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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資源] 迎接台灣後水壩時代的到來 (上) 自1970年代以降,世界各國的水資源開發政策,在各國民間組織鍥而不捨的呼籲下,加上水壩功能的衰退與後遺症的顯現,劇烈的氣候變遷,人口的成長等因素,以興建水壩為主的作法受到越來越多的檢討與調整。在逐漸取得共識的過程中,捨棄水壩的興建而朝向可持續發展的方案成為這個過程的軸線。 幾件重要的事說明了這種巨大的變化:1994年,美國墾務局(主導水資源開發的單位)宣佈放棄以興建大型水壩作為水資源開發的主要方案。1997年,全世界20多國50多個民間組織聚集於巴西庫里替巴,召開了第一屆「全世界受水壩影響人民」會議;同年,美國西北部各州,開始編列預算拆除原有水壩。2000年,具有高度權威的評議機構「世界大壩委員會」(WCD, World Commission on Dams),在經過詳細的分析後,做出一份評估報告「水壩與發展」,做為各國政府進行水壩興建決策時參考的依據(Dams and Development: A New Framework for Decision-Making)。 世界大壩委員會於1998年,在世界銀行以及國際國際自然保護聯盟的支持下成立,並組成了一個涵蓋各個領域成員的委員會。委員會對於大型水壩,總結出以下五點意見:
此外,委員會提出了決策的框架應基於五個核心標準:公平、可持續性、效率、參與式的決策,以及責任追究。 台灣的海島與高山地理,使台灣一方面享有多雨之利,一方面必須面對河川湍急之苦,這樣的環境正期待著優越的水利技術人才。在國際間,缺水警報逐漸喧騰刺耳之際,台灣的缺水危機同時隨著水壩的興建,一次比一次升高。我們在此提出誠懇呼籲,避免缺水危機再度升高的唯一方法,為視缺水危機為水資源政策調整契機。在具體的調整項目上,我們提出以下
<發稿單位> 【文章連載】 本文轉載自【美濃愛鄉協進會】http://mpa.ngo.org.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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