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晁瑞光(台南社大)
一年前,我們即倡議:我們必須要有一些觀念的轉變及做法,以延續美麗的海岸給每一個人。(20110519)
面對蚵架、保麗龍,市長於2011/6/1親自召開了座談會,漁業課也努力的想要解決問題,滿心期待透過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能夠妥善管理散佈海上的蚵棚,同時透過有效管理及回收再利用的機制,能夠創造出典範,減少保力龍污染,同時又可維持蚵農固定的產值。但一年過去了,我們發現「蚵架、保麗龍」的問題依然如舊,雖然許多人已經積極的參與回收,但是在海岸線上,我們依然看見滿佈的保力龍塊及碎屑,沙灘、已經被保麗龍所攻陷。堆成堆的蚵棚都露天放火燒,但裡面竹子含碳,有塑膠及鹽分含氯,這露天燃燒的過程就會產生戴奧辛,這些蚵棚的處理過程實在有待改進。
保力龍一直是環境中極大的殺手,回收機制上做到得極有限,只有少數包裝用的保力龍,漁業用的保力龍塊或是保力龍飲料杯,大部分則進入環境中,並粉碎成無數的小塊或保力龍球,蚵架保麗龍應先用人工收回,要用的繼續用,不用的統一送進焚化爐。如果回收機制無法解決環境的問題,政府就應該禁止這種材料的使用,而且保麗龍造成的環境災難一直都是用納稅人的錢在補貼協助清理,這是不對的。過去因無知或貪便宜而造成的環境傷害,應該從現在開始要改進,從源頭改進是國際上普遍的做法,身而為人大家都做的到,要做不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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