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巴蘇亞.博伊哲努(浦忠成)
幾十年的經驗與例子可以證明,期待外來的財團投資而能讓部落族人站起來的想法並不實在。烏來、日月潭、梨山、谷關、太魯閣、阿里山、知本等,都是投資的老闆賺進大把鈔票,部落族人大都淪為底層的工人、店員、服務員,只能領取微薄薪酬的工作或臨時人員。若要質疑為何管理階層幾無族人充任,財團的答覆一定是部落族人的專業與資歷不足。這是部落族人將部落、土地與人文資源拱手讓人,不能自主思考籌劃部落產業的宿命。
原住民部落可以自己掌握土地與文化融攝而形成的獨特、永續的產業嗎?答案是可以的。看看司馬庫斯、達娜伊谷、達魯瑪克、霧台等部落,他們拒絕財團進入,而是一起思考、合作、策劃,終於建立自己的產業,自己掌握、收益,也許風險不小,收入起伏,土地文化資源操在自己手中,能夠永續經營,至少不必看別人的臉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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