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葉日嘉
在每一次的說明會、公聽會、協調會或主委及委員們的視察現場,我們都可以看到有著相同的四、五位地主,一再的表達會淹水,願意被徵收土地希望工程盡快進行的訴求,最後還演變成地主向立委下跪求情的畫面,在媒體中流傳。
也因為這樣,水利處長常常面帶笑容的對與會人士表達一種無奈:「唉,我真的難為阿,你看看,他說要做,你說不要做,我怎麼辦?站在水利處的立場,我當然還是會做,盡可能的兼顧環境保護,我保證工程施工完後的一年內河岸依然會綠油油的、上游經過處理排出來的水一定是白色的。」
水利處以高價(土地徵收金+地上物補償金+同意先前施工獎勵金20萬=
80萬/一分地)利誘河岸邊施工範圍內的地主,利用其因為農地濱臨河岸,難以為耕,是一天然的季節性滯洪區域,以工程進行將擴大排水為由誘騙地主支持工程,催促施工單位加緊開工,製造地方團體間的矛盾。
好幾次,水利處這種事主變公親的戰術,拖延了雙方得以理性溝通的大好機會。然而徵收河岸邊土地成為溼地公園不正也是我們所主張訴求的嗎?地主何苦如此群情激憤的成為被官方操作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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