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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現象亂糟糟 政府該管管 台灣第一份「放生物」訪查報告出爐了,隨著報告發表,「放生」所造成的生態危機再度搬上檯面,更因近年來SARS、紅火蟻等因遷移造成的疫情和生態災難國人記憶猶存,更使放生行為對生態體系的擾亂成為焦點。即使就報導篇數與時間而言都是少的,然而它仍躍上十大新聞之列,擠掉了其他爭論更多的議題,顯示此議題對台灣的重要程度。 這份報告是由「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與「高雄市教師會生態教育中心」自2003年3月至2004年8月,費時一年半,訪查全台2,544個佛教、道教、密教及各地念佛會等寺廟或宗教團體之後共同完成的調查報告。報告標題以「先抓我囚禁,再買我放生,是功德還是造孽?」點出先囚後放的衝突,與宗教界「放生」原義「戒殺」、「育物」、「護生」概念不但背道而馳,並對放生團體、鳥店,以及抓鳥人形成利益共生的共犯結構,深感憂心。 很難想像即使從事放生的宗教團體佔全數的1/4,一年的放生數字仍高達2億台幣和近2億隻無辜的動物,種類繁多,不及備考,其中以鳥類為大宗。幾乎所有販賣「放生鳥」或其他放生動物的業者都不諱言,放生團體、鳥店,以及抓鳥人已經形成「互利共生」的食物鏈或營利結構,透過放生團體訂貨,抓鳥人捕捉野鳥,交由鳥店賣給放生者放到野外,然後繼續再度被捕捉這樣的循環,將原本動機為善、具有崇高操守的道德概念給利益化、金錢化了。雖然在歷史上這不是第一遭,然而此回付出代價的卻是無辜的動物並殃及生態環境,功德與生命,孰重孰輕,全在一念之間! 此外,放生活動可能衍生的外來種入侵、食物鏈遭破壞、雜交種產生、基因及生物相改變,人為加速動物非自然散佈等問題,更使台灣生態環境難以消化。因此,保育團體呼籲宗教團體「放下殘酷的慈悲」,別再從事錯誤的放生,並要求主管機關主動推動修法,將現行關於棄養及非法釋放的規定「準用」到放生。 值得觀察的是報告中指出「放生團體、鳥店,以及抓鳥人」的共犯結構多屬社會底層,在維護生態環境與動物權益的同時,這群「共犯」何去何從將成為另一個社會課題。 【相關新聞、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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