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新聞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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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與倫理]

寧靜的力量-環境哲學(四)

作者:陳慈美 (生態關懷者協會)

三、環境倫理的任務

  正如本文第一段所提及的,柯倍德教授認為,的確有不少現代哲學家把自己關在象牙塔裡,討論類似中古時代針尖上天使跳舞之類與現實世界毫不相干的問題,例如:英美的「分析哲學」、歐陸的「現象學」、以及著重科學方法分析與科學假設和實驗間之邏輯關係的証實及否証的「科學哲學」等。(1999, 3-5)但是,1960年代後期逐漸發展出來的應用哲學則代表著哲學界走出象牙塔,嘗試利用哲學傳統裡的豐富資源來協助處理現實問題的努力,於是,產生了企業倫理、生物醫學倫理、動物福利倫理、工程倫理、以及環境倫理等以「應用倫理」概括的學門。不過,許多主流哲學家對於這些「應用倫理」抱著輕視的態度,認為它們只是不夠純淨的旁門走道。(1999, 28)

  本文第一段裡也提到,其實,柯倍德教授是以非常宏觀的時間尺度來展望「環境哲學」與「環境倫理」的前景,因此,在這裡再作一點說明。上面所提到新興的幾個「應用倫理」,其實基本上還是在舊有的「二元機械論世界觀」的架構裡建構應用的原則,但是,「環境哲學」卻朝向建構「整全有機論世界觀」的目標前進,因此,「環境倫理」就不只是一般的應用倫理而已,它是在新世界觀的典範下重新去建構的倫理規範。例如:「環境倫理」裡面所主張的「非人類中心思想」、「自然界的內在價值」(non-anthropocentrism,intrinsic value of nature),就是代表與現代主流價值觀截然不同的新價值,這些新倫理觀的根據便是奠基於當代新科學的世界觀而產生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環境倫理」其實是超越了應用倫理的範疇。但是,建構「環境倫理」時,哲學家仍是應用傳統哲學的「方法」,因此,從這個層面看的話,它也可以稱為「『應用』倫理」。(1999, 2-3)

  當然,這樣的說法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接受的。例如:有人認為,環境哲學家浪費太多時間在討論人類中心與非人類中心、自然界是否具內在價值之類的問題,可是,對手總是口徑一致的用各種途徑打壓環保勢力,原本就是處於弱勢的環保圈內卻喋喋不休的在這些無關緊要的字眼上計較,反而錯失許多環境爭議的戰役。這些反對在環境議題上捲入太多哲學觀念爭辯的人士(如:Kenneth Sayre, 1991; Bryan Norton, 1991; Anthony Weston, 1991, 1992)認為,假如從人類中心的立場出發同樣可以達到保育的目標,或者,即使不承認自然界的內在價值也能夠以其他理由(如:靈性上的滿足、美學上的享受)來達到同樣的結果,為什麼還得在這些字眼的使用上打轉?

  柯倍德教授非常堅定的相信,這些觀念的澄清絕對是具有長遠意義的,它能夠讓環保政策或保育措施的設置,立足於一個穩固的基礎和正確的理由上,並且,更重要的是它能夠把舉証的責任(onus of justification)從主張保護環境的一方轉移給要干擾環境的一方。以一個大家都能夠理解的例子來說明:在一百多年前奴隸制度還是存在,可是,當所有人都具有內在價值的觀念普遍被一般人接受之後,想要侵犯人權的一方就必須提出足夠的理由,否則,他就不能夠隨意的行事。同樣的,假如現代社會能夠把自然界的內在價值視為天賦的權利,那麼,任何去干擾破壞的行為,如果無法提出正當理由,都是不能夠被接受的。(1999, 27-34)

  柯倍德教授在經過20多年參與「環境倫理」建構的行列之後指出(1999, 40-41),整個西方環境倫理的雛型,可以在歷史學家林.懷特(Lynn White Jr.)那篇引發無窮爭議的論文中看到。懷特在「我們的環境危機的歷史根源」(1967)裡,他雖然因為將環境危機的根源歸罪於基督教的世界觀而惡名昭彰,但是,我們卻不得不正視在文章裡一個非常重要的主旨:假如想要使我們行為方式的改變可以持久的話,那麼,首先就必須從最根本的地方來改變我們的世界觀。他指出,如果不是重新省視我們的基本假設,重新檢討基本的觀念(rethink our axioms, think about fundamentals),那麼,任何想要解決環境問題的方法,很可能反而製造出更大的問題,這樣的例子在全世界各地簡直不勝枚舉(Guha 1989; Shiva 1991),其中為解決世界糧荒的「綠色革命」的失敗就是一個最典型的例子。

  歸根究底,「環境倫理」的任務在於:重新檢討我們如何看待自然界、人的本質與目的、以及人與自然應有的關係等,這些主題有部分已經是屬於宗教的範疇了,西方教會界在30多年來也已經作了不少檢討與重新詮釋的努力。當然,影響西方社會價值觀的不只基督教思想而已,柯倍德教授和其他環境哲學家的努力,便是追溯到從古希臘的自然哲學與道德哲學一直到現代,西方社會價值觀的變遷,並著手建構在新典範下的倫理觀。

  本文前面提到「地球第一」代表人戴夫•佛緬(Dave Foreman)在1980年代初期對環境哲學家極其不敬的嘲諷,然而,不到10年的工夫,這位環境行動家已經改變口吻,在「新環境運動」文中,他指出,1990年代環境運動型態的塑造,將會受到下列四種力量的影響:第一,學術性的哲學;第二,保育生物學;第三,獨立的地方團體;第四,「地球第一」。「環境哲學」終於被放在名單上的首位,不過,放在最末位的「地球第一」卻也未必是最不重要的,因為,佛緬認為,「地球第一」對新保育運動的貢獻當中,有一部分正是因為他們幫忙哲學家把「生物中心哲學──深層生態學──的討論,從塵封的學術期刊裡攤出來。」(1991, 10)

  至於西方社會以外的其他地方,面對現代科技、經濟、政治所帶來的挑戰,我們除了回到自己的傳統去尋找靈感之外,也必須客觀的反省傳統思想裡一些不合時宜的價值觀,輕輕忽忽的以我們本來就是主張「天人合一」而不去正視現代社會結構性的問題,無法說服其他文化的人(林俊義,1999)。這不但是台灣哲學界,更是宗教界責無旁貸的任務!

  本段的結尾,我引用史特格納(Wallace Stegner, 1987, 245)在柯倍德教授所編著《沙郡年記導讀》書裡「李奧波的遺贈」文末的一段話作為對「環境倫理」的期許:「環境倫理」至今仍不是一個「事實」,而是一項「任務」(not a fact but a task),正如以往任何世代一樣,我們沒有理由過度樂觀,但是,我們需要另類的、逆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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