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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新聞-全球變遷]

京都議定書生效 全球暖化可望降溫

本報訊

  以管制溫室效應氣體排放、遏制全球暖化現象的「京都議定書」在今天(2月16日)生效,同時,全球各地也發起多項紀念活動,呼籲世人重視這全球共同此一對抗氣候變遷的行動。從今天起,全球35個先進國家與歐盟,必須努力在2008年至2012年這5年期間,將溫室氣體的排放量降至1990年的排放水準以下,而且,這項目標具有法律約束力。

  京都議定書是在1997年12月由《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大會制定,號召世界各國共同抑制二氧化碳的排放,並降低其他與全球氣候暖化有關的溫室效應氣體排放,包括甲烷、氧化亞氮(N2O)、氫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等,其中又以二氧化碳氣體的管制最為重要。

  UNFCCC秘書長華勒杭特(Joke Waller-Hunter)10日於德國波昂的辦公室發表聲明指出:「2005年2月16日這一天,象徵著國際社會共同對抗氣候變化的努力將邁入全新的世紀!」她說:「京都議定書提供強有力的新工具與激勵誘因,促使政府、企業與消費者建立起『友善氣候』(climate-friendly)的經濟模式,朝永續發展推進。」

  為了標誌這特別的一天,日本政府當地時間晚上10時,在京都舉辦一場紀念研討會,由環境大臣小池百合子主持,邀請聯合國秘書長安南、2004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瑪薩伊、歐盟執委會主席巴拉索,以及加拿大、德國、英國、中國等環境官員,正式傳遞議定書生效訊息,並在專題網站上公佈研討會實況的即時影像,預線上觀賞的讀者,可連結至http://www.kyoto-protocol.jp/

  該議定書規定,在2008至2012年期間,先進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總量要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削減5.2%。議定書的生效條件是:批准議定書的國家必須達到55國以上,且其排放總量至少佔1990年水準的55%;在歷經各國7年來的折衝協調,期間經歷過排放量佔全球1/4的美國於中途棄守、排放量佔1990年17.4%的俄羅斯態度搖擺不定,最後俄羅斯終於在2004年11月5日由普丁總統簽署批准令,並於同年11月18日向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正式交付批准文件,議定書始邁入90天的生效倒數階段。

  京都議定書的生效,意謂著從今天起,有35個國家與歐盟必須將必須在2008年至2012年這5年期間,將溫室氣體的排放量降至1990年的排放水準以下。其次,以市場導向為基礎的國際「碳交易市場」將更為蓬勃,讓工業化國家可透過「信用額度」的買賣,達成全球總量抑制的目標。其三,則代表「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將發揮更大作用。透過CDM機制,可鼓勵工業化國家在發展中國家投資乾淨、低污染、低排放的開發計畫。最後,則是設立於2001年的京都議定書「因應基金」(Adaptation Fund)將可正式啟用,以協助發展中國家因應氣候變化的負面效應。

  為了紀念議定書的生效,全球各地均發起紀念活動,詳細的活動項目,可參考UNFCCC網站中所條列項目。  (2005-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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