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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井愈鑽愈深 環境品質靠運氣?


安哥拉外海的鑽油井。照片來源:UC Berkeley新聞台。攝影:Kristin Reed

【相關連結】
媒體未報導的全球漏油災難

墨灣漏油的教訓──海洋油污染研究的短視效應

紅海鑽油平台漏油 衝擊埃及觀光業與生態
漏油事件對健康的長期影響
看著BP(英國石油)此刻正費盡千辛萬苦,嘗試控制住墨西哥灣史上最大的漏油災情,西非產油國的民間團體則開始關切,自己的國家面對類似事件時究竟有多少把握?

與奈及利亞爭奪非洲大陸上最大石油出產國頭銜的西非國家安哥拉,每天出產將近200萬桶的原油,而不論是運作中或規畫興建的鑽油作業,有大部分是在深水區及「超深水區」中進行。該國人權督團體認為,安哥拉缺乏特定針對環境的法律以及執法流程,一旦海域發生重大意外,受害的不只是少部分社區,而是整個國家都將容易受到負面衝擊。精采內文

  生態工程:立基於「生命週期分析」之永續工程全觀視野(上)

作者:黃于玻(觀察家生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永續公共工程係指符合「環境保育」、「社會公義」和「經濟發展」所規劃、建置、營運與管理之公共工程;其核心思維,仍不脫國土永續經營之標的。為達到上述目標,工程「生命週期分析」(Life Cycle Assessment, 簡稱LCA)觀念之引介,有其必要;另因「工程生命週期分析」各階段所應探討的範疇及深度有所差異,本文將分敘之。

事實上,對應在工程界最貼近的思維就是「價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概念;價值工程除需考量省錢、提升工程的可靠度和改進品質外,還需兼顧環境保護、生態保育與節能減碳等課題,以達「提升工程整體價值」。精采內文

  生態工程:立基於「生命週期分析」之永續工程全觀視野(下)

作者:黃于玻(觀察家生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本文將繼續上篇談論LCA觀念落實在永續公共工程中的重要性,上篇主要探討的是環境保育的層面,主張公共工程不必然要犧牲環境保育,藉由透過縝密的生態檢核機制以及REA評估來確保工程的從可行性評估到實際上完工後的後端營運管理,充分掌握工程對於環境周遭的影響,並致力於迴避、降低或是彌補已經造成的損失。

下文將討論在如何達到全面國土永續經營之目標,同時也是永續公共工程中的其它兩個面相:「社會公義」與「經濟發展」。精采內文

 環境大事記 | 播報員:詹嘉紋

省電燈泡越來越受歡迎,但燈泡內部添加的汞含量,當局並未訂定標準。燈管一旦破裂,汞金屬逸散出來將影響人體,民眾回收時要格外小心。

日前爆發爭議的旗山圓潭陸砂回填案,經居民封路抗議要求包商停工後,2日包商、台糖及地方召開說明會,會中希望中央開放旗山溪採砂權,解決去年88水災後造成旗山溪嚴重淤積的問題,更可以保障回填後的土方不至污染地下水源。台中縣高美濕地雖是保護區,但破壞事件不斷,最近還被偷倒大量廢棄機油,讓環保人士與地方社團痛心疾首,批評負責管理的台中縣政府毫無作為

今年是農曆虎年,但越南國內的虎、豹仍持續遭非法獵捕,並在越南和南亞之間交易,交易的目的為食用和展示。越南環境警察雖努力打擊走私,但仍須政府採取更嚴格的控管,才可能遏止非法行為

巴西國會議員最近提出一項森林法修正案,引起朝野政壇與環保團體關注。對照巴西當局統計最近一次東北部暴雨造成的人命與經濟損失,環保人士警告,修改森林法只會讓極端氣候所造成的後果更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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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壇:基改抗糧荒 引鴆止渴

作者:譚偉恩(政治大學外交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低碳生活部落格青年志工寫手團)

與氣候變遷有關的自然災害,往往重創一國的農業。根據IPCC第4次評估報告以及學界的相關研究,氣候變遷會衝擊自然地理條件,造成水資源短缺、耕地面積削減、病媒與傳染病擴散,而這些因素均會妨礙農作及水產的生長或減損糧食之產量。如此慘重的浩劫,不但首當其衝國家安全,更導致農、漁、養殖業者血本無歸,並同時間接促成物價上漲和威脅人民的糧食安全。

無論現今的全球暖化是否為人類所導致,地球平均溫度的異常增升已是確定之事實。 就在世界各地自然災害接二連三發生的同一時間(*1),人類生命的脆弱度和對極端氣候之畏懼,則是不斷在升高。

09年全球氣候災難 損失近六千億台幣

依據聯合國災害抑制國際策略組織(UN International Strategy for Disaster Reduction)的統計,2009年全球共發生245起自然災害,其中有224件與氣候有關。而在自然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方面,排除地震、火山爆發等地質性事故後,與極端氣候有關的災害所導致的經濟損失高達190億美元。此等與氣候有關的天災也包括了發生在台灣的莫拉克風災(*2);這起災害重創全國農業,損失據官方估計逾新台幣8億3000萬。其中,農作類(例如:蔬果)的損失約6億7000萬。而畜禽及漁產類的損失合計也在千萬元以上。精采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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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井愈鑽愈深 環境品質靠運氣?

西非產油大國安哥拉 面臨法治不足的挑戰
摘譯自2010年7月1日 盧安達報導(IPS),林綉娟編譯,范仕穎審校

安哥拉外海油井。圖片來源:UC Berkeley新聞台。攝影:Kristin Reed看著BP(英國石油)此刻正費盡千辛萬苦,嘗試控制住墨西哥灣史上最大的漏油災情,西非產油國的民間團體則開始關切,自己的國家面對類似事件時究竟有多少把握?

與奈及利亞爭奪非洲大陸上最大石油出產國頭銜的西非國家安哥拉,每天出產將近200萬桶的原油,而不論是運作中或規畫興建的鑽油作業,有大部分是在深水區及「超深水區」中進行。

該國前任環境部長盧索(Vladimir Russo)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安哥拉對漏油事件的處理有十足的把握。他解釋,「我們有一套2008年建立的『國家緊急漏油應變計畫』,規範所有的石油開採公司都必須有自己的機制及方法來解決漏油問題。」安哥拉的法律明訂,石油開採公司必須負責對漏油事件全權處理,就像BP在墨灣發生意外一樣。

但是安哥拉的人權及治理監督團體「開放社會機構」(Open Society Institute)則有不同觀點。該機構主任以撒(Elias Issac)則認為,安哥拉缺乏特定針對環境的法律以及執法程序,一旦安哥拉海域發生重大意外,受害的不只是少部分社區,而是整個國家都將容易受到負面衝擊。

以撒指出,「我不認為安哥拉有面對這種意外事件的準備。墨灣發生的事件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讓我們看到開採資源的工業具有巨大危險的本質,尤其是石油業。」

「如果安哥拉政府能制定制訂環境專法,在法律條文中清楚規範石油公司須符合的環境標準,以及限制石油業對於當地傳統人口族群產生的影響及衝擊,將可以讓管理機制更為完善。」

他繼續說道,「我們現有的環境法律來自國家石油部,但是這樣不足以規範石油業。」

以撒也認為之前石油業對受其影響的社區,所付出的賠償不足以妥善處理因石油開發造成的問題。他在5月間與其他來自世界各地的社運團體,出席了美國石油巨擘雪弗龍(Chevron)在休士頓的股東大會,以說服雪弗龍認清在該國卡賓達省(Cabinda)所造成的環境問題──卡賓達蘊藏豐富石油,是安哥拉被剛果共和國分隔開的一小塊北部領土。

以撒指出,卡賓達的海灘已經被沖上岸的石油染黑,導致魚類及其他海洋生物死亡。他並指出有好幾個湖也都被污染了。

安哥拉前環境部長盧索承認,目前並沒有資料庫公開這些漏油及產生影響的區域資料。盧索說,「漏油事件通常是以個別專案來處理及分析。但是據我所知的漏油事件而言,清理善後的活動一直在進行,污染的情況也有復原的跡象。」他補充,依法律規定,現在石油公司的開採運作皆須接受環境審查,他有信心將來可以收集到更詳細的漏油資訊。

※ 參考資料:IPS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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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工程:立基於「生命週期分析」之永續工程全觀視野(上)

作者:黃于玻(觀察家生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永續公共工程係指符合「環境保育」、「社會公義」和「經濟發展」所規劃、建置、營運與管理之公共工程;其核心思維,仍不脫國土永續經營之標的。為達到上述目標,工程「生命週期分析」(Life Cycle Assessment, 簡稱LCA)觀念之引介,有其必要;另因「工程生命週期分析」各階段所應探討的範疇及深度有所差異,本文將分敘之。事實上,對應在工程界最貼近的思維就是「價值工程」(Value Engineering)概念;價值工程除需考量省錢、提升工程的可靠度和改進品質外,還需兼顧環境保護、生態保育與節能減碳等課題,以達於「提升工程整體價值」。

一般而言,工程的生命週期分析需包括:可行性研究、規劃、設計、施工、營運、維修和汰舊換新等階段;而且,能夠於愈早階段將之實施與融入整體永續考量,將愈容易發揮效益。

基本上,永續公共工程有二個探討層面,首先是「計畫是否採取了正確的手段以解決課題?」例如許多待解決之交通壅塞問題,不必然一定要以新建道路做為唯一手段;相對地,許多道路拓建或新建後,未必對交通壅塞有顯著的效益,可能只是將壅塞路段轉移到了別處(畢竟車流還是那麼多;甚至因為道路擴建,進一步吸引更多住戶進駐,交通擁擠更甚以往)。因此,只要在政策層面有所缺失的公共工程,無論其採取何種先進的技術或做法,都難以稱之為永續公共工程。在通過上述第一個層次(Do right thing)的檢驗後,則進入第二個層次(Do thing right)的檢驗,亦為本文接續探討的重點。

事實上,要達到同樣的「價值工程」目標,可以有不同的規劃設計構想及不同的施工方式,本文將從永續面之「環境保育」討論之。

環境保育

公共工程不必然需將環境保育當作犧牲品,但不諱言,許多公共工程確實也導致山林河川的浩劫。由於環境保護在國內仍以管末處理思維為主,以環保署的執掌範疇而言,公共工程最多只有在進行環評審查時,方有介入的機會。況且多數公共工程並不需要進行環評,通常只有在施工階段違反相關環保法令時,才有處罰的機制;然而,環境受到破壞,並不會因施工或監造廠商被罰款而回復或有所改善。因此,就現有環境保護法規並不足達到永續公共工程環境保育的目標,就過去工程會所推行之生態工程,部份目的即為修正工程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唯在應用面上,國內尚有許多發展空間,但也不乏已然成型之機制與做法可供參照。

圖一 道路建設生命週期各階段REA示意圖
資料來源:國道新建工程局2008

 

例如在操作機制面的「生態檢核」作業程序,從工程會推動相關之研究計畫與示範操作,至目前落實於石門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工程上,對於水土保持工程與生態環境保護的機制整合,具有先驅性的成果。在評估分析面,則有國道新建工程局所發展引進之「道路生態評估(REA)技術與程序」(圖一)(自三芝北投公路設計中融入更多的生態考量機制後,更進一步以此機制應用於此案例中),並將「迴避、縮小、減輕及補償」的概念,融入許多相關的道路生命週期之可行性及規劃設計階段中,在道路工程與生態環境保護的專業整合上,具有良好成效。同樣地,水利署辦理之「河川情勢調查」及水保局刻正試辦之「野溪情勢調查」,則可供作後續工程規劃或相關復育工作推動前,所需先行參照之「環境生態背景資料庫」,方便工程師在計畫初期就能掌握區域環境生態議題。

 

圖二 永續公共工程生命週期環境保育考量重點

 

換言之,在全世界環境保育優先的潮流下,國內公共工程已逐漸將環境保護工作由體制外監督轉至體制內融入,在機制整合、評估技術與調查研究都有持續及顯著的發展。上圖即為工程於各個生命週期階段,環境保育(包含生物多樣性、節能減碳等國際性議題)之考量重點,主要仍應依循迴避、縮小、減輕及補償等原則。

參考資料:

1. 生命週期維護管理工程

2. 解構 重建 永續公共工程展新頁──工程會副主委陳振川專訪

3. 建立生態工程案件檢核評估作業之研究

4. 公共工程應用生態評估流程簡介(上)

5. 公共工程應用生態評估流程簡介(下)

※本文同步刊載於永續公共工程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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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態工程:立基於「生命週期分析」之永續工程全觀視野(下)

作者:黃于玻(觀察家生態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本文將繼續上篇談論LCA觀念落實在永續公共工程中的重要性,上篇主要探討的是環境保育的層面,主張公共工程不必然要犧牲環境保育,藉由透過縝密的生態檢核機制以及REA評估來確保工程的從可行性評估到實際上完工後的後端營運管理,充分掌握工程對於環境周遭的影響,並致力於迴避、降低或是彌補已經造成的損失。下文將討論在如何達到全面國土永續經營之目標,同時也是永續公共工程中的其它兩個面相:「社會公義」與「經濟發展」。

社會公義

公共工程在推動過程中,「社會公義」經常居於關鍵性的影響因子,無論徵收用地時民眾的抗爭或保育團體的抗議,皆常導致工程的延宕或各種內外部成本的額外支出,因此各界對於「民眾參與」和「資訊公開」的要求未曾間歇。

事實上,公部門在推動公共工程時,不乏來自地方民代的意見壓力,通常借助其問政監督的機制中夾帶進入(例如不時有村、里長或當地民代要求道路需繞行或延長至某戶等案例。)當工程師受到此一非專業性的影響因子時,常導致許多牴觸社會公義的規劃設計,不但造成工程價值降低、成本增加、時間延宕,甚至後續尚要面對檢調的約談或民眾的質疑等,此乃許多基層工程人員或公務員難以承受之痛。

整體而言,公共工程涉及太多利害關係,但在民眾參與機制尚不成熟或參與時機往往過遲的現況中,時常發生民眾在施工說明會或施工時,才獲悉與其切身相關之工程已經「箭在弦上」。即使執行過程中未受非專業干擾,如果有近似黑箱的作業形式,仍易引發爭議。因此,加速推動工程全生命週期(尤其是可行性研究及規劃階段)之民眾參與機制,不但可減少民眾的質疑,透過「資訊公開」更能避免非工程專業因素之干擾,同時對於遵守法規及秉持專業的公務員及工程師,也能提供保障。

就機制面而言,於「規劃設計期初期」或「工作執行計畫書審查」階段,即應將審查結論於網路上公開,並應在期中報告完成前,讓民眾有發表意見的場合(如辦理討論會、工作坊等),期末則可開放關心的在地民眾或相關團體列席,充分尊重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權益。施工階段,除施工說明書外,既有之「全民督工」機制亦為有效的工具,藉由提供關心民眾報案專線(0800-009-609)及線上舉報(全民監督公共工程網路通報系統網址:http://cmdweb.pcc.gov.tw/cpnt.html)設計,對施工過程與工程品質,都能獲得更佳保障。

除了一般民眾與當地住民,民間非營利組織也常關心特殊議題而欲參與公共事務;依團體性質可進一步分為:環境保育、社會福利、產業促進、文化教育、社區營造及社區組織等,這些組織多對於所關心議題之永續面有較深入的探討,並能從不同的角度思維,與公部門間達於良好互補。因此,民間非營利組織團體參與工程各生命週期,尤其是先期參與,可將民間意見由體制外的抗爭,轉為體制內的夥伴關係,不但能增益工程整體價值,並將使工程推動更加順遂。

經濟發展

公共建設需考量經濟發展,當屬最明確及無疑的課題,然衡諸許多考量於現有機制中卻仍有不足,以致有假性經濟估算之發生。例如道路選線經過林地而捨棄穿越農地的例子,突顯的是徵收林地較徵收農地容易及便宜,主要係忽略林地的環境價值,包括林地提供水土保持的效益,提供乾淨的空氣,提供野生動物的棲息環境等價值,或低估這些價值所致。

Aswan 水壩

埃及的Aswan水壩可作為公共工程成本錯估導致國家利益損失的經典案例,此例首先認為水庫調節可減少洪水發生,對農業及洪氾區土地利用有正面的經濟效益;在Aswan水庫建成後,確實曾於初期讓埃及經濟大幅成長,但因上游土壤被水壩攔截,導致原富庶的尼羅河三角洲農地地力失去上游土壤的補充,以致仰賴肥料的成本逐年提高,同時造成土地鹽化愈趨嚴重;其次為出海口(原為富饒的漁獲區)因此失去有機質的補充來源,海域生物在頓失去營養來源後,漁業逐漸蕭條;甚至因為失去上遊土砂補充,海岸侵蝕導致海岸線退縮,為保護土地,必須興建更多的堤防。

長期累積下來,Aswan壩不但沒有持續提供預期的經濟效益,甚至演變成棘手的課題。國內的蚊子港及蚊子館等,亦為拖垮財政的因子之一。深值借鏡。

國內過去公共工程思維較考慮單一成效,重「新建」而輕「養護」,並常為了減少工程費與用地費,或工務單位為減少與其他單位的交涉介面,在成本估算時輕忽社會成本與環境成本,間接妨礙永續發展。例如許多易淹水工程,水利單位為減少與農業單位的整合介面,在農地保全上常以護岸工程為主。然若考量工程費與農地被淹之損失而言,利用農地作為滯洪空間,在農地遭受淹水時進行農作補償,不但可減免工程費,並可大幅降低下游遭受淹水的機會,更何況在現今既有農地荒蕪率高,領取休耕補償案例隨處可見之情況下,如果能考慮採行「利用農地作為滯洪空間」,搭配相關補償措施,就整體經濟評估來看,應當更具效益。然而,就執掌而言,水利單位並無該項補償費用,小錢不能花,只能花大錢,若以「全生命週期」角度來看(除了堤防的興建費,還有後續可能遭沖毀的修補費,甚至在全球氣候變遷的威脅下,需面臨不斷加高堤防的可觀費用),實為不划算的投資。

其次,公共工程應著重「節能減碳」,表面上可能採用較貴的能源或材料,但就國際碳稅勢在必行的趨勢下,越早適應節能減碳技術及材料,除可加強產業界未來的國際競爭力,還能避免國際碳稅實施後的貿易制裁或抵制。2008年公共工程委員會頒布「永續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政策白皮書」即為台灣公共工程邁入新世紀國際化的第一步,能有效突顯現有工程經濟成本估算常忽略的內容。生命週期評估目前已被廣泛應用於評估產品環境衝擊的工具,就公共工程而言,目前受到政府採購法關於專利品的限制,對於綠色產品(材料)的發展不見得有利。另就綠色材料應用面而言,除材料本身外,尚須注意因地制宜的條件,包括運輸耗能成本,使用年限,養護難易等,應一併納入分析。

延伸閱讀:
1. 公共工程應用生態評估流程簡介(上)
2. 公共工程應用生態評估流程簡介(下)
3. 三芝北投公路案例資料
4. 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河川情勢調查資訊網站」

※本文同步刊載於永續公共工程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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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電燈泡含汞 政府竟未檢測

摘錄自2010年7月4日自由時報台北報導

省電燈泡越來越受歡迎,但燈泡內部添加汞,燈管一旦破裂,汞金屬逸散出來必將影響人體。標準檢驗局指出,近兩年來國外有越來越多研究及報導證實,省電燈泡的強光恐造成皮膚癌、摔破恐釋毒氣,標檢局將主動了解,必要時將針對汞含量訂定標準。

環球科技大學研發長袁紹英表示,歐盟管制每個省電燈泡內含汞量標準值6毫克以下,台灣可以參考比照。台科大電機系助理教授蕭弘清表示,歐洲國家最新的T5燈管,已經嚴格到汞含量不得超過3毫克,更值得參考。

環保署毒管處長林建輝表示,省電燈泡添加汞對環境不好,但因技術上尚無替代物質,環保署無法全面禁止,但希望廠商精準添加,不要過量造成環境危害。至於燈管則為環保署公告的回收項目,回收率約6成,林建輝說,大部分燈管都進入回收體系,民眾不用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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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潭陸砂回填 包商盼開放旗山溪採砂

摘錄自2010年7月3日自由時報旗山報導

日前爆發爭議的圓潭陸砂回填案,經居民封路抗議要求包商停工後,2日包商、台糖及地方共同召開說明會,會中希望中央開放旗山溪採砂權,解決去年88水災後造成旗山溪嚴重淤積的問題,更可以保障回填後的土方不至於污染當地地下水源。

旗山鎮民代表葛永生說,民眾並不會排斥土方回填,但必須要確保回填的土方必須是乾淨沒有污染,且載運土方的砂石車,應行走在河床便道,不要開進村庄內。

縣議員洪林愛玉則說,承包商日前載來填補坑洞的土方,已傳出細微的阿摩尼亞味道,她擔心若不控管回填土方品質,旗山的地下水源將遭到污染,因此強烈要求必須使用旗山溪的淤砂進行回填動作。

陳姓包商表示,公司在此次回填案的合約上雖然有註記須使用莫拉克風災造成的淤泥進行回填,但礙於目前已進入防汛期,旗山溪的疏濬已不再發包,他們也苦無砂石來源,希望中央能開放採砂;至於砂石車問題,也要經過協調才能通行河底便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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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美濕地 被批擺爛

摘錄自2010年7月4日聯合報台中報導

台中縣高美濕地雖是野生動物保護區,但破壞事件不斷,最近還被偷倒大量廢棄機油,讓環保人士與地方社團痛心疾首;牛罵頭文化協會理事吳長錕等人批評負責管理的台中縣政府幾乎毫無作為,「分明是在擺爛」。

吳長錕表示,高美濕地的景點不只在燈塔附近,北側高北里保安林地可闢為濱海植物園區,配合南側高南里的自然解說中心,向遊客講解如何欣賞高美濕地之美,「四季都有不同景致」,可以相互串連。

吳長錕表示,縣府「只想當爛好人」,明知遊客在濕地內以鏟子、水桶破壞生態,也「不願得罪選票」,其實也不用強行取締,如果讓遊客知道如何欣賞濕地之美,相信沒有人去破壞。

縣府農業處保育科長李代娟表示,當地原先規劃就是開放性野生動植物保護區,沒有強制規定不能下水,才會造成管理困難,加上保育科人手不足,生態解說站遲遲未興建,人員無法派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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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走私老虎 越南有成

本報2010年7月5日綜合外電報導,戴蘊思編譯,蔡麗伶審校

虎皮和其他罕見貓科動物在越南胡志市公開展售。圖片來自:WWF。越南的環境警察在藝安省(Nghe An)的中心查抄了兩頭冷凍老虎和一頭豹。據悉,這三頭動物和疑似5公斤重的虎骨在上週於Dien Chau 區的一名53歲男人家查獲。此嫌疑犯已遭到了逮捕。

此案子需歸功於執行單位的協調努力,包括了最近成立的環境保育警察。

野生動物交易監控網(TRAFFIC)讚揚當局努力執行越南的野生動物法。TRAFFIC是WWF和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的一項合作計畫。
「環保警察再一次展現他們致力於嚇阻非法交易保育動物」,TRAFFIC 的大湄公計畫(Greater Mekong Programme)的統籌人Thomas Osborn表示。

儘管有越南國內的法律和國際法令,虎和豹仍舊持續遭到非法獵捕,並且在越南和南亞之間交易,交易的目的為食用和展示,骨頭則被用為傳統的藥品和虎骨酒。

今年3月,醪寶(Lao Bao)邊境的警察查抄一頭老虎(95kgs)和一頭黑豹(27 kgs)被運往越南邊界交易。2009 年10月越南環保警察更在河內(Hanoi)捕獲兩頭130公斤重的虎屍和五名嫌犯。

越南估計只剩30頭老虎。「如果我們想拯救國內僅剩的老虎和其他瀕危的物種,當局需要更加嚴格控管並積極履行承諾,才能加強執行現存的野生動物法。」,Osborn說道。

老虎已經變成世界瀕危物種的象徵,尤其今年是中國的虎年。世界上的野生老虎目前只剩下3200頭了。

WWF和TRAFFIC今年合作監督政府,確保政府履行在2022年達到復育數量增加一倍的承諾。

※ 參考資料:WWF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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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擬修森林法 環團憂釀災

本報2010年7月5日綜合外電報導,洪美惠編譯,蔡麗伶審校

巴西國會議員最近提出一項森林法修正案,引起朝野政壇與環保團體關注。對照巴西當局統計最近一次東北部暴雨造成的人命與經濟損失,環保人士警告,修改森林法只會讓氣候變遷下,越趨頻繁的極端氣候所造成的後果更為嚴重。

此項森林法修法提案由巴西共產黨立委Aldo Rebelo提出,引起環團高度注意,13個環保團體對參加10月份總統大選的候選人發出公開信,表達他們的關切。公開信中指出,這是對1965年起施行至今的森林法進行「歷史性的翻盤。」

環保團體在公開信中提出警告,這個修正案等於宣布讓違法砍伐「就地合法」,相當於允許非法排放146億噸二氧化碳──自1996年起,在亞馬遜熱帶大草原和森林區域非法砍伐超過4000萬公頃。

議員Rebelo抗辯說,森林法必須修正,因為現存法規威脅到農業發展以及巴西急需的糧食供應。這法案也提出,每個州可依據自己的準則,降低聯邦定義的永久保留區高達50%,而這些地區正是保護水資源的、沿著湖泊或河流的緩衝地帶。

環團於信上表示,「單單亞馬遜森林,可能就因此減少高達7000萬公頃的保護區,」就算已經有一半森林砍光了,但這個修法案,至少還會再讓3500萬公頃林地喪失法律保護傘。環團表示,如果法案通過,將會釋出固存在亞馬遜植被裡面的128億噸二氧化碳。

破壞森林所釋出的的溫室氣體是巴西減排目標的3倍。

綠色和平保守估計,如果國會通過這項法案,將會造成8500萬公頃林地遭砍伐。生態專家指出有越來越多極端的天然災害發生,如巴西南部Santa Catarina近年曾經發生過的走山、暴雨等。如果國會通過這項法案,巴西將遭到更頻繁、更強烈的氣候劇變影響。

※ 參考資料:IPS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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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基改抗糧荒 引鴆止渴

作者:譚偉恩(政治大學外交學研究所博士候選人、低碳生活部落格青年志工寫手團)

與氣候變遷有關的自然災害,往往重創一國的農業。根據IPCC第4次評估報告以及學界的相關研究,氣候變遷會衝擊自然地理條件,造成水資源短缺、耕地面積削減、病媒與傳染病擴散,而這些因素均會妨礙農作及水產的生長或減損糧食之產量。如此慘重的浩劫,不但首當其衝國家安全,更導致農、漁、養殖業者血本無歸,並同時間接促成物價上漲和威脅人民的糧食安全。

無論現今的全球暖化是否為人類所導致,地球平均溫度的異常增升已是確定之事實。 就在世界各地自然災害接二連三發生的同一時間(*1),人類生命的脆弱度和對極端氣候之畏懼,則是不斷在升高。

09年全球氣候災難 損失近六千億台幣

依據聯合國災害抑制國際策略組織(UN International Strategy for Disaster Reduction)的統計,2009年全球共發生245起自然災害,其中有224件與氣候有關。而在自然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方面,排除地震、火山爆發等地質性事故後,與極端氣候有關的災害所導致的經濟損失高達190億美元。此等與氣候有關的天災也包括了發生在台灣的莫拉克風災(*2);這起災害重創全國農業,損失據官方估計逾新台幣8億3000萬。其中,農作類(例如:蔬果)的損失約6億7000萬。而畜禽及漁產類的損失合計也在千萬元以上。

曾經,為了追求經濟發展和更好的物質生活條件,人類透過科技創新開啟了工業化時代的大門,並相繼地把許多傳統產業轉形為工業化的生產模式。如今,回首看看這一路醉心於發展和享受的「成就」,全球目前除了整體環境品質惡化外,還有多達10億的人口生活在貧窮與飢饉之中(大約每6人中就有1人面臨糧食不安全的威脅),並且平均每天有兩萬名孩童死於飢荒,大約每6秒中就有一個兒童因缺糧而死(*3)。

缺糧與經濟狀況有一定的關聯性,世界多數的貧窮人口居住在鄉村,仰賴傳統農業經濟形式維持生活。這是靠天吃飯的生活型態,但目前氣候變遷導致的極端與異常氣象正對這些社會底層族群(underclass communities)的生存與安全形成莫大威脅。人為排放的溫室氣體(Anthropogenic Greenhouse Gases)造成了氣候變遷,而氣候極端、快速、失序地異變,影響著小麥、玉米、稻米等作物的生長,從而形成了糧食不安全(food insecurity), 使得全球目前有10億2000萬的人口活在無糧的苦難之中(*4)。

究竟氣候變遷與影響糧食生產和危及糧食安全的成因之間,是一種怎麼樣的互動關係(*5)?

欲釐清此一問題頗為不易,本文希望透過敘事的方式,提供有關氣候變遷與糧食安全兩者間的聯繫性的粗淺說明。惟礙於本文所提供或是引用的數據資料是建立在研究便利和認知偏好的基礎上,因此會有誤差率或是科學上的可爭辯性。與本文持不同觀點的懷疑論者可能會具此提出質疑;對此,冀盼大家多關注當前糧食安全問題的實存性與嚴重性上,而不要過分執著於氣候變遷的確切成因或科學上的精準數據。

糧食安全最基本與核心的論述是,所有人在任何時間均可獲得充足、安全和營養的食物,以滿足追求健康生活之飲食需求和偏好。此一源自聯合農糧署 (FAO的)定義,體現了食物與人類生存兩者間密不可分的關聯,而聯合國發展計畫署(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UNDP)在其1994年的《人類發展報告》中,也將糧食安全列入人類安全(human security)的七大主題之一。

值得留意的是(*6),聯合國農糧署對於糧食安全的定義持續在進行修正,以兼顧國際情勢的發展和國際社會對於人權內涵的擴充。例如:1983年,採納學者Edouard Saouma提出之建議,即「糧食安全的最終目的是確保任何人在任何時候均能夠取得,又能負擔得起為了其生存和健康所必需之足夠食物」。 1996年(*7),在世界糧食高峰會上,將糧食安全的界說增補為,「所有人在任何時間均有身理上和經濟上的能力取得足夠安全與營養的食物,來滿足個體生活動能與健康之每日需求」。 2007年(*8),第33屆世界糧食安全委員會(the 33rd Session of the Committee on World Food Security)召開後,聯合國農糧署發表聲明,重新調整與確認了新時代的糧食安全內涵,「我們認為一個沒有飢饉的世界是,多數人能夠透過他們自己獲取滿足他們生活動能與健康需求的食物,同時有一個社會安全網絡去保障那些資源缺乏的人也能得到足夠的飲食」(*9)。

綜上所述,糧食安全的定義應有下列幾項核心關切:

(1)確保客觀上有足夠數量的糧食以供應人類所需;
(2)盡可能促成所有人在任何時空環境下取得所需之食物;
(3)糧食的供應必須在衛生條件上是安全的和具有健康營養價值;
(4)形成社會機制以協助無法取得糧食或是不能取得安全食物(safe food)的弱勢者(*10)。

儘管目前許多國家在總體判斷上有充足的糧食供應,但實際上一國供應糧食的能力不全然等於該國人民在糧食取得上獲得了確保。在發展中或低度開發國家,由於經濟發展的失衡或遲緩,以致造成經常性和普遍性的貧困,從而使得糧食匱乏成為這些國家多數平民日常生活中的一種「習慣」。實例如:象牙海岸、塞內加爾、葉門和墨西哥,而巴基斯坦甚至幾度由政府下令進行全國性的糧食分配。另外,即便是經濟前景看好的金磚四國(像中國和俄羅斯)近年也有凍結牛奶、麵包、蛋和食用油價格的行政舉措。

根據英國《經濟學人》雜誌(*11)在2007年12月6日公佈的糧食價格指數(food-price index),以2005年為基準年,則過去30年世界糧食的價格是呈現下跌之趨勢,但自2005年起,全球糧食平均價格卻上漲了75%,其中2007年的漲幅最快也最大,小麥價格上漲1倍,玉米、黃豆的價格也紛創歷史新高。 而根據世界銀行(Work Bank)的估算(*12),過去3年內全球糧價格平均上漲逾80%,約有多達1億人口因此陷入貧窮,並因無力購買糧食而陷入生活困境(*13)。

事實上,糧食安全受衝擊的原因十分複雜,絕非市場上供需的失衡或價格的波動就足以解釋。糧食產地因氣候變遷而歉收、新興經濟工業體國家的需求加劇、全球人口增長、以及北方工業國家將玉米等穀物用來研發生質能源等因素,都是目前威脅國際糧食安全的主因(*14)。毋寧,當前的糧食危機係同時受到多種因素加工所致,既有自然的亦有人為的,有經貿面向的也有政治層面的。

為什麼有些國家會遭遇貧窮與糧食不安全的問題,有些則不會?這個問題與一國的經濟發展自然脫離不了關係,但學界目前在研究上還沒有形成共識。所以如此,肇因於糧食不安全的成因或決定性因素過於複雜,當中究竟何種因素重要或是具有影響事件因果關係的能力,還處於高度爭辯階段。本文把糧食的不安全視為是自然力與社會系統交錯下的一種現象,而氣候變遷在定性上列入「自然力」(雖然可能有相當程度的人禍),研究關注置於自然力影響了哪些社會系統因素,以致出現糧食不安全的問題。

全球目前有近10億人口處於糧食不安全的窘境,他們或因經濟結据或因身理上的健康問題,以致沒有辦法得到充足和適當所需之食物。此種糧食安全匱乏的現象,若係以氣候變遷為核心來展開研究與觀察,便需要針對影響糧食安全的三個主要決定性因素(構成要件)進行探討,分別是:糧食的供應(availability)、糧食的取得(accessibility)、糧食的效用(utilization)。

在說明上需要先行澄清的是,一直以來糧食安全的定義較為偏重在結果面,也就是強調如何擬定政策來解決或舒緩那些導致糧食不安全的因素,對於「過程」面的關注相對較少。2001年一個國際性及跨學科領域的研究團隊-全球環境變遷與糧食體系(Global Environmental Change and Food Systems, GECAFS)成立後,開始致力於地球生態環境與糧食體系兩者間關聯性的研究,將社會、經濟、政治與環境等過程性的因素(例如:飲食文化、市場條件、教育制度、土壤品質等)納入考量,凸顯出整個糧食體系中「過程」這項變數對於糧食安全的影響。FAO後來也受邀參與了GECAFS的研究與相關會議,共同提出「糧食不安全與易受害者資訊暨製圖系統」(Food Insecurity and Vulnerability Information and Mapping System, FIVIMS),將國際糧食供需鏈中多樣性的過程因素對於糧食安全的影響加以呈現。簡言之,過程性因素構成了糧食體系,而糧食體系運作的優劣決定了結果面層次的糧食安全與否。

以下將先就此糧食安全在結果面上的三個關鍵性因素加以說明:

一、糧食的供應

討論糧食供應的重點聚焦在一國提供糧食給予其國民的能力,這個能力要分成兩部分來觀察。首先,一國糧食的實際供應情況需要參照該國自行生產的糧食和進口糧食的數量,然後扣除糧食出口的數量(就此部分而言,糧食安全和國際食品貿易產生了關聯)。其次,用糧食自產量加上淨進口量去分析一國人口總數中獲得充足飲食的百分比,這當中又涉及到糧食分配的合理性或是糧食流通制度的健全與否(*15)。

上述衡量國家糧食供應情況的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在研究上可行,但有一個美中不足的缺點。即一國境內可能因為不同的地理條件而有著不同程度的糧食安全問題;若以人口總數的百分比來估算國家總體糧食供應的情況,可能會忽略一國內部特定區域所面臨的糧食危機,以致在實際訂定解決糧食不安全的政策時,遺忘了需要被關懷和救助的對象。事實上,目前不少衡量糧食供應的調察工作的確沒有顧及到國家內部不同區域的實際差異。因此,有論者質疑聯合國農糧署低估了很多國家糧食不安全的嚴重性。舉例來說,伊索比亞(Ethiopia)在聯合國農糧署的資料中是全球排名第四位糧食供應不足的國家,但若以家戶為計算基礎,該國是糧食供應率最差的國家(*16)。

二、糧食的取得

從取得的角度切入,關注的是個人有無能力透過市場機制或是其它管道(贈與、自行培育)得到所需之食物。在一個市場經濟體制普及化的今天,糧食的取得很大程度由個人的購買能力加以決定,然而購買力與一國的市場條件、物價水準,以及個人的健康狀況等因素有關,而非單純地取決於所得薪資之多寡。

舉例來說(*17),低收入者或經濟條件較差的家戶多半住在交通不便或是商家較少的偏遠地帶,他們所能選擇的食物種類因此十分有限,且購買食物的價格可能比都市更貴,因為販售者居於賣方優勢或是將運輸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又例如(*18),高收入所得的HIV/AIDS患者需要將絕大部分的財產支付在醫療費用上,以致沒有多餘的消費能力去購買有營養的食物(*19)。

三、糧食的效用

糧食的效用取決於三件事:食物本身的品質、被攝取的多寡、轉換後提供的能量或營養。其中品質是決定糧食效用高低的關鍵,與糧食本身成長過程的水質、施用的肥料或食用的飼料,以及能夠得到的衛生照護條件等息息相關。如果是肉類食材,則情況會再複雜一些,諸如生長激素的施打、預防疾病疫苗之接種、養育過程的動物福利等,也均會影響其效用。

由於近十年基因轉殖技術興起,讓基因改造作物(Genetically Modified Crops)的效用問題漸漸變得重要。目前全球至少有50個以上的國家在進行相關試驗,以歐美地區國家的技術水準較成熟,態度上也較積極。基因改造作物收穫後可直接或間接(經加工程序)成為供人類消費的食品,但其效用必須透過成分分析及動物飼養試驗來加以確認,主要檢測項目包括:改造前後食品之異同、食品成分之變化、是否形成毒素或導致過敏、抗生素標誌基因是否發生轉移現象等(*20)。

既然氣候變遷對於農業的衝擊如此之大,並為全球糧食安全帶來嚴重的衝擊,那麼改變耕作方式、借助育種技術提高農作物或牲畜的產出、或是投資生物科技作為因應,是不是一項可行且正確的對策?倘若把基因科技在農業方面的運用當作是一項因應氣候變遷的策略,那麼結果的好與壞能不能現在就評估出來?以便讓我們知道,基改作物是否可以作為一項人類社會適應氣候變遷的機制。

依據2007年IPCC第二工作小組的報告,對主要的穀物種類(例如:小麥、玉米、黃豆)進行基因改造,強化它們的抗旱性、耐澇性、禦蟲或防病能力,或是改變果實成熟的時間、強化適應高濃度的二氧化碳等,是一種對抗氣候變遷的選項。基因科技在技術上的突破(*21),讓科學家增加對於基因功能和其相互性的理解。這些研究成果能夠用來加速動植物的繁殖速度、控制其基因的表現形式,或是將優秀的基因移植到其它的物種上,以增強它的生存能力。多數研究已確認基因科技可以幫助農作物抵抗蟲害、疾病、雜草、提高糧食的營養價值、強化植物在惡劣天候中的耐受力或是降低死亡率。更重要的一點是,多數基改作物的成長過程要比傳統作物更友善於環境,它們大幅減少化學農藥的使用和溫室氣體的排放 (*22)。

從緩和氣候變遷的方向來看,基改作物的栽種在三個面向確實有益於環境:(1)減少耕作期間因翻土而製造出的二氧化碳(約136億公斤);(2)減少對化學農藥的依賴,使得空氣品質得到改善,土壤酸化的問題也獲得舒緩;(3)減少噴灑農藥所使用的化石燃料消耗(約12億公斤)。總體而言,選擇種植基改作物可以減少148億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相當於650萬台小客車的碳排量)。

此外,從生物技術開發出來的能源作物方面,有研究指出,生質燃料(biofuels)能夠補償65%的能源消耗,若能在未來被推廣使用,對於抑制暖化和減緩氣候變遷也將有所貢獻(*23)。

自1996年至2006年,共有22個國家種植基改作物,實際栽種的生產者人數約為1,030萬人,當中有高達90%是發展中國家的農民。由於基改作物可以增加這些農人的收入,有助於他們改善經濟條件,使得儘管環境運動者力倡基改作用帶來的風險與對環境的威脅,全球在過去五年間的基改作用接受度,無論是供應面或是消費面均呈現增加的趨勢(*24)。

純粹就基因科技與基改作物的「本身」觀之,縱使存有不少質疑或負面的批評,但其確實為氣候變遷下的糧食安全帶來一線希望,甚至還提供了不少具體的貢獻。然而,抽離基改作物好壞的二元對立,我們接著該思考的問題是,基因科技與基改作物不是憑空出現的東西,誰將其引入,為何引入,是一個值得探索的問題。

跨國公司是促動全球糧食體系發生改變的關鍵行為者,這點在有關農業的生物科技活動中可以找到許多證明。目前基改作物的發展和商業化可以說是人類歷史上進行速率最快的一次科技革新,在大約20年的時間裡,基因改造有機體(GMOs)就從試驗室進入到全球貿易市場。1995年之後,全球基改作物的種植面積以平均每年增加10%的速率在成長。這一切幕後推動者是像孟山多(Monsanto)一類的跨國食品企業,它們透過生物科技掌握與決定了全球糧食的供應。雖然經貿全球化的時代裡(*25),跨國公司與主權國家相比是一個毫不遜色的行為者,但是單純經濟上的權力要如何在國際政治上發揮效果呢?此外像孟山多一類的公司是如何影響這麼多國家接受爭議度極高的基改作物呢?

回答這些問題的關鍵恐怕得從全球糧食的供應鏈來探尋。儘管糧食的供應只是糧食安全其中一項構成要件,但透過國際貿易的加工,供應鏈串聯起了糧食生產、加工、包裝、配銷等不同階段的經濟參與者,結合成一個龎大的全球食品網絡。這麼一個結構完整與成員眾多的網絡(*26),便是學者Gereffi所指的「生產者趨動的網絡」(producer-driven networks);跨國公司主控某個商品體系的整條供應鏈(*27)。

必須特別指出的是,農業經濟本來應該是「購買者趨動的網絡」(buyer-driven networks),但跨國公司借由生物科技的引入,將糧食市場的主導權從消費者手中轉移到自己手上。專利權的主張以及政治遊說等技術政治的(technopolitical)手段,便是跨國公司奪取市場主控權的策略。實例如:推廣生物科技知名的國際組織-國際農業生物技術應用服務局(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the Acquisition of Agri-biotech Applications, ISAAA),贊助者包括向來重視落後國家基礎建設與發展的世界銀行和強調環境永續經營的聯合國環境發展署,但實際上最大的資金來源是阿凡迪生技公司(Aventis)、諾華國際生技(Novartis)、孟山多(Monsanto)、先鋒國際育種(Pioneer Hi-Bred International,為杜邦的子公司)、嘉吉國際種子(Cargill Seeds International)等赫赫有名的跨國生技公司,其中孟山多與諾華還擔任過享有決策權的執行董事要職,甚至ISAAA還曾居中促成孟山多與墨西哥和肯亞的合作案(*28)。

氣候變遷對於全球糧食安全的影響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問題,每個國家的情況幾乎都是不同之個案,甚至一國境內不同地區的人民就有著不同的糧食壓力。如果以主權國家為單位,則已開發國家在經濟條件上和人口比例上有著較為優越的條件,使得在面臨氣候變遷對糧食供應造成的抑制效果時,他們所承擔的安全風險遠較高度仰賴農業維生的發展中國家來得低。

透過分析氣候變遷對於糧食的供應、糧食的取得,以及糧食的效用造成何等影響之後,筆者認為糧食供應這項構成要件的重要性,在實踐層次上應高於其它兩者。理由是經貿全球化的時代讓不同階段的糧食供應活動參與者,結合成一個具有共同利益的網絡,這個網絡有權決定個人如何取得食物以及個人所消費之食物品質。

此一觀點,從基改作物在國際貿易市場上逐漸普及化的過程中,可以得到證實。首先,基改作物的出現,也就是這種糧食的供應具有一個十分正當的理由,即因應氣候變遷所導致的糧食不安全。其次,基改作用雖然對人體健康或是環境安全有著不確定的風險,但它所帶來的具體成就,諸如: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增加糧食的營養效用,還有改善栽種者的經濟條件等,都相當具有實益。第三、基改作物不同於傳統農業,它具有很高的科學專業性,使得整個市場有利於賣方。身為買方的消費者,充其量只有取得糧食的能力,但卻沒有加以選擇或是拒絕之權利。

在這樣的情況下,以基改作物為抗暖因應策略的妥當性便值得懷疑。而懷疑的基礎並不是因為它可能製造了更多的溫室氣體,或是對於消費者健康可能構成之威脅,而是在於基改作物本身的「技術政治」現象。當少數幾家特定的跨國生技企業借助有利於己的法律和政治操作,掌握了全球糧食供應鏈的同時,糧食安全體系的完整性也就同時被破壞殆盡了。

※ 參考資料請按此連結

【延伸閱讀】
全球糧荒 山雨欲來》譚偉恩 12-Apr-10 低碳生活部落格
乳製品排碳 實非必要》譚偉恩 26-Mar-10 低碳生活部落格
農牧工業化 反威脅人類生存》譚偉恩 25-Mar-10 低碳生活部落格

※本文轉載自台達電子文教基金會「低碳生活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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