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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報導]

船沒水無痕?——阿瑪斯號龍坑沉船討論

作者:曾淑娟 (1999年墾丁國家公園暑期義務解說員)

  2001年1月14日希臘籍油輪阿瑪斯號於龍坑發生船難擱淺,官司訴訟經由國際法庭判決勝訴,但針對我方所提出的賠償金額落差頗大,僅能獲賠900多萬,扣掉官司必要負擔的1600多萬費用,必須倒賠700多萬,目前環保署擬於接下來的一個月上訴期內提出上訴。

  事件過後,付出沉重生態代價的我方主管單位──交通部,面對類似漏油事件,應具備獨立處理的能力及緊急應變的流程;此次生態上及國際法庭的判決,雙方依恃的科學證據專業術語,應要轉化成大眾可理解的資訊,公開接受評斷;另就保育議題層次上,應提升至全球視野與國際保育團體合作發聲;最重要的是,應正視此一事件就其生態、環境、行政流程、國際法令等各層面做全盤檢討,做為大眾教育的題材。

沉船化為海底殺手

  當年的龍坑油汙事件,除了造成當時政壇因延誤救援之故,將環保署長林俊義下台,換上專業不足的郝龍斌外,一切就像潮來潮往,所有該船後續處理因時空轉換而停滯原地。

  根據了解,當初官方處理動作顢頇,靠著熱心熟悉當地地形的潛水教練警告,船體已經斷裂後才有進一步的處理動作,當時決定將該船內的重油及載運的鐵砂作抽取,避免擴大汙染。但該年颱風季節來臨前,除了宣稱船體儲油已經處理完畢,並未作進一步船體打撈作業,或將船體由原來近海處拖到一海浬外或更深的距離,如此該船體便不會因為波浪來回而隨著漂動磨損近岸珊瑚影響生態,更可作為未來天然魚礁的可能,但卻任由該斷裂的船體,在淺海地形受強烈的海浪推磨,碎裂成大大小小的鐵片,來回的磨蝕著形成不易且珍貴的海底珊瑚地形,更遑論原來豐富的魚種生態所受的波及。

  除了當時因農曆年延誤救援外,重油洩漏上岸使整個龍坑生態保護區,成了生物的黑色墳場;動員鵝鑾里里民及官兵弟兄不眠不夜的人工清理畫面記憶猶新,尚未完全沉入的船體在風吹砂的看台,被私人架設了投幣望遠鏡成了觀光新地標,而隔年龍坑也重新開放觀光申請。

  龍坑外海乃國際航道,船隻往來頻繁,倘若海難事件重演,我們是否有能力第一時間處理,最高主管機關交通部及當地的屏東港務局,墾丁國家公園是否已經將疊床架屋的海洋管理單位權責都已經劃分清楚?又未處理的上千鐵片擱在近海,破壞珍貴海洋生態尚且不論,對每天載著重油、礦砂的各式船隻,是否造成隱形的航行安全威脅,倘若又再發生事故而演變成國際事件,我方又該如何自處?

科學證據闕如

  2004年11月1日到18日,挪威法院開庭審理。我方由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李養盛全程參與訴訟程序並作證,同行的還有財政部賦稅署、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中國石油公司、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等領域專家共五人,以專家證人身分答辯。我國提出包括珊瑚復育、漁業復育、觀光收入、稅收損失等求償項目皆被挪威法庭駁回。

  墾丁後壁湖出發的海洋公路尚在記憶中沸沸揚揚的上路,最近的風鈴季熱鬧豋場,一年四季都是暢遊墾丁的好時節。而在高度消費墾丁的自然風光,大肆擴張停車場,討論為疏散墾丁街的車潮,而興建替代道路的同時,相對於墾丁的海洋生態環境基礎調查卻顯得落寞。

  根據了解,事故地點的龍坑海域生態資料付之闕如,根本無法告訴別人原來我有多少錢?被偷了多少?前後損失有多少?沒有比較的基準,又如何說服法官要求合理的賠償?再者,國家公園屬於全民的財產,對於我國所提出的各項求償項目如何評估?事件發生後的各式環境影響評估委託案報告,包含漁業、生態、觀光、稅收等是否可以公開供全國民眾及各方專家檢驗公評?更有甚者,環保署聲稱接下來一個月要再研擬上訴的對策,對於背景資料闕如的先天不良條件下要如何補強,更應該接受所有關心生態的民眾意見及監督。

提升生態保育視野

  此次訴訟依據的是1969年訂定的「國際油汙民事損害賠償公約」,賠償金額有其他國家的先例可循,但我國是否有能力在這樣的國際法庭裡爭取應有的權利義務?而環保團體更可進一步延伸關懷觸角,諸如不當海拋、針對氟氯碳化合物排放管制的蒙特婁公約,將這些國際議題帶入或結合台灣工商發展,延伸或深化環境及生態保育視野。

  台灣自退出聯合國後與國際世界嚴重脫節,1992年聯合國號召世界100多個國家元首,齊聚巴西里約召開地球高峰會,簽署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里約宣言、21世紀議程及森林原則等文件。之後的國際條約除了經貿外,更多著墨於生態保育,姑且不論其條約之實際制裁或管制手段,藉由以觀察員的身分出席或參予,都能提高台灣在國際社會的能見度,進一步發揮國際公民的角色,例如聯合國環境保育部門對珊瑚的資源調查,進一步和國際相關NGO合作,了解其他國家海洋保護NGO的立場與做法對應國內類似的問題必能有所收穫。

不鴕鳥的環境教育

  如果沉船事件真如我方上訴內容所言對國家公園影響深遠,在墾丁國家公園的網站或任何公開的看板中,有的僅是對風鈴季的擴大宣傳及為之傾心的山水圖片,卻看不到龍坑沉船事件始末的說明。

  態度決定了行為,管理者自限於其守成的角色,注定長久存在開發與保育的問題必須埋在檯面下。例如從壓縮的解說員培訓課程內容來看,主要以生態環境認識為主,諸多對國家公園與開發所衍生的衝突缺少著墨,更遑論期待這些歷年來花費公帑所培訓出的無數第一線解說員,除了作為年少輕狂的美好回憶外,還可以對國家公園裡種種不合理的怪現象,有所感知進而行動。從解說牌、解說站或墾管處的影片介紹資料裡,除了知道該區特有生物環境還有美麗的幻燈片外,我們對來去匆匆的遊客期待他們留下什麼回憶?如何在這短短的交會期間,將相關問題內化到遊客的心中令其思考?如果立基在於民眾是不可教育,所以只提供基礎的資訊,或以家醜不可外揚的保守心態面對,無怪乎墾丁街上會越來越擁擠了。

  走在龍坑海濱的木棧道,韌命的水芫花兀自從石縫中展現出著令人驚喜的生命力,沿岸珊瑚礁地形褪去當初油污的黑色衣裳回復原來面貌,穿戴層層防曬衣物的遊客抱怨著專屬於墾丁的毒辣太陽,驚呼著一望無際的湛藍所帶來的滿足,渾然不知在那平靜浪潮往來的海面下,卻傳來低沉的嗚咽聲,如泣如訴,令人無法招架,你也聽到了嗎? (200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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