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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野牛請願:停止濫殺黃石公園的野牛群

為防止可能傳播布氏桿菌,黃石公園內野牛已被捕殺將近三分之一。圖片來源:Buffalo Field Campa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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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野牛保育和環境團體在4月10日對美國內政部發出聯合緊急請願書,為黃石公園附近的野生美洲野牛請命,停止撲殺行動。從2007年秋天開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以疾病管制之名展開捕殺,園內野牛已被捕殺將近1/3,儘管只有少數相關人士認同這份管理計畫。

超過12個野牛保育和環境團體聯合呼籲內政部停止強制執行「跨部門野牛管理計畫」,這份管理辦法允許捕殺牧移在公園外的野牛,理由是牠們可能成為傳播流產病原布氏桿菌(brucellosis)的媒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RDC)的資深野生動物保育人士威考克斯(Wilcox)說:「任何辦法都比無知的屠殺好!」黃石公園內野牛的傳統放牧和繁殖區,不曾獲得討論的空間。因此,這份陳情不僅提供野牛一個喘息的機會,也讓聯邦和州政府單位得以深思社區團體所提出的批評。 精采內文

 
 
  論壇:溫減法審舊版!環境輸真慘!
火力發電廠
作者:台灣環境行動網、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黨

台灣政府早在1992年里約地球高峰會舉辦後,成立跨部會的「全球環境變遷小組」,甚至於2000年前,委託學者進行溫室氣體管制法的研擬,更於去年第六屆立委任期中送交衛環委員會審議。但因產業公會的遊說,及開發派立委的阻擋,在減量目標、時程與既有排放權的爭議,未獲得共識下,故未能通過。

在新國會開議,新政府即將上任之際,看守內閣再度提出溫室氣體減量法送交審議,並自豪於「開發中國家之首例」,甚至喊著「最早減量,成本越低」的同時,我們卻發現草案版本,相對於溫室氣體減量的目的與台灣現行的推動工作,充斥著矛盾。因此我們對於此次《溫室氣體減量法》的條文內容,提出以下四大質疑… 精采內文

 
  環境大事記 | 播報員:黃德宗
迷航的小虎鯨送入四草鯨豚救援基地

 


據調查發現,台灣海域附近的鯨豚至少有27-28種,以東海岸數量最豐,種類的歧異度最高。但《後山鯨書》作者廖鴻基卻表示,十年前台灣可見最大鯨豚群是1萬5千隻,現在僅剩1千5百隻。這是個警訊,如果位於海洋食物鏈最上層的鯨豚都無法存活下去,那整個生態體系的健康是堪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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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野牛請願:停止濫殺黃石公園的野牛群
摘譯摘譯自2008年4月11日ENS美國,華府報導;鄭佳宜編譯;蔡麗伶審校

美洲野牛保育和環境團體在4月10日對美國內政部發出聯合緊急請願書,為黃石公園附近的野生美洲野牛請命,停止撲殺行動。從2007年秋天開始,聯邦政府和州政府以疾病管制之名展開捕殺,園內野牛已被捕殺將近1/3,儘管只有少數相關人士認同這份管理計畫。

超過12個野牛保育和環境團體聯合呼籲內政部停止強制執行「跨部門野牛管理計畫」,這是在2000年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所通過、以保育為初衷的管理計畫。

這份管理辦法允許捕殺牧移在公園外的野牛,理由是牠們可能成為傳播流產病原布氏桿菌(brucellosis)的媒介。國家公園管理處估計園內原有4,700頭野牛,目前約存3100隻;過去半年,聯邦和州政府已捕殺至少1,341頭在公園界外覓食的野牛。

請願書主筆、野生動物學家舒伯特(D.J. Schubert)表示:「這份請願書警示當局,空前的大規模撲殺野牛已然危害牠們的長期生存力。」

這份請願書和其他證據陸續指出黃石公園野牛管理計畫種種窒礙難行之處:3月份,美國政府責任署(GAO)才批評將公園邊界限定為野牛安全活動範圍的不當,並指出聯邦和州政府官員在決策過程缺乏責任歸屬和透明化,整個過程「不像適應管理,倒像試『誤』政策」。

這裡存在著一個爭論,雖然存在著染病野牛將布氏桿菌傳染給家畜牛的疑慮,但事實上,迄今尚未出現任何一名案例。因此,野牛和家畜牛相互感染的風險可謂不高,至少當2,000頭牛放牧在國家公園外的草原上時,根本不必擔心被遷徙的野牛感染。

黃石公園內的野牛家族。圖片來源:Buffalo Field Campaign布氏桿菌會造成死產和流產,倘若殃及迄今零病例的蒙大拿州,恐將造成數億美元的損失。但政府在管理上卻出現雙重標準:同樣可能成為傳播媒介的麋鹿,數量遠超過美洲野牛,卻被允許在園界外覓食牧移。

「任何辦法都比無知的屠殺好!」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RDC)的資深野生動物保育人士威考克斯(Wilcox)說:「我想每個人都認知到這個政策需要改變,但牲口和產權的相同爭議總是缺乏公共辯論的空間,馬丘(Horse Butte,黃石公園內野牛的傳統放牧和繁殖區)也不曾獲得這些討論空間。因此,這份陳情不僅提供野牛一個喘息的機會,也讓聯邦和州政府單位得以深思社區團體和政府責任署所提出的批評。」

全文及圖片詳見:E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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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壇:溫減法審舊版!環境輸真慘!

作者:台灣環境行動網、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綠黨

面對「氣候變遷」這個議題,相較於歐美花了不少時間進行氣候變遷是否真實存在的科學論戰,台灣政府早在1992年里約地球高峰會舉辦後,成立跨部會的「全球環境變遷小組」,甚至於2000年前,委託學者進行溫室氣體管制法的研擬,更於去年第六屆立委任期中送交衛環委員會審議。但因產業公會的遊說,及開發派立委的阻擋,在減量目標、時程與既有排放權的爭議,未獲得共識下,故未能通過。

在新國會開議,新政府即將上任之際,看守內閣再度提出溫室氣體減量法送交審議,並自豪於「開發中國家之首例」,甚至喊著「最早減量,成本越低」的同時,我們卻發現草案版本,相對於溫室氣體減量的目的與台灣現行的推動工作,充斥著矛盾。因此我們對於此次《溫室氣體減量法》的條文內容,提出以下四大質疑:

1.沒有『減量目標』的減量法

火力發電廠溫室氣體減量法既明示「減量」的意圖,豈可規避訂定明確減量時程的責任,欲在施行細則處理減量目標爭議為藉口,逃避民意監督?

在減量努力目標的設定上,除了京都議定書的規定外,參考各國,如英國草擬中的氣候變遷法(limate Change Bill)明定2020年將較1990年時減量26%∼32%,而2050年更要達到60%。甚至連不願批准京都議定書的美國,至少設定2018年要較2002年時減少18%的排放密集度。與台灣經貿實力相近的愛爾蘭與新加坡,則是分別於其氣候變遷策略(Climate Change Strategy)提出減量目標,前者設定為2020年回歸1990年排放量,後者則採2012年較1990年的排放密集度減少25%。去年年底於峇里島召開的第十三次氣候變遷公約(COP13)締約國大會上,除歐盟於會議過程中提出已開發國家在2020年以前減少到1990年25%~40%的目標以外,會議結論更指出2009年前全球應提出新的減量目標,而到時開發中國家亦將會被納入規範。

而台灣方面,除去年底審議通過以「以中華民國114年至119年間達成94年基準年排放量為努力目標。」外,兩黨候選人均於競選過程中提出減量目標,馬英九總統當選人於其環境政策白皮書中亦提出三個中長期減碳目標:排放量於2016~2020年回歸2008年、於2025年回歸2000年、於2050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的50%。另一方面,台北、台中、高雄三縣市於去年底的COP13中的外圍活動中,已簽署氣候保護協議(The Climate Protection Agreement),以2050年減量至1990年的六成為努力目標。而此三縣市的總排放量超過台灣的三成。

由此觀之,若中央政府繼續無視於減量時程與目標的重要性,欲以塘塞方式處理,一方面對於前述地方政府的施政承諾的抹煞。另一方面,國民黨籍立委不願支持減量目標的設定,這將是對於馬英九總統當選人所欲展現「政見變政策」的執行力,最大的傷害。

2.部門別減量政策無具體行動時程

明確減量目標需有效的總量管制措施方能達成。根據目前調查,能源部門總溫室氣體排放量約佔總排放量 88%,其中以工業部門與運輸部門燃料燃燒所排出溫室氣體排放量為大宗。

目前條文中,僅第八條概述「國家能源、產業、運輸及住商政策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定期檢討及調整其溫室氣體減量政策,訂定具經濟誘因之政策、措施與預定達成目標及期程….」明確規範各部門應提出減量政策的優先順序與期程,此舉將導致政府於減量政策的預算分配上,將過於強調具有公關效果,而實體功效有限之減量方案。

3. 污染越多,資源越多?

在現行行政院版本第十四條與十五條都強調將既有溫室氣體排放量無償「核配」給各公告排放源之所屬事業,並以目前歐盟的規劃乃是在碳交易制度的第一階段(2005∼2012年)間,大部分的排放(90%~95%)採用無償分配為參考依據。然而依據丹麥學者的分析,歐盟會從有償配售與拍賣制,轉移至無償分配的溯往原則,乃是政治考量,主因為工業界的遊說,並非理性的根據。而荷蘭的研究則推估出,就西歐地區而言,溯往原則所核配的量,大約只有10%左右會進入碳交易市場。

再者美國學者的研究,配售拍賣制可減少租稅干擾,增進分配上的彈性,提供較強烈的誘因進行減碳技術的研發,更能降低分配時政治力的涉入。

而世界自然基金會(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簡稱WWF)亦批評雖然歐盟的碳交易機制顯示了其對抗全球暖化的決心,但排放權不應採用溯往原則,應公開讓整個歐洲地區進行拍賣,且將一部分的交易所得,回饋到對抗全球暖化的行動之中。

根據點碳網(Point Carbon)的研究顯示,溯往原則導致了部份民營燃煤火力電廠,藉由將碳交易價格轉嫁至電價的方式獲取暴利(Windfall profit)。據該機構推估,德國的燃煤電廠產業在未來四年間,共因此可獲得約140億至220億歐元的暴利。因此其建議,於歐盟碳交易系統的第三期時,應要求碳排放密集產業改採配售制。

由國外經驗可知,碳排放權的分配絕非全然的無償核配,在分配方式上應須更審慎的研究,絕非以他國現階段皆如此,想當然爾的將其明定於條文中。

4. 調適策略的闕如

台中火力發電廠根據聯合國環境署和世界氣象組織在1988年成立的「跨政府氣候變遷小組」(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簡稱IPCC)預測,既使全球落實減量目標,未來的氣溫上升度數仍達2℃。因應氣候變遷的挑戰,除減量外,亦應提出相對應的調適策略。

當去年COP13上提出設立調適基金協助貧窮國家因應氣候變遷的衝擊,及IPCC科學家警告:「氣候變遷沒救了!只能努力調適」之時,台灣國會上卻同步伴隨著「農發條例失控」、「治水有分食預算「巧門」? 張揆:審核嚴謹」等戲碼,完全無視溫室效應帶來的極端氣候以及水文異常。若切實意識到氣候變遷將引發糧食危機的威脅,怎會不加思索的通過農發條例修正案,加速農地的零碎化。在1,410億的水患治理預算的分配與規劃上,怎會任憑其成為分割的肉桶,及僅做到半套「綜合性治水」規劃,而非如同英國、荷蘭般,審慎評估氣候變遷的衝擊後,提出如與水共存(Living with Flood)、留下空間(Making space for water)等水患治理新思維。

目前行政院送審的版本中,僅第七條被動提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進行排放量之調查及氣候變遷調適策略之研議,並將調查及調適成果每年定期提送中央主管機關。」並未提供任何制度建制之功能,更遑論積極協調其他法律或行政計畫與調適策略之衝突。

基於以上訴求,我們認為應針對原草案內容進行以下修正:

1.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應明確訂定減量目標,並由於台灣近年來溫室氣體排放量遽增,因積極比照1992年在巴西舉行的地球高峰會中簽署的氣候變化綱要中附件一國家,以排放量2020年回歸至1990年為減量目標。

2.應明示各部門減量之推動期程,其中能源與工業部門減量方案最遲應於2009年前實施、運輸與農業部門減量方案最遲應於2010年前實施、商業住宅與其他部門減量方案應於2011年前實施。

3.定期邀集民間團體以及相關學者舉辦全國層級的氣候變遷會議,系統性地架構台灣的氣候變遷策略,統合減量與調適策略,依著各政策的減量效益與社會成本,排定優先順序並進行預算與行政資源的配置,並定期就其成果檢討。

4.溫室氣體排放權屬於國民全體之權利,不應無償撥給既定排放源使用,反對保護既得利益者。故於排放權分配上,應參考國際既有制度之缺失,訂定具有環境效益與社會正義之分配方式。

5.為落實環境正義、平衡區域發展,減緩能源效益較低之產業發展,中央政府應從各直轄市、縣(市)之綠地總面積、綠地面積比率、轄境內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等參數,擬定獎勵地方政府落實溫室氣體減量經費計算公式,並據以逐年編列預算納入統籌分配款撥交之。且排放權配售或交易之所得,應對排放較低且透過綠地等吸碳政策方式,作為碳匯之縣市予以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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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忘鯨生 廖鴻基10年後再寫「鯨書」
摘錄自2008年4月15日中國時報報導

10年前,漁夫廖鴻基寫出暢銷書《鯨生鯨世》,號稱國內首部實地觀察台灣鯨豚生態的報導文學作品,曾經感動許多讀者,也開啟了民眾出海賞鯨豚的風氣。10年後,他再交出《鯨生鯨世》第2部─《後山鯨書》,書寫他在花蓮與鯨豚為伍的心得,並對環境保育做出急切呼籲。

廖鴻基生長在花蓮,花蓮高中畢業後,曾到水泥公司工作,也曾到印尼養蝦。35歲時,他回到家鄉,以捕魚維生。39歲那年,寫出了他的第1部長篇小說《討海人》,生動刻畫漁人與漁家的生活,引起文壇注意。同年,他成立了「台灣尋鯨小組」,投入台灣鯨豚生態運動,陸續寫出《鯨生鯨世》與一系列海洋文學作品,從漁夫轉為專業寫作與環保運動人士,被譽為台灣海洋書寫的代表作家之一。

現年52歲的廖鴻基原本堅持不再寫鯨魚故事的續集,但因為詩人許悔之的一句:「10年以來,大自然改變了多少,缺憾就有多少。」讓視海洋為命脈的廖鴻基,甘冒「續集不如首作」的風險,硬著頭皮執筆寫下《後山鯨書》。

廖鴻基透露,10年前,台灣可見最大鯨豚群是1萬5千隻,現在僅剩1千5百隻了:「對我們友善的海洋正在消失。」他希望透過自己一點小小的書寫,能將海的呼喚與嘆息傳到讀者心裡,一起為海洋生態保育做些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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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迷航小虎鯨 每餐灌寶礦力
摘錄自2008年3月25日聯合報台南報導

本月18日被發現在高雄紅毛港迷航的小虎鯨,送到四草台江鯨豚救援小組急救後已能自行游泳,但還不能進食,工作人員每餐灌食1000cc寶礦力、營養素補充體力,24日已經從復健池移至大池。

獸醫師陳培中說,迷航小虎鯨長237公分,重104公斤,背鰭、右臉頰及呼吸孔都有擦傷情形,胃液酸鹼值5.5,有胃酸不足現象,胃部有血絲,可能有胃潰瘍。 小虎鯨現已能自行游泳,但平衡感仍不佳,身體有傾斜情況,可自行呼吸,24日下午工作人員決定從復健池換到大池,增加牠的活動空間。

成大生命科學系教授王建平說,國內搶救的200多隻擱淺鯨豚,其中小虎鯨就占了一半。 他表示,曾經有5次集體擱淺事件,通常小虎鯨以50隻為一群,台江鯨豚求援小組成立8年來,已搶救13隻鯨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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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鯨豚搶灘擱淺 迷踨惹禍?
摘錄自2007年10月11日聯合報台北報導

9月下旬,連續兩天有上百隻熱帶斑海豚在台北縣八里鄉海邊集體擱淺,這種情形相當罕見,專家還認為,翻遍國內外紀錄,沒發現類似的個案。

中華鯨豚協會擱淺組組長郭祥廈指出,鯨豚在廣大的海洋生活,人類對牠們的生活了解還是相當有限,為什麼總是會有鯨豚迷航、擱淺,到現在還沒有定論。他指出,以八里這次大批熱帶斑海豚擱淺為例,解剖之後發現,並沒有中毒的現象,初步可以排除牠們是因為集體中毒,導致迷航擱淺。

郭祥廈指出,解剖發現在前顎海豚收訊與頭部後方發訊號的部位,發現寄生蟲,可能是因此讓海豚失去方向。他說,熱帶斑海豚雖是群體活動,但在移動時,並沒有一個明顯的領航者,所以不太可能是因為帶頭的海豚迷航造成集體擱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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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奄奄一息擱淺七星潭岸邊 領航鯨負傷游返大海
摘錄自2007年3月5日東森新聞花蓮報導

花蓮七星潭海域5日上午發生1隻領航鯨擱淺在岸邊意外,上午有民眾在海邊散步,發現這隻受重傷的領航鯨,當時牠已經奄奄一息。原本以為領航鯨被鯊魚咬到,經過保育人士觀察,發現領航鯨可能是被船隻撞傷。農業局人員趕到現場搶救,領航鯨雖然傷勢嚴重,最後還是靠自己的努力游回大海。

搶救領航鯨分秒必爭,救難人員為了搶救牠,先蓋上棉被,不斷潑水,大夥聯手把牠抬起來放回海中,不過,風浪太大,領航鯨幾度又被沖回岸邊。看著牠在海中掙扎,岸邊的人都很緊張,好在領航鯨最後靠著自己努力又重返大海,讓救難人員鬆了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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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賞鯨之旅 嚇得鯨群餓肚子
摘錄自11月19日中時電子報報導

搭船出海賞鯨豚是「生態旅遊」成長最快速活動之一,而全球參加過賞鯨之旅者也已超過1100萬人。不過,這種原本能讓民眾以環保方式接近大自然的旅遊,卻因為眾多賞鯨船追逐鯨群,甚至侵入鯨群的進食及棲息區而對牠們的行為產生負面影響。

英國《周日電訊報》19日報導,蘇格蘭聖安德魯斯大學、加拿大達豪斯大學針對虎鯨所做的調查發現,賞鯨船的逼近動作確實會騷擾鯨群,並迫使牠們減少食物攝取量達18%。賞鯨本意是讓民眾進一步認識這種龐大的哺乳類動物,也提供原本靠補鯨維生的漁民若干替代收入。賞鯨商機超過十億英鎊。保育團體擔心,日減的食物量原本已迫使鯨群花費更多時間覓食,如果再被賞鯨船嚇得遠離攝食區,那麼鯨群的健康將大受影響,甚至可能挨餓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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