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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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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四期環評定稿本涉造假? 環團申告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中期用水工程爭議有最新進展,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今天指中科四期環評定稿本中的「中期用水期程」涉偽造。環評定稿本中將中期用水期程從原審查結論的「(民國)101-104年」改成「101-105年」。

環保署稍晚也發出新聞稿,指中科四期送審書件在審查過程中的中期用水期程一直都是「101-104年」,但中科委任的中興工程公司後續定稿確認中, 在未告知環保署的情況下,逕更改成「101-105年」,導致審查資料與定稿資料不一,已發文中科管理局改正,並主動移送台北地檢署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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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政府耍賴、官僚推拖 中科四期現形記

中科四期協商 國科會:轉型定案前不會停工

吳晟:請站出來

中科不停搶水 每天耗4千萬台幣

綠色電報∣手機回收新妙方:物件再生平台(Device Renewal Forum,DRF)

作者:黃麗珊、方志豪

許多業者正試圖設計出可翻修新、舊手機的設備,物件再生平台創建出翻新手機程序,以及產品標準,讓未來手機銷售地點,不只有新手機、舊手機、還有一項翻新手機商品的選項,DRF即為翻新手機的品質標準。

物件再生平台由銷售商,再製的廠商、代工和運營商相互合作組成,DRF標準檢核各階段服務,並給予評分,確保翻新設備的產品水準。

DRF系統將會評估翻修手機的成功率、功能完整性,這些標準包含了在特定的裝置中某些零件必須更換新品,和某些零件可以使用中古品。

精采內文

環境大事記∣播報員:賴品瑀

經過兩週閉門會議協商,聯合國Rio+20永續發展高峰會的籌備會議(PrepCom)在4日會議結束時,由於南北國家對「綠色經濟」定義的分歧,最終仍無法對《我們想要的未來》,再擬出具體行動計畫。在全球未能有共識前,我們仍須在生活中多做點,韓國首爾市政府預告,在「能源條例修正案」當中,為了節約能源,將限定大樓夏季開冷氣時,室內溫度維持在攝氏26度以上,而冬季的暖氣,不得高於20度等規定。

相較於平地五月開始炎熱,性喜冷涼環境的玉山杜鵑,在海拔3600公尺的雪山圈谷將進入開花高峰期,紅粉相間的身影將高山妝點得更繽紛。不過想一睹芳容,可得登山才行,務必即早申請入園許可,並且準備好自己的體能與裝備才安全。苗栗公館發現一隻石虎慘遭獸鋏困住,不斷哀鳴且奄奄一息,當時已全身脫水,所幸山區雨滴救了一命,送往獸醫院急救,截肢、施打破傷風及營養劑後已逐漸康復。這隻石虎在截肢後無法野放,將擔任苗栗縣的動物保育教育大使,希望悲劇別一再重演。全球數量不到250隻的非洲克羅斯河大猩猩,首度被保育人員拍攝到野外活動的畫面,這珍貴的影片,可望讓全世界開始重視保育瀕絕黑猩猩工作。

【更多今日新聞】台灣新聞 | 國際新聞 | 中國新聞

論壇∣濕盟關於「濕地保育法」之立場聲明

作者:社團法人台灣濕地保護聯盟

緣營建署進行濕地法草案之研擬,除了召開學者專家公聽會,並且巡迴全國各地方縣市召開說明會,獲得共識,可惜最後內政部提出的濕地法草案卻與原規劃有相當大的落差,且其中若干條文並不符合國際濕地公約旨趣與濕盟立場。

所幸,由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邀集林淑芬、張曉風、邱文彥、林世嘉、田秋堇、陳其邁、段宜康、李昆澤、蔡其昌、林佳龍等33名跨黨派立委,提出民間版濕地法草案,此民間版草案不僅符合國際潮流、與濕盟立場較為相同,且與營建署原先規劃版本大致相符,較合乎民意。

精采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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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四期環評定稿本涉造假? 環團申告

環署:中科逕更改  國科會:環署審過才定稿

「環境報導」2012年5月10日台北訊,朱淑娟報導

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中期用水工程爭議有最新進展,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今天指中科四期環評定稿本中的「中期用水期程」涉偽造。環評定稿本中將中期用水期程從原審查結論的「(民國)101-104年」改成「101-105年」。

環保署稍晚也發出新聞稿,指中科四期送審書件在審查過程中的中期用水期程一直都是「101-104年」,但中科委任的中興工程公司後續定稿確認中,在未告知環保署的情況下,逕更改成「101-105年」,導致審查資料與定稿資料不一,已發文中科管理局改正,並主動移送台北地檢署查明。

環評定稿本被發現造假,只要改正就可以?陳椒華表示,如果環評書定稿本寫錯或偽造,被發現只要改正就好,此例一開,所有開發單位都敢造假偽造,無須負任何罰則或刑責了。環保署應該立刻撤銷中科四期案、或重新環評,討論長期用水及其他問題。

國科會副主委賀陳弘則回應,大度堰在2009年11月23日環評審查結論進入二階環評,水利署對外的說法都是延長一年到106年才能供水,中科的定稿本應是順應這個說法而更改。而且環評定稿本的核定有一定程序,應是經過環保署認可才會定稿。不過他也強調會再進一步了解相關程序。

水利署副總工程司江明郎認為這應只是中科管理局的行政瑕疵。當初預計中科四期長期用水105年起可從大度攔河堰供應,水利署在2009年1月23日給中科的文就是「中期用水從101到104年」。中科管理局可能直接採用水利署的說法,並修改進環評定稿本中,但卻未再來文問水利署,這應只是一個瑕疵。

環保團體向台中地檢署控告

為因應中科四期二林園區中期用水,國科會中科管理局編列23億元預算,委託彰化水利會沿著彰化縣溪州鄉莿仔埤圳水源頭埋設輸水專管興建「中科四期調度使用農業用水計畫工程」。然而中科四期因友達不進駐現面臨轉型,但這項舊工程卻反而加緊腳步施工,農民多次抗議中央都未獲理會。

陳椒華指出,98年9月的環評計畫書中的「中期用水」是從「101-104年」,但99年4月的環評定稿本卻被改成「101-105年」。另外,環評計畫書中原本記載:「上述供水方案已納入本案用水計畫書,並經主管機關水利署函同意在案」,但環評定稿本卻將這段文字拿掉。

而兩分文書中所附經濟部水利署給中科管理局函、彰化農田水利會給中科管理局的函中所稱的中期用水都是「101-104年」。陳椒華認為,這足以證明中科管理局明知卻故意偽造中期用水的年分。

下午三點彰化環盟總幹事施月英、台灣水資原保育聯盟代表吳麗慧、雲林環境保護聯盟代表張子見已到台中地檢署控告中科管理局局長楊文科、撰寫環評書的中興顧問公司違反環評法。

中科四期涉圖利

行政院長陳沖之前裁示,「中科四期要轉型,但引水工程要繼續」,立委鄭麗君問:一個已不必要的工程為為什麼要繼續?就是因為背後有龐大利益。

立委林淑芬表示,中科花23億替彰水會蓋引水工程,再花14億5400萬元替自來水公司蓋淨水廠,再每年支付給彰水會6262萬元營運費。總經費算起來,中科買農水的成本是每噸92.5元。

依用水合約,中科管理局以每噸水3.3元向彰化農田水利會買水,但卻以每噸1.19元賣給自來水公司,自來水公司再以每噸7.35~12.07元賣給園區廠商。中科這種花錢蓋設施,高價買水、低價賣水,預計一年約虧損22億元,全民埋單。

鄭麗君批:「中科是凱子嗎?拿人民納稅錢花一點都不手軟」。她指陳沖這種作法是「利益治國」,要求立刻停止工程,把水還給農民。

林淑芬也嗆國科會主委朱敬一:「你不要躲在彰化農田水利會後面,當初說大話的朱敬一不敢出來。」她呼籲朱敬一要站出來。

農民抗議被警驅離

今天溪州農民謝寶元、蔡麗月、彭天相也北上參與記者會,會開到一半卻聽到溪州農民到現場抗議卻遭警方驅趕,匆匆又趕回去。蔡麗月說:「請官員不要再凌遲我們做田的人了」。

謝寶元說,之前沉砂池說明會,農民到場要參加,但卻被告知會開完了,也不過10分鐘。他說:「官商勾結,農民怎麼拜託都沒用,所以我們要告他們圖利。」

※ 註:環評法第20條: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記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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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電報∣手機回收新妙方:物件再生平台(Device Renewal Forum,DRF)

作者:黃麗珊、方志豪

美國地質研究報告指出,行動通訊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消費產業。每年約有17億支的行動電話被製造出來,但其中不到1%會遭到回收或再利用。有鑑於此,美國數家行動通訊大廠已聯合起來推出一個新的平台,名為物件再生平台(Device Renewal Forum, 簡稱DRF)。其創始會員包括許多美國的無線通訊大廠,如: Sprint, Nextel, Bright Star, Modus Link, CDMA Development Group, 等。

此平台成立的目的是要擴充無線通訊再生市場的成長,同時可達到減少污染、保護環境、保障再生手機品質、提供廉價手機等眾多效果。

業者相信,有了這個平台之後,許多新的標準可以被訂定,新的技術也可以發展出來。(上文出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

許多業者正試圖設計出可翻修新、舊手機的設備,物件再生平台創建出翻新手機程序,以及產品標準,讓未來手機銷售地點,不只有新手機、舊手機、還有一項翻新手機商品的選項,DRF即為翻新手機的品質標準。

物件再生平台由銷售商,再製的廠商、代工和運營商相互合作組成,DRF標準檢核各階段服務,並給予評分,確保翻新設備的產品水準。

DRF系統將會評估翻修手機的成功率、功能完整性,這些標準包含了在特定的裝置中某些零件必須更換新品,和某些零件可以使用中古品。

DRF Goals(目標)

1.確保進入市場的品質
2.建立一個可被預期的成品水準並縮減再生過程的複雜階段
3.用標準化流程來評估翻修手機成功率
4.透過行銷和公共意識行動促使企業和公眾認同與購買DRF標準下的翻修手機
5.提倡翻修產品的環保性,並提供低價手機讓更多人可以享用行動通訊服務
6.為企業提供翻修平台,支持落實產品責任

DRF有著獨有的品牌標籤,並且有廣大消費者宣傳通路,保障所有成品達到重建平台的標準。這將使消費者認同並購買翻修手機。

相關網址:http://devicerenewalforum.org

本文轉載自:CHT Podcast (向前行轉播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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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經濟定義分歧 Rio+20會前共識受阻

本報2012年5月11日綜合外電報導,沈瑞筠編譯,蔡麗伶審校

Clarinha Glock/IPS經過兩週閉門會議協商,聯合國Rio+20永續發展高峰會的籌備會議(PrepCom)在4日會議結束時,並未能針對先前提出的零草案《我們想要的未來》(The Future We Want),再擬出具體行動計畫。會議僵持點,主要是南北國家對「綠色經濟」定義的分歧。

本次協商由193個會員國的代表組成,發表聲明得到有限的成功:從近200頁縮成少於100頁的「成果文件」。這份文件稱為「零草案」,最初是由各會員國、國際組織及民間社團提出的稿件組成超過6000頁的初稿。

儘管如此,在4日結束了漫長的協商後,籌委會的其中一位主席南韓的大使金塾(Kim Sook)表示,代表們都對發展綠色經濟及永續未來行動缺乏共識「感到失望與沮喪」。

為了打破僵局,籌委會將針對零草案於5月29日再次召開一個為期5日的會議。這將是在6月20日世界各國領袖於里約熱內盧召開3日峰會之前,最後一次完成草案行動綱領的機會。這個峰會是世界永續發展高峰會(UNCSD, 也叫Rio+20)的核心,世界永續發展高峰會始於1992年在巴西召開的會議,當時通過了21世紀議程(Agenda 21)及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Rio Declarat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Rio+20秘書長沙祖康表示,「坦白說,協商文件的進度和與會者稱之為『政治聚焦文件』版本還相去甚遠。」他並表明這份文件在到達里約會場時應已完成90%,剩下最困難的10%是必須留待各國領袖協商後訂定。

然而,國際非政府組織聯盟在5月4日發表聲明提出警告,認為Rio+20「看來並未對全球永續發展新增什麼項目。太多政府使用或允許破壞人權及既定原則的言論,這些既定原則包含了公平性、預防及污染費用的徵收。」

樂施會成員Antonio Hill說道,「在花了4個月討論所謂的『零草案』後,Rio+20討論陷在原地。」他說從20年前的地球峰會各國政府給予承諾後,只有很少、甚至沒有任何進展。

除了樂施會,國際非政府組織聯盟還包括了替代發展組織(Development Alternatives)、綠色和平、巴西環境社會運動與發展非政府組織論壇(FBOMS)、國際工會聯盟(ITUC)及Vitae Civilis。

當被問及協議中的僵持點,印度替代基礎建設社團高級主管Zeenat Niazi告訴記者,主要在於對「綠色經濟」這個概念的分歧意見,「南方國家(Global South)談到『綠色』話題時,必須伴隨永續生計的考量。」她指出,其他分歧的領域包含了:公平性的議題、北方國家(Global North)永續消費及生產的概念、社會正義--特別是牽涉到開發中國家及未開發國家的資源開採、技術轉移及貿易。此外,在永續發展目標(SDGs)及要如何處理整合永續發展三大支柱(社會文化、經濟與環境)等項目也都有爭議。

Niazi問:「國家需要許下什麼樣的承諾?並為這些承諾做什麼準備?國家的承載力需如何裝備來促成將永續發展目標置入國家發展計畫?這些項目的優先性是什麼?」當被問及多協議一週對零草案產成任何明確的結果的可能性,Niazi表示:「如果可以將有建設性的民間社團的意見納入於草案中,並在設計後里約20 ( post-Rio+20)行動綱領時勾勒出清楚的脈絡,這是可行的。」

在4日公布的聲明中,聯合國承認有些爭議性議題阻撓對此成果文件的共識。一些已發展國家已接受綠色經濟是朝向永續發展之途,但多數發展中國家卻有所保留,聲稱各國可自行決定往永續未來邁進的方式,綠色經濟不該導致綠色保護主義或限制成長與消除貧困。其他國家及利益相關者則關注在執行力與責任歸屬層面,他們指出過去全球會議做出的某些承諾並沒有完全兌現。儘管如此,多數國家仍展現同意部分議題的意願,包括對全人類需求的認可,及面臨全球及國際挑戰的壓力採取行動。

「多數國家同意,面臨全球持續成長的人口產生的消費及不永續的生產需求導致碳排放持續上升、自然生態系統的退化及日益擴張的貧富不均等問題,我們必須採取行動。」找到一個比GDP更適合衡量發展的需求也被廣泛接受。

這份聲明進一步說明,各國亦需再評估新的永續發展目標概念,這些目標包含了在特定時間內達到基準值:比方是供給給所有人的永續能源或是乾淨的水。但一些國家對於什麼應該或不應該被放入永續發展目標、或是這些目標如何訂定、何時達成等仍意見紛歧。

※ IPS報導、NGO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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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夏天空調 需逾26度

摘錄自2012年5月1B日中央社首爾報導

首爾市政府10日立法預告「能源條例修正案」規定,為了節約能源,對於一定規模大樓,夏季利用冷氣空調時,室內溫度必須得維持在攝氏26度以上。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能源條例修正案」規定,用電量100千瓦以上大樓、年能源耗量2000TOE(1噸原油所含的熱量)以上的單位、混合用途大樓夏季室內溫度不得低於攝氏26度,冬季室內溫度不得高於攝氏20度。但此條例不適用於共用住宅、工廠、醫療機構、社會福利設施、幼兒園和宗教設施等。

報導指出,同時為了擴大生產可再生能源,首爾市計劃到2014年在學校等公共設施和辦公大樓的屋頂上設置320兆瓦規模的太陽能發電設施。另外,首爾市還計劃取締明洞等繁華地區一些商店「敞著門開空調」過度消耗能源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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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海拔山區 玉山杜鵑5月邁入開花高峰期

本報2012年5月11日台北訊,特約記者廖靜蕙報導

高海拔的玉山杜鵑發展出適應之道,就是匍匐前進,呈現灌木叢,葉片捲曲,耐風耐雪。(圖片來源:雪霸處)時值春夏交接之際,在高山上的玉山杜鵑也朵朵綻放,位於海拔3600公尺的雪山圈谷預計5月下旬將是玉山杜鵑開花高峰期,紅粉相間的身影將高山妝點得更繽紛。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表示,性喜冷涼環境的玉山杜鵑,是台灣特有種,主要分布在中、北部的中、高海拔山區,南部較大的聚落則在阿里山,其他地區則呈零星分布。花期在3月底從中海拔開始綻放沿著海拔梯度上升最晚至6月上旬,雪山圈谷則於5月下旬整個群落一起在綻放。

這幾年專注於玉山杜鵑研究的保育課潘振彰表示,從海拔2600公尺的塔塔加到3900公尺的玉山主峰,都可見玉山杜鵑的蹤跡。位於3600公尺海拔的雪山圈谷,由於氣候極端惡劣的環境,又位於出風口,長年來風吹雪壓,這裡的玉山杜鵑以灌木狀壓低身姿匍匐求生。

在氣候變遷之情況下,高山植物也面臨嚴重威脅,雪霸處根據這幾年的研究發現,玉山杜鵑這幾年受溫度變化影響的程度,位於低海拔的影響大於高海拔者,若持續暖化,較低海拔的族群可能會逐漸退縮,是高山生態系受氣候變遷影響的在地證據。

雪山圈谷遍地綻放的玉山杜鵑,將台灣的山頭妝點得繽紛璀璨。(圖片來源:雪霸處)其實,玉山杜鵑會隨著不同海拔發展生存法則,因此早期命名為紅星杜鵑、森氏杜鵑,都已證實為玉山杜鵑,三者又以玉山杜鵑的命名最早(1908年),在植物命名學上有優先權,因此都被併入玉山杜鵑。它的親緣種大多生長在喜馬拉雅山至中國雲南一帶的高山區域。

雪霸處表示,玉山杜鵑開花情形均依氣候因素呈現豐、欠年的現象,今年玉山杜鵑開花狀況屬於豐年,確定將比以往盛大。

不過,保育課長于淑芬提醒,玉山杜鵑盛開在高海拔,通常都是登山活動中較有機會一睹芳容,並非每位民眾都適合,特別是會出現高山窘迫症的民眾。民眾如前往雪山登山活動,務必即早申請進入生態保護區之入園許可。

不是每位民眾都適合欣賞玉山杜鵑,特別是有高山窘迫症的民眾。合歡山交通方便,合歡山東峰也能欣賞到玉山杜鵑,或許是另一種方式。(攝影:蔡世垚)

另外,「花開堪折直需折」是不適用於野外的。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24、26條規定,在國家公園內任意採集、折損花卉可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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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鋏餘生 瀕危石虎死裡逃生

本報2012年5月11日台北訊,莫聞整理報導

瀕臨死亡石虎起死回生(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提供)苗栗民眾上月在公館南河與北河交界處的淺山,發現一隻遭捕獸鋏夾住的保育類石虎,傷勢嚴重、全身脫水,應獸醫急救、截肢、施打破傷風及營養劑後已逐漸康。苗栗縣農業處林務課官員徐國楨表示,這隻石虎已不適合野放,將會收容照顧,讓牠擔任縣裡的動物保育教育大使。

由苗栗一群愛護動物人士新成立的「特有生物保育協會」4月23日在公館鄉南河與北河交界處的淺山,發現一隻遭獸鋏困住的石虎,該會會長林清棋立即將獸鋏解開進行急救。

石虎受困多日已嚴重脫水,體重僅剩2.1公斤,只有眼睛還可轉動,研判已困住約八天;被夾傷的右前肢已經長蛆,所幸山區有下雨,否則可能缺水而死。林清棋作初步急救處理後,次日開始餵食少量肉塊,4月26日協助農業處送動物醫院檢查,經醫師診斷結果,右前肢受創嚴重已無法保留,於當日進行截肢手術。手術後傷口仍需持續上藥,由林清棋帶回持續照顧中。目前 石虎每日約進食200公克肉塊,傷口癒合良好,精神狀況也逐漸好轉。

石虎族群數量稀少,為夜行性動物,是台灣特有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又稱山貓、金錢貓或華南豹貓,體型比家貓略大,繁殖期在12月到翌年4月。據特有生物中心、屏東科技大學近年調查,石虎出沒地方幾乎是與人類活動範圍圍重疊,而又以苗栗最多發現紀錄。

農業處表示,苗栗縣地理環境特殊,大多為丘陵地形,是國內最適合石虎的棲息環境。早期,林地未開發時,大湖、公館、銅鑼、三義、西湖、通霄等鄉鎮,石虎數量還不少,近期也有數起確認石虎出沒的紀錄。

苗栗縣農業處長范陽呼籲,民眾如果發現石虎危害家禽,不要任 意捕捉殺害,也不要設置陷阱來傷害這些珍貴稀有的野生動物,如有獵捕(包含使用獸鋏等陷阱)或買賣野生動物的行為,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最重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呼籲縣民不要去買賣或獵捕野生動物。在野外如有發現受傷的野生動物,請儘速連絡縣 府農業處或當地消防隊、苗栗縣特有生物保育協會處理,公部門會與民間協會齊心合作,落實保育野生動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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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到瀕危大猩猩 保育團體如獲至寶

摘錄自2012年5月10日台灣醒報報導

全球數量不到250隻的非洲克羅斯河大猩猩(Cross River gorilla),首度被保育人員拍攝到野外活動的畫面。

保育人員指出,這次拍攝到克羅斯河大猩猩的地點位於喀麥隆與奈及利亞邊境,當地人類侵佔動物領土與盜獵行為相當頻繁,動保團體指出,克羅斯河大猩猩不僅數量少,且很少出現在世人眼前,因此這次畫面相當珍貴。

克羅斯河大猩猩目前被「世界保育聯盟」列入瀕危物種名錄中,也是全球25種瀕絕靈長類動物之一。該協會非洲區代表德意志則表示,「這支珍貴的影片提醒了當地人民和政府,保育大猩猩的重要性,也讓全世界開始重視保育瀕絕黑猩猩工作。」

根據美國《科學人》雜誌報導,克羅斯河大猩猩棲息地雖然有增加,但仍備受環境與人身威脅,由於其棲息地主要在山區,因此無法與其他近親猩猩接觸,最接近牠們的西部低地大猩猩族群遠在250公里之外,加上非法屠肉販售歪風以及棲息地變少,而且大猩猩繁衍速度也緩慢,通常每5年才產下一胎,因此,其生存環境一直受到威脅。

克羅斯河大猩猩野外活動影片http://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kaS_pVAODj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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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濕盟關於「濕地保育法」之立場聲明

作者:社團法人台灣濕地保護聯盟

茄萣溼地公園。圖片來源:高雄市工務局

緣營建署進行濕地法草案之研擬,除了召開學者專家公聽會,並且巡迴全國各地方縣市召開說明會,獲得共識,可惜最後內政部提出的濕地法草案卻與原規劃有相當大的落差,且其中若干條文並不符合國際濕地公約旨趣與濕盟立場。

所幸,由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邀集林淑芬、張曉風、邱文彥、林世嘉、田秋堇、陳其邁、段宜康、李昆澤、蔡其昌、林佳龍等33名跨黨派立委,提出民間版濕地法草案,此民間版草案不僅符合國際潮流、與濕盟立場較為相同,且與營建署原先規劃版本大致相符,較合乎民意。

濕盟在此呼籲關心台灣生態環境與社會福祉的朋友們,不分黨派,透過電話、信件或新聞稿等方式,一起遊說您所支持的立法委員,全力支持民間版之濕地法草案,期能順利過關。以下為濕盟關於濕地保育法之幾點訴求與立場,並期許無論官方版或民間版,都能朝這個方向邁進:

1. 濕地零淨損失應涵蓋所有濕地

說明:濕地零淨損失的精神在於整體國家總濕地面積與功能零損失,而非只針對國家重要濕地,立法精神應涵蓋所有濕地,對濕地的保育與位階較具完整性。

2. 需制訂全國濕地保育政策或綱領,並建立全國濕地資料庫

說明:濕地保育工作應針對全國所有濕地,因此在位階上應設定較高的政策或綱領,包括「全國濕地保育綱領」、「專責單位」、「建立全國濕地資源資料庫」等制度,將使濕地法的立法更具高度。

3. 濕地補償應具備完整配套措施,以符合濕地零淨損失的精神

說明:為了達到生態功能的保全、爭議解決與後續監督,應具備完整配套措施,方能判斷其補償是否達到濕地零淨損失的精神。

4. 需強調民間參與的機制與人民的權利

說明:為了避免開發單位或利益團體主導等人為因素操控,法案應有公開檢視之機制,應重申「環境基本法」對於公開閱覽、公聽會、公民意見表達與公民訴訟之權利,並納入各權益關係角色的參與,以突顯人民的權利。

參考資料:

內政部「濕地法(草案)」

蠻野心足民間版濕地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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