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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 打破水庫開發派長期壟斷決策的利益結構!--記2004年9月13日吉洋人工湖座談會 作者:李根政 (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主任) 9月13日(一)的座談會由林盛豐政務委員主持,在回應李根政關於吉洋人工湖預算編列進度問題時,行政院明確表示吉洋人工湖尚未經行政院核定,目前送進立法院的九十四年度預算中也未編列,未來如果沒有疑慮將編列於新10大建設之特別預算中,林盛豐政委重申了行政院不會蠻幹的態度。會議結束前,林政委要求學者們對於吉洋人工湖技術層面的歧見,在會後召開閉門會議討論,至於有關南台灣水資源的供需情勢、本案是否為最佳方案等,則另案討論。也就是說當天的會議並無實際進展,官方雖對民間團體的訴求留下討論空間,但仍不放棄推動吉洋人工湖。 筆者全程與會的過程中,針對政務官與水利單位有幾項觀察提供大家參考,另順帶提出對水資源政策應有的理性程序提出構想與建言。 1、本次座談會林政委辦公室預擬了「高屏地區水資源供需評估」、「高屏地區地下水文特性」、「人工湖多目標開發策略之利弊」等三個議題。第一命題試圖回答的是高屏地區是否有缺水情勢?第二命題要解答的是依據高屏地區地下水文之特性,什麼是水源開發的最佳技術?第三命題則是探討政府聲稱的人工湖多目標開發策略是否禁得起檢驗? 坦白說,這三個議題其實不失為理性討論水資源政策的好議題,也正是民間最重要的疑問,不過可惜的是水利單位並不對此做任何準備工作。 2、按理說,水利單位應扮演的角色正是充分考量上述命題,做出正確的決策,然而,筆者不得不指出,國民政府治台以來,從屬經濟部的水利單位,100%的角色僅是開發部門的取水工具,因此怎麼提水資源政策,都是水資源開發案。另外歷來的水利官僚、專家學者、工程顧問公司形成一共生體系,其思維取向與技術專長都是蓋水庫、攔河堰等大型的開發案,根本容不下其他的方案,這從每年度的預算編列即可得到明證(註1)。而其最大的盲點則是忽視台灣地文、水文的特色,每每都是強天所難,硬要蠻幹,總是認為技術可以克服一切困難。 3、8月5日,林盛豐政務南下勘查吉洋人工湖,曾當場指示水利署應在本次座談會前與丁澈士、李根政等人進行對話,釐清爭議,但技術官僚充耳不聞,水源組長林連山竟在今日的會場上兩手一攤,聲稱沒有聽到政務委員的指示,而水利署陳伸賢署長承諾要對替代方案進行評估,同樣也被當做沒這回事,技術官僚的傲慢,可見一斑! 4、民間團體抨擊歷來工業用水的真正需求以及實際用水量,一直是個不清楚的「黑數」,在資訊不清的情形下,台灣的水資源政策也同樣是個「黑箱」,政策決策品質幾無公信力。當天出席的中興工程顧問公司龔誠山博士承認確是如此,水源組長林連山則說明目前唯一清楚的是各工業區提報給水利單位的用水需求計畫書,此即新增水源開發的最重要依據。 5、對於行政院為避免決策錯誤,願意持續釐清雙方的歧見,民間仍給與高度肯定,然而,若執政者僅以技術是否可行做為吉洋人工湖開發案是否繼續推動的唯一依據,不願就水的供需,開發效益與替代方案(註2)、環境風險等進行考量,則此一決策品質仍將飽受民間質疑與歷史檢驗! 結語 「水」的問題,如同我所見識到的林業界,是台灣尚未被打破的產、官、學一體的壟斷性結構,急需讓各種資訊透明化,決策公共化,更重要的是進行人事改革,改變此一結構。 現階段,除非水利單位能夠擺脫「開發新水源」的工具性角色,以及狹隘專業的傲慢,民間才有可能與其進行實質的對話。 筆者再度呼籲,在目前高屏水的供需沒有迫切壓力下,暫緩吉洋人工湖開發案,是保留給後代選擇權,重新思考水資源政策的好時機! 後記 本次出席的民間團體成員除筆者外,計有藍色東港溪保育協會理事長黃麗霞、台灣蠻野心足協會理事長文魯彬、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董事長陳曼麗、台灣環保聯盟總會會長陳椒華、溼地保護聯盟屏東分會袁瑞雲、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副董事長黃美釵等人。由丁澈士教授邀請與水利單位對話的學者為成大地科所吳銘志副教授、中央地質調查所主祕江崇榮、中研究研究員汪中和等4人。 註1:九十四年度的水利署的水資源開發費用達54億3千萬元,主要辦理寶山第二水庫工程、阿公店水庫更新工程、集集共同引水工程後續計畫、湖山水庫工程、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多元化水源開發計畫、水庫更新及工改善計畫、金門與馬祖及澎湖等地區水資源開發計畫等。但節流、回收等措施仍停留於宣導層次,預算不僅稀少,而且混雜編列在一些不相關科目之中。(九十四年度相關預算編列於補助政府機關、水庫管理單位及民間相關公益法人團體等辦理水庫集水區緊急治理工程及重大災害治理、水庫保護帶綠美化造林、節水設施、及德基水庫集水區整體治理工作等,計需8千270萬。) 註2:座談會中成功大學吳銘志副教授,曾提及在荖濃溪河床下設置一700公尺的集水廊道,比照二峰圳的取水量推估,每日可供水40萬噸,何需開挖700公頃的大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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