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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文]

動物沒有「死亡」的概念?(下)

作者:雷蒙蓋塔 (Raimond Gaita)

「人」的獨特性

  柏拉圖認為,人類常常將「喜歡的事物」錯認為「必要的事物」。事實上,「喜歡的事物」和我們「真正」必要的事物是有差距的。但當困難發生時,人們通常會重新評價我們的價值觀,通常我們會暗示;甚至直接表示,只要能清晰的感受死亡,我們就能夠了解生命中真正最有價值的事情為何,這種清晰的感受是一種存在於骨肉中的知識。

  從某種程度看來,動物和我們一樣擁有獨特性,牠們也會彼此;或人類相依為命,有些動物也會為彼此,或人類而哀悼。這些動物們存在我們的生命中,接受我們的愛與信任,我們為每個動物賦予獨特性,這份獨特性與人類類似;但程度較淺的獨特,不過同樣不可取代。

  如果我們不能了解一個人與他人的相似處,就無法了解這個人是誰?他與別人的差異性在哪裡?相同的,用這個方式檢視人類,在我們找到人與人之間的共同點之前,我們必須先完全了解每個人都是獨特而無可取代的,而這種獨特在大自然中,找不到任何事物可與之比擬。

「人」必須放棄以自我為中心才能重新認識

  以上的論述,對於了解人類生命是很重要的,在某些程度上,對於了解動物生命也有相似的地方。在相對意義上,各種事物對我們都是無法取代的,這些事物包括具有「情感價值」的東西,比如說一枚戒指,或是某個特別的人送的一本書…等等。但是真的有人會說,某個「人」對我而言是有「情感價值」的嗎?

  若許瑞斯對於這種「獨特個體」觀念不以為然:「如果一定要談『獨特個體』,那就談吧!但我認為,這句話只比『值得被愛的』多一點,而且無論任何狀況,這句話都必須對對動物或人類成立。」

  我只接受他的部份說法,如果提到「愛」的部分,我就想表達反對的意見。假設我們無法將對方視為獨特而不可取代的個體,那麼愛促使別人個體化的力量,就只會淪為促使無生命物件個體化的力量;僅造就某種有特殊意義的紀念品而已。

  哲學家齊克果曾提出「主觀思想家」的理想概念,他認為這種主觀的「個人」,是指「活出自己;而非為他人而活」的人。齊克果認為這種情形非常難能可貴,但他也強調,這不是一種輕易可達的成就。他認為,「成為個體」的義務每個人都該擔負,比發展個人才能的義務重要得多,人性本身即由此要求界定,所以不去面對接受此一要求的代價便是我們的人性本身。

  我們會從「對談」中得到快樂,在這種對談裡,參與的人以「個人」的經驗出發,交換意見,而這種「個人」就是齊克果所提到「活出自己;而非為他人而活」的人。不要把「對談」誤認為某些名人語錄,那些人只會說些突顯自己的話。

  但也不要忘了去懷疑或重新評估那些「對談」,要定自己沒有隨便同意別人的說法,不是少不更事或感情用事,如果能夠看透,我們的思想就能解答範圍更廣的關鍵性概念,這種解答能力比論證事實的能力更具效力。我們必須拋棄以自我為中心的幻想,這樣一來,從前認為的無解之謎,現在就會有解答,這種無私的自我、這種「個人」,就能真正成為「對話」中的一份子。誠如最著名的「對話」哲學家馬丁巴伯說的:「我」終於成為與我對話的人口中的「你」所指的「我」了(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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