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nch
行政院院會13日通過「水土保持法」修正草案,水庫集水區內須特別保護者才劃為特定水土保持區,放寬水保法中對水庫集水區管制,未來環保署也研擬水庫分級環評制度,放寬水庫遊憩開發。
看到這則新聞,只能說財團辛苦了!沙灘也佔,國家公園也BOT,風光明媚的水庫區域,怎能不沾染。終於苦熬多年,終於也有金光閃閃的時機。
大手筆開發首推苗栗明德水庫的「麗景半島假期酒店」,整個開發計畫,不是湖濱,而是進入水庫區域,對水庫生態造成影響,並且成為明德水庫第一件插旗開發案。
水庫區域開發,首先危害就是開發區的生態破壞,以及水庫水質影響,大量遊客上山,不只是生活廢水問題,更大旅遊人潮帶來的垃圾問題,再來就是連結開發區的道路系統,更是山區開腸剖肚,形成新的環境壓力。
長期以來,台灣各水庫都有水質優養化與災害崩落問題,在許多水庫保護區,限建限種,山區部落因災害,強制離山居住,現今開放水庫開發,放任財團進山破壞,看在山區居民眼裡,真是百感交集,酸苦在心。面對奸險議題,反對者當開發危機,集氣好上街,挽救最美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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