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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共識網路論壇] 環境資訊公開的重要性-潘朵拉的盒子裡,裝的是什麼?
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 希臘神話中「潘朵拉的盒子」,是人們耳熟能詳的故事。盒子打開後,不論裡面包含了多少好的東西,戰爭、瘟疫等等災禍,也一起飛了出來,因此而來到了人間。不論是什麼因素促使盒子的主人將盒子打開,自工業革命後,科技這個「潘朵拉的盒子」,已經是被打開了,也造成了許多現今環境與生態所面臨的問題。 環境資訊公開的發展 目前所談論的環境資訊公開,主要聚焦於政府環境資訊的公開。相較於民間自願性的環境資訊揭露,政府環境資訊公開之所以重要,在於現今的民主法治社會中,政府的法令政策,是決定一項新技術、新開發行為能否實行的主要關鍵。 政府環境資訊公開的發展中,民主思潮中「知的權利」、環境思潮中的「環境權」思維興起,以及在公害事件後受到重視的「風險告知及預防」,都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知的權利」代表了民主社會中,民眾對於政府施政和與各項行政措施相關的資訊,皆應有查閱或被告知的基本權利。只有在民眾與政府間資訊不對稱的情況改善後,民眾在能透過民主機制,進行監督和更積極的政策參與。 「環境權」的意涵,最直接的是來自於1972年《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宣言》的第一項原則,「人類有權在一種能夠過尊嚴和福利的生活環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條件的基本權利,並且負有保護和改善這一代和將來的世世代代的環境的莊嚴責任。」環境權的落實,最根本的原則就是民眾有權利參與決定和選擇自己所居住的環境狀態。因此,環境資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一是民眾必須知道自己所處的環境狀態,才有維護所處環境的可能;二是在參與環境決策的過程中,必須有充份的資訊,才有助於做出較正確的選擇。 「風險告知及預防」便是社區民眾有權利,也必須要知道生活環境週遭是否有重大環境危害的風險,像是生產過程中大量使用毒性化合物的工廠等。這個觀念主要是考量其積極性的意義:在過去的重大公害污染案件中,若能夠有緊急應變計畫,而且民眾熟悉和瞭解時,可以透過疏散、急救等方式,大幅減低社區居民生命財產的損失。 因此,對政府的有效監督,以強化政府的環境責任、落實環境權的民眾參與,以及提升對生命、財產及環境品質的保障,都是政府公開環境資訊的重要意義。 不只是監測數據的環境資訊 許多人可能認為環境資訊的範圍,哪種污染物的濃度是多少,今天的空氣品質指數是好還是差等等,反映環境現況的數據,需要高深的環境科學或環境工程背景,才能對環境資訊有所理解。事實上,歐盟曾簽訂一項關於環境資訊公開的區域性公約(在環境問題上獲得信息、公眾參與決策和訴諸法律的公約,簡稱Aarhus公約),認為環境資訊包含了下列範圍:
簡單來說,環境資訊,包含了「環境現況」、「人類(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及可能影響」和「環境對人類的影響及可能影響」三大類別,而前述所謂的監測資訊,僅是環境現況資訊中的一小部份。 回到環境權的思維上,在權利的部份,我們必須知道環境改變對我們的影響,才能知道我們應該選擇什麼樣的環境。而在責任的部份,我們更要知道我們的行為對環境有什麼影響,才能為這一代和後代保護美好的環境,同時,也因為理解各種政策或開發行為對環境的影響,而知道這一代和後代的環境會面臨什麼樣的挑戰,也才能真正的達到環境權中的「在能夠過尊嚴和福利的生活環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條件的基本權利」。 不可諱言的,國內目前的環境資訊公開,主要仍集中於部份環境現況資訊的公開。許多其他的資訊,像是相關政策的內容、污染排放的資訊,仍因「擔心當地民眾起而抗爭」、「可能影響政策推動執行」等考量,而在公開相關資訊上,傾向於保守。 就環境資訊的內容來說,建立、蒐集並公開環境現況資訊是最基本的工作,也是後續環境資訊公開的基礎。特別是人類對環境的影響、環境對人類的影響等相關資訊,都依賴正確有充兄的環境現況資訊,以及專業及公正的分析及詮釋,才能成為有意義的環境資訊,進而發揮環境資訊公開的效益。 從環境資訊公開到環境正義 政府環境資訊公開,最主要的目的,便是希望讓所有民眾知道,在政府決定推動一項政策或進行一項開發行為的前後,對環境真正的影響為何。換言之,希望在播朵拉的盒子打開之前,能先理解會一併飛出來的東西,再決定是否真要打開這個盒子,或採取哪些預防措施。 資訊公開只是讓盒子變成透明,仍然需要許多努力,才能真正藉由環境資訊公開,朝著環境正義更為接近。除了政府全面性的積極主動公開各種環境資訊外,後續的工作包含了:
環境資訊公開,不能僅止於要求政府全面公開環境資訊。更重要的是,我們在能充份得知環境資訊後,要做出什麼樣符合環境正義的選擇? 【相關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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