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舒詩偉(青芽兒雙月刊主編)
在台灣,農業的事似乎都留給農民或農政單位來處理,而與整個社會沒多大關係,據說這是由於經濟產值的比率太小的關係?而農村,則交給「社區總體營造」吧!至於許多已經或即將休耕、廢耕的農地,或已日益淪為開發商覬覦的「肥肉」了。農民呢?不少則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
在這整個形勢中,我們不太能看到什麼「長久之計」。有多少人在談十年、二十年,更遑論百年以後的農村或農業?我們不太能看得到什麼周全的農村整體發展佈局,而能把產業、社區與生態相結合。
台灣的農村、農業,在許多方面,都呈現著散解。但在同時,又冒出不少「不甘心」、試圖開創新生機的新農民:有機農業、「穀東俱樂部」、綠色通路商店,以及諸多綠色營隊工作坊……或許,目前正值「世代交際」之際,至於未來會變成個什麼樣?誰也沒法說得準。
土地的分配與擁有,千百年來一直是許多社會中最根本的問題。台灣1940年代末、1950年代初的「土地改革」:「三七五減租」、「公地放領」及「耕者有其田」,開創出大量自耕小農戶,倒也多少化解爭取土地的衝突;而不像目前許多第三世界國度,5%的人口仍佔有80%的土地,貧富極為懸殊。
但1970年後,農業開始「落退」,工商業逐漸超前。而在過去十年、二十年間,又再度冒出土地集中的現象。歷史,彷彿在「倒帶」;不過這次,是由現代大財團來領軍,尤其是在2000年「農發條例」與「集村興建辦法」通過後。
土地,是農業、農村的根本,也是生態環境中重要的一環。原本的農地,除了休耕、廢耕,或轉變為「園區」、新市鎮、遊樂場外,是否有其他的更良性、積極的出路?
位於美國麻州南艾格麗蒙特郡的「土牛農園」,在面臨土地轉售時,倒是由全社區人士、保育團體等協力合作下,集體買了下來,然後承租給在地年輕農民,實施有機農耕,推動鄰近濕地的保育,帶動整個社區的凝聚與發展。這不也是另一種的開創?
「土牛農園」(Indian Line Farm)
麗莎(Elizabeth Keen)與亞利(Alex
Thorp)到1999年,已在「土牛農園」經營了2年,他們主要是種植有機蔬菜。收成的作物,一方面定期載到附近的「大巴靈頓農民市集」現賣。另方面,主要則是靠著「社區協力農業」(CAS)股東的支持,預先付費。蔬菜長大後,「股東」每週全家再來農園,採收自己該有的分量。
這一切運作都挺順暢,也算是個皆大歡喜的局面。只是有個問題:「土牛農園」的農地,是他們租來的。一般而言,年輕務農的朋友,哪會有地?
沒有土地的農民,心中往往不覺得踏實;對農耕,也無法做長久的打算:即使自己再喜歡這種生活、這份工作。
想在農地上做長久經營的機會,總算來了。「土牛農園」的地主:大衛(David Van
En)急需用錢,來維修老屋,償還貸款。他也無心繼續經營母親留下的農園,因此想賣地。
這應是一拍即合的美事。只是麗莎與亞利這兩位合作伙伴,根本沒錢。按照現行的狀況下,他們或可向親友借錢,或向金融單位或地下錢莊貸款,或去標會。但這可行嗎?划算嗎?算來算去,答案顯然只有一個字:NO!但農園怎麼辦?他們如不承購,它又會流落到誰家?又會變成什麼樣?誰也不知道。
還好在美國的現行制度下,相對於官方的民間社會,總是有一定的分量,一定的自主性。公部門做不來的,民間自己做,或推著官方做。當然,民間有一定的力量,是老百姓能自己組織起來,形成各種不純為私利而更多是為地方公益、好管閒事的社團、協會或基金會。
也正是在這種環境下,在「土牛農園」所處的鄉間,也有如「舒馬赫協會」(E. F. Schumacher
Society)、「社區土地信託」(Community Land
Trust)等民間機構的存在。這些單位一旦知道居民遇到無法克服的問題時,總會出來「多管閒事」,讓全體都過得更好一些。他們發動起社區的力量,來協助麗莎與亞利獲得農地。在透過農地的議題,協助在地小農繼續農耕,不僅利於小農保有生計,並得以維護區域生態保育。
這裡面比較奇特的一點,是在協助麗莎與亞利能長期農耕上,整個社區所做的,並不是幫他們購買農園,以避免成為銀行信貸的角色。社區的作為,反而是透過「社區土地信託」等機構的募款;以「社區土地信託」的名義,買下農園或農地後,再與麗莎及亞利簽約。讓他們或往後一、二代,能長期(約期99年,可續約)在農園生活、工作──只要他們願意做下去。
在此,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土牛農園」的歷史背景及環境吧!
「土牛農園」總面積不到7公頃。它是塊界於紐約州哈德遜河和與麻州哈薩托尼克河等兩河之間狹長、曾稱做「土牛」的土地。由於河水帶來淤泥,整個農地是肥沃的;適合種植蔬菜及果樹。
整塊地除了菜園、果園,另還有一些設備:一棟供人居住的房舍,一間大倉庫,以及幾座零星的工寮。至於農園外邊的世界,倒也沒什麼房屋、村落;而是一塊約33公頃、受保護的濕地。他是卡拿河(Karner
Brook)生態保育系統的一環。河水的水質,以及河邊的濕地,都受到當地百姓與公部門合力維護。在5年間,倒也維護住500公頃的濕地。這一帶的山川河流,應該還算是「乾淨的」。
至於「土牛農園」本身,最初倒也並非由麗莎與亞利經營出來。他們還沒這麼「老」!其實農園本身也沒有多老,但名氣不小,他們是全美實施「社區協力農業」(CAS)的先驅。
在20世紀初,原本農園一帶的50公頃荒野,都開發成養乳牛及乳品加工廠。直到1983年,羅賓(Robyn Van
En)買了部分農地,並轉為有機蘋果園。1985年,她與鄰近的農民及由歐洲遷居來美不久的詹恩(Jan Vander Tuin),開始發展「社區協力農業」;直至1997年,近47歲的羅賓因氣喘病逝世。在此期間,羅賓等人四處推動「社區協力農業」,呼籲要維護在地的小農、小農園,強化農村經濟,後來更設立了「北美社區協力農業協會」(CSANA)。
羅賓遺留下來的「土牛農園」,要怎麼處理?產權當然是留給18歲的獨子大衛;但要繼續經營這已是農業標竿的「土牛農園」,則非大衛之所願、所能。
在眾多親友、股東及社區、鄰里人士關心下,剛由附近另一「社區協力農業」農園出師的麗莎與亞利,把農園承租下來。只是,才經營了兩季,大衛就想賣地了。(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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