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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作家] 屠鯨、護鯨、賞鯨、海洋健康兼論《白鯨記》 (三) 作者:賈福相 名著《白鯨記》,1851年出版,印不到2000本,3年後一把大火又燒掉了300本。出版後,不是暢銷書,也沒有引起文壇的重視,直到1920年,梅爾維爾死後30年,才被重新發現。評論家們把《白鯨記》看成不朽之作,美國諾貝爾文學獎得主福克納(William Faulkner)說:「看完《白鯨記》,第一個想法是希望這本書是我寫的。」 沉默了70年的原因,是當時很多人把這本書當小說來讀。它雖是小說,也是寓言、神話、散文、戲劇,像荷馬的《荷馬史詩》、像歌德的《浮士德》。 故事是一次海上獵鯨的冒險記,第一章第一句:「叫我以實瑪利(Call me Ishmael)。」以實瑪利是一個迷惘的年輕人,來自紐約,預備做一個獵鯨的水手,但又沒有海上經驗。像多數聰明的年輕人一樣,他對世上一切懷疑、好奇心大,他在找出路、在找教育、在找人生答案。海對他來說是獨立、是自由。於是他參加了鯨船裴廓德(Pequod),並與一個鯨槍手奎克革(Queequeg)成為好友,奎克革是南太平洋島上食人族的一位土著,正直、高貴、迷信。以實瑪利說:「寧願與一個清醒的食人族土著同床,也不要與一個酗酒的基督徒交往。」 船長亞哈(Ahab)像株被雷灼傷的老樹,聰明、自大,臉上有一條銀色長疤,左腿被莫比迪克吃掉,他充滿恨意。他說:「水手們,不要對我不尊敬,就是太陽得罪了我,我也會出手痛擊。」40年海上捕鯨,他滿懷自信,這次他帶了30個水手,由美國東岸南特開(Nantucket)出發,從南大西洋經非洲南端,進入印度洋,再到太平洋,途中雖然捕殺了幾頭露脊鯨,但船長真正的目的卻是莫比迪克,一頭殘酷、兇猛、犀利、喜歡人血的雄鯨;牠蒼老,白如雪山,獨來獨往,已殺傷30餘人,水手們都怕,但亞哈船長卻認為這是他一生最大的挑戰,同仇恨挑戰、向宇宙挑戰、向神挑戰。為了勝利,他忍受一切痛苦,他認為最高貴的快樂就是痛苦。他說:「至上的偉大,寄託於至上的悲哀。」 船長用金錢、用恐嚇、用人性中的英雄崇拜鼓勵他的副手和船員們,同心同力,捕殺那條白鯨。 幾經風暴,終於找到了莫比迪克,捕鯨戰鬥的結果,3隻捕鯨的小船被撞沉,船員們逃回大船,亞哈在自己小船上眼看大船也被白鯨撞沉,他孤伶伶,連「與船同亡」的船長榮譽也被奪走。最後,與莫比迪克徒手搏殺,被拖入深海淹死。 船長失敗了,但他沒有妥協,所以沒有被征服,他如願以償,因為痛苦的極致就是死亡,一個悲劇英雄! 全船只有以實瑪利生還,才有機會把故事講出來(待續)。
【文章連載】 本文同時收錄於聯合文學【星移幾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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