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葉日嘉(美濃農村田野學會專案研究員)
在一個無聊的傍晚,騎著車我經過了位在美濃合和里永安路與中山路口的瀰濃庄敬字亭。吸引我眼神的是敬字亭的上方被釘了一一塊咖啡色底白字的壓克力板,板上寫著「為維護文化資產,避免造成損壞,請改用金爐焚燒,謝謝您的合作。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敬上」。我第一個浮上心頭的想法是:為什麼不能燒?
沒多停留且匆匆而過,一路上我便在想古蹟的價值是什麼?
說說古蹟
國內現階段對於文化資產最高位階的保護法源當屬《文化資產保護法》(以下簡稱《文資法》),古蹟則是該法中位階最高的保護對象。不過在此,我不想談《文資法》裡所定義的古蹟。古蹟二字對我而言如果「古」代表著時間,而「蹟」代表著空間,古蹟則是一種時間與空間的集和。古蹟之所以為古蹟,價值便在於他所累積出的時間與空間樣貌。
至於古蹟能不能被使用這件事,我想這樣的討論其實是多餘的,因為我們可以很輕易的在日常生活中找到仍然在燒香拜拜的古蹟寺廟、內有住戶的古蹟宅院、甚至是還可以上去踩踏觀光的中國萬里長城。所以古蹟絕不會是冷冰冰的建築體而已,古蹟的歷史價值感就存在於他在每一個時間點上被使用過的痕跡。
有心插柳
數日後(10/30),我特地繞回敬字亭細看,並用手機拍下照片後上傳至個人臉書FB,並且寫下: 「基本上我認為文化局才是文化的殺手,敬字亭的厲害就是它可以燒。可以燒她才是有生命的文化~~~
對文化局而言,文化只是硬梆梆的硬體。」
此圖文一出,便引起諸多網友,包括了幾位記者朋友的反應,開始對此事進行採訪報導,也有朋友在我臉書上各自發表了一些見解,此事就這樣一瞬間透過網路的力量傳開。
各方反應
對於此事的各方反應中,有朋友呼應了我的說法,認為古蹟被使用也是一種維護的方式;感嘆活生生的東西變成只能陳列在博物館裡的死標本;也有人提供訊息說美濃重要地標東門樓,過去也是可以登樓眺望的,現在也已經基於安全考量將大門深鎖,又少了一個跟古蹟接觸的機會。
有趣的是,當天下午我接到一通來自工程施作包商的電話,電話中他說明:
「此事由附近居民發起建議,裝設告示牌是在二月份(2012年)辦理的共同會勘上,由敬字亭附近的居民所提出。首先,當地的居民對這座做為美濃精神指標的敬字亭深深感到尊敬和驕傲,今有經費能夠重新修復,非常希望能夠維持其完整的面貌,如果再繼續無節制的焚燒字紙,除了又燻黑表面的漆體,又會讓磚體結構產生裂縫而使古蹟本體產生破壞。此外,為減少空氣汙染及避免焚燒後的紙渣隨雨水流出汙黑了環境,希望能夠在重要慶典場合,如二月祭再慎重進行焚燒字紙的行為,徒增空氣汙染。」
所以居民的這項提議經瀰濃里里長、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南區督導團和文化局共同討論後,決定尊重並呼應附近里民的需求,製作告示牌呼籲並倡導不要在敬字亭本體焚燒字紙,以維護這重要的敬字亭,真正長久地維護其敬字的人文傳統。
高雄市文化局則表示,市定古蹟敬字亭,過去就因為地震,及常年焚燒字紙的緣故,造成多處損壞,日前完成整修後,經過學者專家評估,才會決定不讓民眾再焚燒。文資中心主任林尚瑛說:「焚燒一些就是可能會產生熱氣,就是溫度上面的變化,那麼很容易,因為熱漲冷縮的關係受到一些損壞,我們這次修護完以後,有參照修正專家的意見,所以旁邊也設置了方便大家燒金紙的其它替代品。」(曾宏智
2012/10/30 客家電視台)此外,文化局更於次日再度邀集附近居民現勘,並重申其專業決定的立場。
高雄市政府客委會主委古秀妃則表示:「在這現代化的社會,比較沒有人燒了,垃圾分類落實在生活中,這也是一個變化,這其實是可以說故事的,今年有很大量的人需要這種東西,是不是有另外辦法,用複製也好,去其它敬字亭燒也好。」(曾宏智
2012/10/30 客家電視台)
對此,美濃農村田野學會執行理事溫仲良認為,「古蹟活化及避免標本化,在進步國家文化保存已是基本常識,文化局的做法凸顯內部專業不足。敬字亭本來就是用來焚燒字紙,要求改以其他金爐來燒,根本是本末倒置,也破壞原有傳統,既然古蹟已經修復,就應該活化使用,而非二次閒置。」(曹明正
2012/10/31 中國時報)
知名政治學學者大衛伊斯頓(David
Easton)曾經對於政治下了一個精準的定義謂之「對社會各種價值的權威性分配(authoritative allocation of
values for a
society)。」而所謂的各種價值則包含了對於社會福利、人權、財富、健康照護、公共服務及社會價值、宗教文化信仰等。
根據高雄市文化局網站上對於敬字亭的資料顯示,瀰濃庄敬字亭起造於西元1779年(清乾隆44年),該位置地處當時聚落村庄的外圍,以美濃鎮永安聚落的空間分布來看,屬於永安路的尾端,與美濃鎮地標東門樓,也就是永安路起點,兩者形成永安聚落的發展軸線。何以原本不成問題的空汙問題,在現代社會成為了一種問題?
是都市空間的規畫,讓住民的生活空間逐漸擴張到敬字亭旁,而今竟怪罪起敬字亭造成的空氣汙染影響了居民的生活,這豈不倒果為因?複製個敬字亭,到其它亭燒,是不是也只是複製了一樣的舊問題?
如果文化局的政策本位,理應捍衛文化資產的價值,何以在專業的考量下卻成了民粹的喊拳,在專業的包裝下做出如此失當的決策。如果文化可以有複製品,文化可以有替代品,在官方的權威性價值分配上決定常民文化必須與時俱進,那是否這件事可以有更周延、更為全面的公共討論?
若無,官方到底堅守著何種政策價值?
文化局若已決定敬字亭禁燒,是不是承認了常民文化(燒字紙)與常民生活(生活品質)是有價值衝突的,保護了古蹟硬體卻阻礙了文化發展的軟體,是不是承認了文化局對於文化價值的肯定將越來越趨於物化。這才是敬字亭禁燒這整件事背後真正的問題。
古蹟保護的公共討論
古蹟做為一種時間與空間交集的整體,每個時代在古蹟建築體上留下的痕跡,都該被視為是古蹟生命史的一個部分,那是每個時代的使用者對於古蹟該如何被使用所遺留下的思維跡證。那塊牌子會立在敬字亭的門口,其實正好說明了我們這個時代政府機關及居民對於文資保護的觀念,也是當代文化行政、古蹟保護思維最重要的見證。
由此觀點觀之,我希望關於那塊牌子該不該再被拿掉這事情上,可以形成一個更廣泛的公共討論,而不是公部門父子騎驢似的,遇到反對就將其拆除,哪天又因為居民反應對古蹟造成二度的破壞。
在將來的導覽過程中,來到敬字亭時,我們能解說的故事及因而能談到的文化資產保護教育時,我其實希望這塊牌子可以不要被拆掉,因為它可以帶給訪客對於文化資產保護更為深刻的體認。同時,我也覺得她就此就不能燒了,是甚為可惜的~~~
我們能不能找到一個可以兼顧保留這塊牌子,以後可以說故事,又可以燒字紙的交集呢?
我們能不能有一個對於文資該怎麼保護的公共討論過程呢?對於古蹟該如何保護,我們能不能有真正有專業且民主的討論呢?
「代」結論
下文,是筆者的一位大學朋友,今在台北發展,看到筆者臉書上的圖文及相關報導後所寫下的留言。我想以他的角色算是一個客觀第三方,而他的留言與發問正好帶給了美濃更多元、形成公共討論的空間與想像,就讓他的留言「代」我寫下這結論:
看報導所述當地居名有著多元意見歐!放著金爐來取代其功能性,這樣的作法似乎有點粗糙,但百年的古蹟即便維護後仍可能因執行其功能而毀壞,恐無法達到世代永續傳承的代表性功能,在這大帽子下,行政部門為省麻煩,最簡單的作為就是不讓它繼續使用,把他提升到精神層次,不但不用花太多心思與經費修整,也可以少寫很多公文,甚至成為功績,再交給觀光局大肆吹捧,成為景點之一!此舉卻忽略了文化即是生活,是活生生的存續在我們身上,真的當他不再能配合生活、儀式、傳統與生活習慣時,他就像是一塊黃金埋在土裡,死在那裡,如何合理的兼續才是重點。
小弟不才只有幾個不成熟的想法(我想,他真客氣了!!!):
一、燒有其必要?!
其「客家人重視子孫教育,崇敬古聖先賢,用來教導子孫不要隨意丟棄字紙」的精神,是否一定要透過「燒」來傳續,是否於「敬字亭」旁設置書籍回收的單位設施,還可能增加偏遠鄉的閱讀書籍,減少焚書的碳排放,與紙類回收的功能。
二、減輕「敬字亭」的負擔,是否設置一定程度的燃燒限制或是儀式條件,亦或是減少哪一種類型的物品燃燒。來緩和對於古蹟的衝擊。
三、若無法減輕或是控制,是否設置「子」亭,除象徵傳承外,相關功能性亦能藉由子亭代勞。也許地區性的事務可以透過區域審議式的民主模式來解決這樣的事務。
感謝他留下的這三個問題,剩下的就請美濃各界思考與回答了~~~
後記
本文撰寫完的當晚,友人傳來消息說文化局已經將該牌子拆除。所謂的專業評估過的決策,竟能如此悄悄拿掉,所謂的專業呢?裝設時不跟社區討論,拆除時也不討論,卻一再強調那是順從民意也符合古蹟保護的專業決定,那拆掉牌子是不是表示不保護了?
一個口口聲聲專業評估的文化政策機關,竟出現父子騎驢似荒腔走板的決策,真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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