道出在社會中推動動物權概念的現實之處。就「保育」的角度而言,關注的是整個生態的平衡,因此基於平衡生態的考量而獵殺數量過多的物種,或在維持生態平衡的前提下進行滿足人類利用目的的獵殺,是可以接受的。因此近十年來,台灣的保育運動已經有許多和原住民運動合作的經驗;然而,對動物「保護」運動而言,任何的殺生行為皆是罪惡,不管是漢人桌上的電宰豬肉、西方人感恩節的火雞、台灣原住民槍下的飛鼠,都是被剝奪了生存權利的受害者。只不過,在現實社會權力運作的限制下,無法一下子要求所有的人不吃豬肉、不吃火雞,只好先從可以著力原住民狩獵議題下手,但也不放棄未來繼續要求所有人不吃豬肉、不吃火雞的努力。這意味著動物保護運動是有道德的一貫性,但也會針對現實進行有先後順序的、策略性的行動。而國內生態地理學者林益仁教授曾在「原住民狩獵文化與動物解放運動結盟可能嗎?—一個土地倫理的觀點」一文中引述釋昭慧法師對於護生概念的談話,指出釋昭慧法師「體察了人在現實中面臨自我與利他的抉擇處境,因此提出在最低限度上至少不要無故去侵犯眾生。在同樣是弱勢的原住民與非人的動物中,她選擇了優先為非人的動物發聲,但是卻不斷地強調必須積極尋找第三條路的可能」。將此二觀點結合來看,可以發現,即便是抱持著解放每一個生命的終極關懷,動物保護運動仍可能基於現實社會權力的運作,對運動進行策略性考量,並且接受無法作到「捨身飼虎」或「完全不侵犯眾生」的凡夫俗子,做到有限度、有特定原因的殺生行為。若能在這樣的前提達到共識,或許可以讓動物保護團體與原住民看到「盜獵」這個共同的敵人,並且重新進入被簡化了的原住民文化與狩獵的社會脈絡的思考。 以動物保育團體時常舉的非洲「盜獵」為例,動物保護團體指出非洲國家開放合法之狩獵或狩獵旅遊,從未能阻止盜獵,因而推論在台灣開放狩獵無助於遏止盜獵行為。然而,非洲的自然資源問題恐怕要從西方殖民過程造成的制度變遷來理解才能釐清。由於西方殖民瓦解了非洲在地政治經濟體系,食物生產與供應的系統改變,造成傳統人地關係的斷裂,而即使脫離了西方的殖民,許多依照西方模式所設計出來的法律與制度在國家內仍有難以施行的障礙,地理學者保羅.理查(Paul Richards)在「非洲土地使用的生態變遷與政治(Ecological Change and the Politics of African Land Use)」一文中即曾指出,對非洲而言,一個去中心的、村落為基礎的管理模式才是制度能夠有效運作的關鍵。動物保護團體確實指出的一個問題的癥結,那就是國家禁或不禁似乎都很完全難遏止盜獵的行為,因此要解決問題的方式,就不會是在國家要不要「開放」狩獵,而是去重新思考什麼樣的制度能夠比較有效的運作,而改變動物保育團體所會優先反對的、盜獵者與山產銷售結合大肆殘殺生命的現象。 或許是因為權力運作的有限性,動物保護團體對於原住民狩獵議題的討論,一直是希望透過立法的程序以及國家的力量的執行,來達到動物解放運動的目的。然而,這樣的操作,除了有用一個更大的暴力制裁小的暴力的道德問題之外,恐怕還有站在都市的、特定文化的位置,想像國家機器的運作邏輯可以無障礙的穿越地理空間、穿越文化差異的盲點。在動物保育團體的論述裡面,原住民是一個被想像出來的群體,這個群體沒有個體差異,它的「傳統」文化已經流失,除了因為經濟利益去盜獵,並將獵物賣給山產店,「一般人」已經不再因為「文化」的原因而打獵。然而,在現實的原住民社會網絡中,族群的、地域的差異性、個人的異質性、對於文化的詮釋的多樣性、各種不同力量互動與衝撞之蓬勃,恐怕不是這個被論述、想像出來的群體所能涵蓋。因此,所謂的傳統文化流失,其實是一個被過度簡化的概念,比較貼近的描述,應該是社會成員不斷透過人與非人因素(包括環境)的互動,進行生活的實踐。也因此,才會有鎮西堡的森林巡守、馬里克灣溪、達那依谷的封溪護漁行動、司馬庫斯的合作農場等,許多試圖著透過社區成員的合作、維護環境資源,並且在日常生活中演繹出能和外部制度相銜接的資源利用模式的努力出現。這些努力有幾個共同的特徵:一旦合作規則的制訂是由在地的社群協商產生,會比起國家由上而下制訂規則,更能夠考慮到特定的時空因素而更顯可行;同時因為成員之間的互動密切,能夠達成比中央管理更好的執行效果;而且因為對於個別成員狀態的瞭解,和任何事件的脈絡掌握的精確,可以對於違反規定者做出適度的、有彈性的懲罰。最重要的是,因為資源利用的規則是由一個「人」與「地」長久互動的「社會—生態系統」中所生成,因此即便它們從生態保育到部落發展的議題面臨不同的挑戰,但對於資源的取用,都符合經濟學上長期貼現的概念,而無所謂「竭澤而漁」的情況發生。 動物保育團體指出,有原住民盜獵者與山產銷售結合而無限制獵取動物的問題,並指出這個現象背後的根源在於經濟的誘因,那麼從這樣的角度,動物保護團體也一定可以理解只要預期獲利大於預期成本,交易就會由持續發生。換言之,要停止這樣的交易,必須讓預期成本大於預期獲利,要讓盜獵者的預期成本提高,有兩個方法,一個是提高盜獵被抓的處罰程度,一個是改變盜獵者和獵物之間的關係,使他的成本計算方式改變。由國家制訂罰則,並加以執行,不僅要費時費力,且成效已然不佳,因為被抓到的機會低,就算罰金訂得再高,期望值還是很小。但是,如果將狩獵的規則交由原住民部落訂定,並加以執行,那麼一方面由於人人都是監督者,違反規定被發現的機率提高,受處罰的期望值亦提高;另一方面,由於部落成員有權在協商的規則內取用資源,部落成員即成為這資源的共有人之一,任何違反規則的取用,即影響到他自身權益,因此對於成本的計算方式改變了,也提高部落成員彼此監督的動機,自然降低「搭便車」的獵人出現的機會。 當然,由原住民部落制訂並執行狩獵的規則,自主治理相關資源,並非只是為了上述功利主義的考量,而是還有深的意涵。對原住民權利運動者來說,「盜獵」二字聽來,有雙重的悲哀:第一是外來的盜獵者入侵的行為,第二是國家對於原住民資源權的剝奪。簡單言之,第一種感覺,像是家裡常常遭小偷,第二種感覺則像是在自己家裡被當作小偷。因此,林務局此次的「開放」狩獵,對許多原住民來說,在語意上是弔詭的,既然政府再三宣稱恢復原住民傳統領域權利的誠意,那麼林務局的計畫就應該是歸還權利的一小步,而不是恩准式的「開放」德政。在動物保護團體從動物解放觀點質疑林務局計畫之際,原住民團體亦應要求林務局釐清其計畫中原住民部落的主體性。如果認為只要「開放」在地原住民狩獵,就是建立伙伴關係,卻未釐清「在地」的意涵,錯失讓讓狩獵範圍的界定,和部落地圖、傳統領域調查、資源利用研究結合在一起的機會,未讓狩獵規則的制訂、監督的行為在部落裡發生,恐怕不只無法建立權力與責任相符的資源管理模式,甚至可能至讓原住民受到更多的傷害。 最後,筆者要強調,在地社群的資源自主管理在認識論上,雖不是像動物解放論的宇宙觀一般將所有生物放在平等、無序階差異的地位,但亦非是全然對立的。它將人類社會與自然生態視為一個相互影響的互動系統,並認識到不僅人類的活動會影響自然生態,自然生態也會對人類有所限制和作用,因此並非將人視為一個上帝的角色,而是相信地知識與小型社會組織的結合,能使人與地的關係達到的不至崩解的狀態,許多時候,它更成為自然資源面對資本主義擴張壓力的一個保護瓣。筆者尊重動物保護運動者的終極關懷,但也深信如釋昭慧法師所言之「第三條路」具有相當的智慧,如果在達成人類完全不殺生的宏願之前,能在「反對」和「開放」狩獵之間找到這第三條路,相信是動物保護團體與原住民共同的功德一件。 作者:賴偉傑 我對台灣農村問題資料讀得再多,可能都比不上一次去朋友老家的震撼:幾年前有一次跟他一起南下出差,順便彎去他家彰化竹塘鄉,他老家年輕人都跑了,田沒人要種,剩他臥病的祖母,唯一「經濟來源」是原來就留在老家的二伯,當濁水溪盜採砂石業者雇用的卡車司機,而在台北工作大伯,最近受傷回鄉下休養,多一雙筷子吃飯,反倒解決陪伴祖母的人力問題。這些巧合,一個工殤、一個盜採砂石,讓他們老家可以「人盡其才」,維持平穩。我一直忘不了那種令人絕望的感覺,這是真實的農村,但出路在那邊? 當時剛好立法院在審「農業發展條例」,但最引人注目的卻是「農地自由買賣與興建農舍」。我們有一連串的質疑:到底所謂的農地三等級的劃定依據及區位何在?到底該留下多少農地以為糧食基地?農地具有涵養水源生態功能的承載度為何?建立在農業生態系統上的鄉村及人文景觀會如何劇烈改變?保育用地範圍應如何劃定,維持多少比例,才真正具有保育的意義?重要農業用地、保育用地,農民獨自承擔生態保育重責大任,政府是否有符合公平正義的「生態銀行」補貼回饋機制? 然而農委會的政策說帖指出:「台灣農業面臨加入WTO的衝擊,應以知識為軸心,科技為手段,加速調整由數量經濟轉向知識經濟發展,將科技知識及文化知識附加於農產品,並且將之市場化及商品化,以提高農業的附加價值,提升競爭力。」這些美好的字眼,其實搭配農政單位後來只退守到「農地農用」政策,正是量身打造「農企業」的土壤,然而,以中小農為主的台灣農業,就成為在這一波「自由競爭」的型態下,產生強者越強弱者越弱法則下的「被淘汰者」,「競爭力」成了農業指標,而其他的如農村互助網絡這種「社會性功能」沒法量計的,就成了農村首先破敗與解體的部分。 台灣的環境問題,其實就是一連串量化農漁業、量化土地的結果。因為當漁業和農業被換算為「產值」時,因為農漁村人口少,地偏僻,產值不多,所以「選票壓力應該比較少」,「只要回饋金給的比原先產值多,他們就該滿足的吧!」,於是多少農地和海岸,不斷為鄰避型、甚至是錯誤的建設所糟蹋。而進一步,更多資本市場的金融工具以及思維就進來了,於是土地債券化,或是農田可休耕竹科不能沒水的論調。 也因此,錯誤的環境與自然資源政策,其實是農漁業價值崩盤的開始,當什麼是以為用錢就可以解決的時候,基本上有再多以錢為唯一度量的善意,都只在加速撕裂農漁村、農漁民及其網絡與文化。 巡田路、巡水路,這般日常農活的作息,保持灌溉活水及其源頭,其實是最佳的生態巡守員;然而當官方的「農地釋出政策」大量徵收農田以作為公共設施用地,當有毒事業廢棄物濫倒、工業廢水污染,甚至蓋焚化爐垃圾場時,官方連串的「非農業」不當政策,悄悄扭曲了農村的價值,賠償金甚至爭取農地自由買賣,成為農村「便現」的捷徑。然而不熟悉的金融遊戲,讓農民或其子弟把變賣土地的現金快速散去,得不到他們想要的,卻又失去他們擁有的。而這只是農業問題的某一個面向,然而如果沒有真正到農村現場,更縝密的討論,更基進的互動,就會讓台灣的農村問題與出路,只簡化成當年所謂老農派立委「年金、農地自由買賣、補貼」。 兩年前農漁民十萬人上街頭,不管是為了農漁會的存廢,還是加入WTO之後台灣農漁業面臨衝擊,還是長期以來犧牲農業服務工業的積怨,對於來自四面八方走在台北街頭,皮膚黝黑、憨直誠懇的老農民老漁民,整個社會展現蒼白的人道感動,因為在車水馬龍、光鮮亮麗的都會區。那會讓你想起自己消失已久的靦靦與感恩,以及對汗水、泥土、大海搏鬥的悲愴影像。政治人物搶著表態永遠跟農漁民站在一起,輿論媒體也盡是感染了悲天憫人的語調。 但兩年過去,十萬人的場面與感動只成為農漁會信用部的護身符,農業問題仍然沒解決。這不是第一次了,而且同樣是農漁民的抗爭,卻從來只得到漠視、污名與輕蔑! 蘭嶼達悟人是漁民;金山、萬里、貢寮鄉民是漁民;雲林林內人、新竹竹北人是農民;林口鄉民是漁民以及農民;台南東山鄉民是農民;石門鄉民是農民:八里和淡水淡海人是漁民;宜蘭建蘭段人是農民,然而,當他們的家園、農田、柳丁園、漁場,被強制作為核廢料場、核電廠、焚化爐、焚化爐灰渣掩埋場、高爾夫球場、污水處理廠和廢土填海、建蘭段稻米良田上建掩埋場時,他們面對的是國家或財團的既定政策、專家最大卻錯誤百出的草率環評、鎮暴警察下強行動工。有多少政治人物和社會大眾會體諒這些「農民」和「漁民」被刨根的心情? 楊儒門的出現絕對不是偶然。 楊儒門放置白米炸彈及落網,又讓農業議題再度獲得社會關注。社運團體積極介入聲援,論述農業問題,並且與在地的農業第一線工作者合作,能不能拋離短暫的感動與軟性人道主義,扭轉目前農村基層相當主流的「年金、農地自由買賣、補貼」解決方案,帶往更基進的方向,值得所有關心台灣環境議題的朋友長期關注。 白米炸彈客事件,不管是支持還是反對聲援楊儒門,卻都一致地說「我們也覺得應該正視農民的困境」,但這不應該淪為最廉價、最便宜的口號。喊的滿天響的生產、生活、生態的「三生有幸」,終究還要面臨「生存」問題,而生存不是只講農民、農業問題,而是整個「農村」被各種政策錯亂宰割的問題。因此,對每個社運團體來講,都是個嚴峻的考驗,考驗不在於要選邊支持楊儒門的行為與否,而是考驗著每個團體長期以來對社會議題的關注是否流於片面,以及團體的主張是否能通過城鄉差距的檢驗,長久以來農漁村面臨的困境,需要什麼更細膩更在地的社會福利配套。楊儒門意外的給了每一個自詡為進步的社會團體「家庭作業」與機會,那就是必須共同面臨整個農業轉型或崩盤的威脅下,所連動的所有困局。 作者:台灣環保聯盟 中研院院長李遠哲在出國代表陳水扁總統參加APEC領袖高峰會前夕,接受自由時報記者10分鐘(經求證)的採訪,結果相關報導出現在該報1月10日第一版新聞全版,三版除社論外全版,及四版除謝志偉的當「橘」者迷外,也是全版。我們懷疑原能會請出國內聲望最高的李遠哲院長代言,指稱顧慮能源的短缺,核能為必要之「惡」,現有商轉核能一、二、三廠,可延後20年,運轉年限由40年延至60年,也建議「非核家園」延後至2050年實踐。這些建議是置朝野「非核家園」的共識,及民進黨反核黨綱於不顧,將引起全體國人的疑懼與不安。 原能會宣稱,歐美國家有核能廠服役延長20年之議,但據我們查證,只有美國有此案例,他國目前沒此情況。美國地廣人稀,還有廣大的沙漠,可以放置核廢料,但台灣地窄人稠,且地震颱風等天然災害頻繁,並不能與美國相比。另外,美國與台灣情況不同是,美國擁有核武,而台灣的國家政策是非核。核能廠延長20年的使用,將會增加核災變的風險,國人絕不願意。如果繼續使用核能,將使人民誤以為能源取得容易,放鬆推廣再生能源的努力,同時節電省能不再積極,易使人民養成浪費的惡習。更重要的是,京都議定書對削減二氧化碳的排放,並不建議以發展核能的方式來解決。此外,核能電廠如果延長使用年限,將使台灣的核廢料問題更為嚴重。 環保團體懷疑,坐擁高薪,吃飽喝足的原能會和擁核人士的似有陰謀,製造假輿論,形成一面倒的聲音,否則為什麼會選擇在李遠哲院長代表陳總統出席APEC領袖高峰會前夕,報導期短短10分鐘談話,發表「核能為必要之惡」和延長核能機組年限20年之言論,令國人惶恐不安;同時,李院長這次公出要務,要有一個月之久,使環境團體無法立刻和李院長直接對話,可見擁核人士陰謀之用心,昭然若揭。原能會主委歐陽敏盛,擁核放話,總統府資政邱連輝妄言,修改反核黨綱,及一批擁核台電高層主管,疑似以欺下瞞上找李院長代言,製造假民意,用心歹毒,使國人不安,應向國人致歉,下台謝罪。 最重要的是,游錫堃院長在去年11月8日在國家永續發展委員中表示:政府停止核能發電建立非核家園的政策不會因京都議定書生效而改變,政府絕不會為減少溫室氣體而影響我國推動非核決心。 在10日自由時報刊出大篇幅報導之後,民進黨秘書長張俊雄立刻發表聲明強調:「追求核心價值,回應主流民意」,民進黨沒有修改反核黨綱的計劃,追求非核家園是該黨長期一貫主張。任何違背非核家園共識的提議,違背該黨長期核心價值,也不被目前主流民意所支持,民進黨無法接受。追求非核家園,確保台灣永續發展,是該黨一貫主張,也是2002年朝野的共識,任何核電政策都應以此為依歸,並成為黨綱,反對新核電機組,並積極開發替代能源。2003年4月22日該黨中常會決議,全力落實「非核家園」主張。 而同時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也立刻指出:外傳台電與原能會將核能廠延用20年一事,經向經濟部及台電公司查證,並非事實。 從原能會、台電等擁核人士近日一連串置執政黨於不義之舉動,我們對此深表不齒與憤慨,近將串聯社運與地方團體,不排除對原能會與台電等有大規模抗議行動。 ※以上不代表本報立場 我有話要說: infor@e-info.org.tw(來函請註明真實姓名與連絡電話,以利聯繫作業)。 ●[研討會]環境衛星遙測與大氣污染應用研討會 --﹥
時 間:1月12日(三) 上午9:00-17:10 為加強衛星遙測在環境及大氣污染的應用,特邀請美國太空總署(NASA)蔡錫旗博士;威斯康新大學、馬里蘭大學及澳洲柯提大學資深科學家、國內衛星遙測研究機構及相關學者辦理本研討會。 詳情請參閱 http://ww2.epa.gov.tw/enews/Newsdetail.asp?InputTime=0940111103829 ★[本會訊息]徵求《2004年環境資訊年鑑》編採志工 --﹥ 《2003年環境資訊年鑑》在最近出版了,感謝許許多多的志工,群策群力,共同合作才得以完成如此驚人的製作。 今年《2004年環境資訊年鑑》即將開工,其中的「環保名錄」編撰工作,以介紹台灣環保工作的推手(政府單位、學術單位、民間團體)、台灣地區的保護區、工業區/開發案(含科學園區、生技園區、礦區)、年度公共政策與法規、國際組織、環境指標及資料庫。歡迎有志者一同來參與。 ★下載 志工簡歷表格 (此為執行檔,開啟後將自行解壓縮),請寄至pong@e-info.org.tw,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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