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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地球高峰會議回憶錄 (八) 作者:王俊秀 (清華大學社會所教授) 環保地球國會(1992/6/8) 地球高峰會議及全球論壇已接近尾聲,嘉年華會的氣氛更因美國總統布希的來到而日漸淡薄,一方面里約為安全理由封鎖了50公里的道路,另一方面接二連三的反布希遊行使得里約有點浮躁。 地球高峰會議會場更挑燈夜戰,希望能對「21世紀議程」達成共識,當然尚有多項在協商(倒不如說交易)中:大氣、生物科技、生物多樣性及森林原則等。在另外一個戰場,民間全球論壇正在進行一項「嚴肅的遊戲」一締結民間國際公約及成立地球國會,而這正是聯合國所樂見的,一方面期望民間和政府一齊為環保盡力,另一方面希望藉民間力量來制衡或監督政府的環保業務。 民間國際公約一開始即由締約委員根據草案每天修正,共提出31項公約,開始開放簽署,台灣共簽了15項,包括地球憲章、全球決策、海洋、婦女、原住民、教有等。說它們是嚴肅的遊戲乃是因為這些公約並未有法律約束力,但卻有道義上的承諾,況且為環保盡力是要讓故鄉的風水有面子,這更是一種使命感。 為了更進一步推動這31種民間國際公約,國際NGO會議中乃決議成立「地球國會」來從事這些民間國際公約的後續行動方案,共推舉18位代表成立「地球國會籌備委員會」,筆者由於擔任「東亞環境資訊網絡」召集人,因此乃被亞洲NGO會議推薦亞洲代表參加籌備委員會。 地球國會的架構以31個民間國際公約為主,每個公約由每洲選出代表一人,因此共有186位地球國會議員,任期至1995年6月聯合國滿50年時再改選第二任,建立架構後再由各卅NGO會議選出國會議員。 基於環保無國界的理念,地球國會議員所代表者不是國家,而是地球的組成要素(或三十一民間國際公約的實質內容),例如地球國會議員不是台灣或日本代表,而說海洋或能源代表,如此我們才能說,我們只有一個地球、及「我們同在一條船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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