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櫻花季,居住在新北市有名的賞櫻城鎮之一多年,即使我百般抗拒不從未曾參與任何一次的賞櫻盛會,但網路上的櫻花照片依舊鋪天蓋地而來。所謂賞櫻聖地是如何誕生的呢?無非是沿著山路砍除原生樹木和野花,替植了容易招來遊客的植物。砍樹越多越能種植越多的櫻花,賞櫻聖地的名氣也越大。我的朋友,高砂鋸鍬形蟲,很擔心那天觀光熱蔓延到牠所居住的山路,屆時屬於牠的生態家園就難以保留了。為了我的朋友,著實無法欣賞「血櫻花」。
雄糾糾的高砂鋸鍬形蟲並非如一般想像的生長在深遠的山林,其實就在北海岸鄰近市區幾分鐘車程尋常山路旁幾株烏桕樹之地。會發現牠是個意外,一個偶然的上午碰到誘捕竹雞之人,短暫閒聊之中告訴我此地鍬形蟲的訊息,成蟲喜歡吸食烏桕的樹液,故常可在此發現蹤跡。照社會常理來說,熟識蟲魚鳥獸原本即是不入流的技藝,很多生物學家即分享他們成長過程中的升學小故事--掙扎於父母期待選填「高等」學科(醫學、電子或工程)的志願或順應自己生物興趣之間的矛盾;大部分積極進取的人不識自然不僅堂而皇之且言之有理。
社會文化裏的美學觀視尋常雜木為無物,鄉土文史研究挖掘出日治時期的殖民賞櫻史巧與地方觀光發展及社區「特色」營造合流,於是尋常山路旁的雜木與野花成了祭品,務必加以砍除而替植那些人們自認美麗的樹種,沒有人在乎新舊植物的更替對地區生態系統的影響。這條山路不知何時會受到觀光的關注而變調,地方與社區持續沉醉在慢活的品味追求中。
在野外替除原生植物改植三種醬瓜植物(櫻花、杜鵑花和非洲鳳仙花),一而再的於台灣各地複製,早已無關特色與否了,只是反映出只要能夠吸引大眾目光與促進經濟就好的功利觀,環境倫理是啥物?弔詭的,一百年前殖民台灣者為改造本地文化地景而引入櫻花的欣賞,然而新的時空中我們竟然不棄前嫌地仿傚前殖民者的審美文化繼而殖民我們周遭的山林。對台灣的人類社會來說,1895早已過去,但是對野生朋友們來說,「新的1895」仍然持續擴大中。人類能夠反抗殖民並普受推崇,但野生朋友呢?(人類)經濟發展是主流,(人類)社會正義是進步,生態平等是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